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为什么都会拾金不昧?

今天看书被作者谈到的一个话题触动了,引发了自己一些思考。书里有一小节开篇就问日本人在一年中到底捡了多少钱交工?这是一个有趣的话题,能提出这个问题,说明日本对拾金不昧的金额肯定是有记录的。

全民拾金不昧体现了一个国家国民的道德素质,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行为规范的建设水准。日本朝日电视台邀请了一位刚刚退休的刑警来作答,这位刑警报出的数据显示》2013年(该书出版时间是2015年)一年,日本全国捡到现金上交给警察的总额达到189亿日元(约10亿人民币),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啊?

要知道日本的人口在2013年也不过1.3亿啊,合着这是每个人都会丢钱,而且被丢的钱都会被捡到并交到警察那里,日本“拾金不昧大国”的称号真是名不虚传!

进而作者试图从几个角度去分析日本人为什么都这么拾金不昧?

首先,从道德角度看。日本人认为如果谁丢钱了,那么肯定很着急。假设是钱包的话,里面一般都有很多卡,这么多卡都要重新办理,想想就头疼。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丢钱包的人,一定是郁闷之急。所以一般捡到钱包都会主动交给警察。

其次,拾金不昧的背后还有法律约束。日本关于“拾金不昧”有不少法律条规,不仅照顾到了丢失者的利益,还照顾到了拾钱者的利益及法律义务。比如,日本刑法里规定,如果捡到东西不上交的话,就触犯了“遗失物等横领罪”,这所谓的“横领罪”还蛮严重的,是指侵占、侵吞,霸占,抢占和盗用,贪污私吞,营私舞弊罪。

如果获得此罪的人,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10万日元(约5100元人民币)。罚款是小事,但是留下“横领罪”的刑事案底,则会影响一个人的就业,甚至银行贷款,一生失去在社会中的信誉,对一个人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后,必须向拾到者支付相当于遗失物实际价值的5%-20%的“报捞金”,也就是报酬或者叫答谢金,一般来说是10%。不过拾到者获得报酬后必须上交“个人所得税”。

日本法律还规定,拾到遗失物后,必须在7天之内上交警察,如果超过7天不上交,就容易被控“遗失物等横领罪”。而且超过7天后,即使在上交警察,一旦找到失主,失主可以不支付“报捞金”。即使找不到失主,这笔钱也可能无法按规定让拾金者拥有。

日本人仅从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一点上就足以让他们拾金不昧了,更何况还有严苛的法律监督,这一点我们国家似乎该向邻居那好好学习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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