2021一级建造师 《法规》建设工程主要纠纷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 进入最后1章即第8章,法规中第1章和第8章分值最多。陈印老师说,有的老考生听精讲课,也就是听听第1章和第8章。第8章的特点是知识点琐碎,所以建议考虑性价比,个别考点战略性放弃。

  • 第1节是内容最少、考题最少的1节。通常1道多选。

一、2014至2019真题考点梳理总结

1.考点1:关于和解

  • 2次,2016、17。

①和解、调解都是非终局,自愿原则。

②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

③和解可以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可请求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从非终局手段转换为终局。

④除了③的情况,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注:换个角度来说和解的非终局性。

2.考点2:关于仲裁

  • 1次,2016。

①自愿原则,终局手段之一。仲裁委员会和行政机关没关系,不同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关系。

②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注:不是不开庭,不开庭是指当事人不到现场,采取书面审。不公开是开庭,但不让人旁听。

3.考点3: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 1次,2019。

  •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4.考点4: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 1次,2017。

  • 行政纠纷:民告官,两种途径:

①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审合法性和适当性。对复议结果不服,仍可以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②直接行政诉讼,此时只能审合法性,但法律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除外。

注:法规出题的常见套路是但凡有某某情形除外,就会不提此除外情形。

二、真题以外建议掌握内容

  • 无。

麻烦顺手点个赞,谢谢!

你可能感兴趣的:(2021一级建造师 《法规》建设工程主要纠纷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