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5期【生活随笔】

          果果——亲人一般的存在

                            文/程玲燕

        我属狗,但我不太喜欢狗,更别说养狗。但一只叫果果的狗不仅突如其来地参与了我的生活,并将我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它长着一张狐狸脸,很俊俏;它总是昂首阔步,看起来气质高雅;它一身洁白如雪,两只耳朵却如两朵盛开的粉嘟嘟的花,于是它的高贵中便有了几分调皮。

        毋容置疑,你一定被它的外貌迷惑了双眼吧。实质上它洒泼耍浑的劲儿太可恨。别看它是个小女子,领土意识相当强,厨房、地板、沙发、床,凡是它能到达的地方,它都理直气壮地留下它的气味。每每如此,我的眼神如冷箭毫不留情地射向它,它便蜷缩着脑袋,夹着尾巴,弓着身子,顺着墙根溜得远远的。

        它喜欢翻箱倒柜,贪婪精明。寻寻觅觅得到的火腿、骨头掘地三尺埋在花盆深处;它的玩具、美食经常换着地方倒腾,颇有“狡兔三窟”的狡猾。

        它的种种劣迹让人觉得可气又可笑。我一如既往地讨厌它,恨家里被它糟蹋得乱七八糟,恨到处飞舞的狗毛,恨空气中刺鼻难闻的味道。

        我讨厌它的方式是无视它的存在,不给它喂食,不带它遛弯,不给它洗澡,不和它有任何互动。被它气急了,我就骂把它带回家的那个人。

        慢慢地,它从堂而皇之干坏事,到背着我干坏事,再后来它学会了察言观色。当我心情不错的时候,它会在我身边欢呼雀跃,或温顺地卧在近旁,或眼睛温柔地看向我。尤其我一个人在家的晚上,它都会赖在床边,撵不走;即便硬被撵出去,半夜又悄悄溜进来。也许我胆子怕黑,纸老虎的本质,它早就看穿了。

        我的心可能就这样慢慢地软了下来,我想既然做不了送它走的恶人,就接受它吧。却没想到它与我们的缘分结束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现场很惨烈,我不在现场。朋友问及,说在老公朋友圈看到,我刻意避之不看。也许直到它离去,我才意识到自己不喜欢养狗,是因为无法面对终有一日它要离去的现实。而且,无法预料是什么方式。后来,它被埋在公公的坟前。每年的清明节和中元节,我们一起为它和公公献花。它以亲人的身份将永远陪伴着我们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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