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019《少女小渔》

少女小渔

严歌苓

36个想法

第1章 少女小渔

>> 人说小渔笑得特别好,就因为笑得毫无想法。

>> 喝风啜沫

>> 小渔在屋里听得感动,心想:他们每一天都过得像末日,却在琴和歌里多情。他俩多该结婚啊,因为除了他们彼此欣赏,世界就当没他们一样。他俩该生活在一起,谁也不嫌谁,即使自相残杀,也可以互舔伤口。

>> 小渔在屋里听得感动,心想:他们每一天都过得像末日,却在琴和歌里多情。他俩多该结婚啊,因为除了他们彼此欣赏,世界就当没他们一样。他俩该生活在一起,谁也不嫌谁,即使自相残杀,也可以互舔伤口。

>> 其实那仅是一瞬。一瞬间哪里容得下那么多感觉呢?一瞬间对你抓住的是实感还是错觉完全不负责任。

>> 我得找那么个人:跟他在一块,你不觉得自己是个母畜生。怪吧,跟人在一块,畜生就变得像人了;和畜生在一块,人就变成了畜生。”

第4章 抢劫犯查理和我

迷恋,只有美貌和气质会使人迷恋吧

>> 他多情成那样,仅仅为一个钱包;他把整整一个晚上弄得迷人和失态,仅仅为一个钱包。

哈哈哈,要故事不要事故,就算是事故,颜值高也成了故事了

>愤慨没了,感伤却还在。那个少年的优美,他的形体和声音,他操纵整个事端所带有的一种情调,使这事不一般化。对我来说,什么都行,就别一般化。

>> 愤慨没了,感伤却还在。那个少年的优美,他的形体和声音,他操纵整个事端所带有的一种情调,使这事不一般化。对我来说,什么都行,就别一般化。

>> 很正常,却又有什么在他内里,与这正常拧着。我讲不出。别说用英文,用中文,用我写小说的笔,我也讲不出。用语言形容感觉,像用笊篱舀汤,多半都是要漏掉。我也是这样对拜伦说的,在我不决定跟他结婚的时候。

>> 用语言形容感觉,像用笊篱舀汤,多半都是要漏掉。我也是这样对拜伦说的,在我不决定跟他结婚的时候。

>> 来酒吧这样不完全高尚的地方,他是种施舍态度:对我,也对这里面的整个阶级。

>> 他的眼睛很大很大,眼睑的启合决定着他整个面容的阴晴。他有着古典肖像上直而窄的鼻梁,嘴唇抿严时,像条愈合的伤口。他的肤色无光泽,像女人套在深色丝袜中的皮肤。我在辨认他,记忆他,下次在密密麻麻的相片中我不会再迷失。

>> 我知道挣脱他并不难,但能否挣脱自己对他不可理喻的恋想,我无把握。我对自己变得如此无把握;对自己会在这样的偷欢中沦落到哪一步,我全无把握。令我绝望的是,我是这样容易被勾引;我天性中,有这样难以救药的缺陷。

>> 现在我才明白,那个傍晚我突然的迷失,一直暗暗在我命运中延伸着。地理方向的迷失只是最表面的一个症状,还有种种的迷失,在爱与憎,是与非,以至黑与白之间。    拜伦走时,我对他说我愿意和他结婚。和我结婚吧,我略哽咽地说。不能总这样迷失下去,拜伦,用你的正常领我走出来,医治我吧。据说婚姻能办到许多事情,包括根除那些病一样缠人的、不三不四的情愫。

>> 我从来没注意到太极是这么回事:一个动作中藏着另一个动作;在做头一个动作时已把下一个动作的可能性蕴含进去;每个动作都互为因果。却只有自然,没有必然。永远有余地,永远有后路,永远地往复。我几乎要窒息在这种轮回中了。

>> 眼睛空空荡荡却很多情

>> 我去买些饮料。”查理站起身。    他去了。从黄昏到傍晚,又到了明与暗之间的那一带,他仍没有回来。他不会再回来了,去永远中买饮料去了。一个最小的行为中藏着最大动机:他逃进了无限的可能性,让我在无限的可能性中痴等。

>> 我看上去诚恳朴素,像是离罪恶最远的一种人。查理,从此之后我们两清,我不会给你拖下地狱。一股非生理的恶心出现了,有了它,我不会再对你着迷。

第6章 失眠人的艳遇

>> The Insomniac

失眠人的艳遇

我在寻找一个人。他究竟是谁我无法知道——相貌、年龄、职业,我全不知道。但我大概知道他住哪里,否则我不可能与他亲近起来。我是在半年前发现这个人的,就是说我与他逐步了解、亲近已有半年。所以现在我非得找他了,非得搞清楚他是谁。在此之前,我得让你们知道我是谁。

>> 一个物体一种感觉的存在不会绝对孤立,说不定哪儿就暗暗有个对称。一个长明的窗对称另一个长明的窗,一个无眠的夜对称另一个无眠的夜。

    我得去找这个人。

>> 一个物体一种感觉的存在不会绝对孤立,说不定哪儿就暗暗有个对称。一个长明的窗对称另一个长明的窗,一个无眠的夜对称另一个无眠的夜。    我得去找这个人。

>> 我不想和人再讲起它。好比我从不把我最爱的书借给人,人若不懂,书就糟蹋了。我受不了人不懂它。

超会讽刺

>车上只有七八位乘客,其中一位居然还叫得出我名字。

    “不认识我啦?我是虹虹啊,我们在陈老板店里一块做过啊!来,坐啊!”

    我记起虹虹来。这个腹上鼓了半只球的孕妇曾经不这么丑,一个傻胖傻胖的墨西哥厨房伙计说她的美是头等,任何残羹他都捞出渣儿攒在一起给她带回家。后来虹虹开始向他借钱,再后来饭店丢了一大笔钱,我们都被拉去做测谎试验。终于来了呜呜叫的警车,那个年轻的墨西哥老乡闪手将一勺滚油泼在自己脚上。他被架上警车时,虹虹在厕所里化妆。

>> 谁也不明白每个人怎么就变得孤寡了,不易取悦了,尽管一有人主张聚会,仍是翻天覆地的闹。

>> 而等我拿着艺术学位走出最艰辛的日子,我发觉自己的一点天赋早已死了。或许天赋是必须死的东西,它的死换来了多种多样的生。

>> 我喜欢他在过街时下意识地拉拉我手,过后又有意识地赶紧松开。我还喜欢他在一遇到乞丐时用身子把我隔到另一边。再就是他的一点点神经质、温雅、无侵略性。

>> 我喜欢他在过街时下意识地拉拉我手,过后又有意识地赶紧松开。我还喜欢他在一遇到乞丐时用身子把我隔到另一边。再就是他的一点点神经质、温雅、无侵略性。

>> 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失眠者。”这令我惊讶:在此之前,我并没有断定过他属于什么样的人。我想到过他可能是个会计,或一个电脑技工,喜好没完的工作,将一堆字码带回了家,几乎是幸福地度过一个个碌碌有为的夜。在街灯黯淡时,他将掀起长痔疮的屁股,仰起他正在沙漠化的头,打个长哈欠,有点感动和心醉于自己的律己和不无聊。我更多地想象:他是个像我一样的著书者;那种对自己潜力、才华期望过高,夜夜熬自己、榨自己,想最终从自己清苦潦倒的生命中榨出伟大声名的一类人,他们在每个世纪、每个时代、每个国度都占据一个彻夜长明的窗。“一个失眠症患者。”我正色对他说。不管他是干什么的,失眠是事情的实质。这样我和他的遥遥相望、遥遥地相依为命就有了实质意义。    他用棕色眼睛看着我,眼神告诉我他是把我的荒诞作为一种情调来接受的。

第9章 拉斯维加斯的谜语

这个故事看得很难受,从一开始就觉得

第11章 女房东

>> 他和衣上床,仰面躺着,想不起在哪里爱过,也想不起在哪里失落一个爱。两行泪爬出来,流到两耳的拐角,冰凉地蓄在那里。

第12章 密语者

>> 奶油兮兮的爱耍文学腔的人

>> 他说他今天下午把女儿送上了飞机,然后便想到了她。他说不知为什么女儿使他想到她。也许女儿也有种绝不好接近的样子,也是面上一套、心里一套的温顺沉默。

点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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