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赛尔登。

  这是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许多著名的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的,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在每天早上8:00和下午4:30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份数也成几何级数激增。

  可就在蟋蟀音乐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突然做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叶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雉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有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的脚步。因为柴斯特热爱自由。

  如他的朋友-地铁站的那只亨利锚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也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每天早晚两次的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过去再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的正舒服,或是到了月圆时分。或是它想跟它的朋友云雀来段音乐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起来,因为它有这样的心情,现在管它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在 8:00和下午4:30的时候各表演一场。

《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部1961年的作品,代表着工业时代返璞归真的价值理想。对于蟋蟀柴斯特来说,出名非它所愿,纯粹是出于偶然,而自由才是它的一种自我选择。但是对于21世纪处于喧嚣生活之中的我们来说,不出名,毋宁死。不出名,就会永远被压在生物链的最底层,总也不得翻身。而“自由”又是个什么东东?铺天盖地之下,属于个人的一点点快乐早已消弭,“自由”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可贵。重温一下蟋蟀柴斯特的故事,能够激活我们对于昨天温暖的记忆,以及对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你可能感兴趣的:(读《时代广场的蟋蟀》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