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文学史与经典文学史的兴起
在西方,虽然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在人类的著述中已经可以找到文学史概念与写作方式的萌芽,但是,人们一般认为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是现代文学史写作真正开始的时期。长达百年波及整个欧洲的“古今之争”孕育出文学研究的历史意识,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史观念在这场影响深远的论争中初见端倪。从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初,由于席勒、弗·施莱格尔和赫尔德等人的介入,文学史研究逐渐变得复杂和成熟起来,成为历史和文化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795年席勒发表了著名论文《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在古今比较中阐述文学发展和历史进步的理念;在维柯的历史哲学和温克尔曼艺术史的影响下,赫尔德第一次提出了关于文化发展中的继承性问题:各族人民的发展仿佛构成一个统一的链条,在这个链条上每一个环节都必然是与前一个环节和后一个环节相联系着的。每一个民族都利用自己前辈的成就并且为继承者准备基础。”①在1793-1797年的《鼓励人道的书简》中,赫尔德提出了“全世界文学史”的构想;弗·施莱格尔的一系列关于古今文学发展的论述包括《论希腊诗歌研究》、《希腊罗马诗歌的历史》、《德国文学和哲学讲演录》和《欧洲文学的前车之鉴》以及《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的历史》等等—开创了19世纪文学史写作的新局面。弗施莱格尔指出:“真正的文学史所要考察的,是每个时代的文学精神’,①参见阿·符·古留加著:《赫尔德》第66页,侯鸿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2211第+六章文学史与经典作为整体’的文学以及它在主要民族那里的发展趋势'。”①19世纪的文学史写作延续了赫尔德和弗·施莱格尔的思想。丹纳在其著名的(英国文学史》的序言中,明确提出影响文学的生产与发展的社会因素有三大方面:种族、环境与时代。其中,时代是影响文学的“后天动量”,它是一种既定的推动力。时代走向制约着某种文学才能和风格的发挥,这种制约是通过时代精神或特定时代的民族心理而产生作用的。在艺术哲学》中,丹纳更具体全面地阐释了种族、环境与时代对文学的深频影响。丹纳文学史的出发点“在于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这一总体有三个层次:一个作品属于作者全部作品;属于某个艺术流派或艺术家家族;属于“一个更广大的总体”即它的时代。丹纳在这部广泛传播的著作中反复提到“时代精神”或“精神状态”的概念,“作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他甚至认为:“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地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括。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切的基本原因。这一点已经由经验证实,只要翻一下艺术史上各个重要的时代,就可以看到某种艺术是和某些时代精神与风俗情况同时出现,同时消灭的。”②卡莱尔的阐述更为有力:“一个国家的诗的历史,是该国的政治科学与宗教史的精华。一位完整的诗的史学家,应熟悉这一切:民族的型态,它最佳的特色,及它各阶段的生长过程都是他所不可遗弃的,他会察觉每个时代精神的大趋势,便是每个时代人类的最高目的与热望,同时他当知道,每个时代如何自前一时代演变而成。这样一位的史学家,才能纪录国家的最高目的,及它不断的发展和方向;因为一个国家的诗受着国家的日的的影响,而变化不已。”③文学史研究显然承担着发现一个民族心理、考察时代精神变迁以及民族国家想象的重要使命。从丹纳的《英国文学史》到勃兰兑斯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潮》,19世纪的文学史写作大多是这种历史主义的产物。直至20世纪形式主义、后结构主义和新历史主义的兴起,这种含有历史决定论色彩的文学史范式才受到剧烈的挑战。1940年代的韦勒①参见加比托娃:《德国浪漫哲学》第104页,王念宁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②丹纳:《艺术哲学》第7-8页,傅雷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多参见卫姆塞特、布鲁克斯:《西洋文学批评史》第489页,颜元叔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克、沃伦和1990年代的英国诗歌史专家大卫·珀金斯( Perkins)甚至提出文学史是否可能的疑问。许多事实表明,在当代西方的文学研究领域,文学史尤其是通史型文学史已经不再享有19世纪那种无可争议的荣誉与地位。广义地看,中国文学史的萌芽最初可以上溯到上古的巫官文化和先秦的史官文化、“艺文志”、“文苑传”、“诗文评”、“目录书”、“笔记”、“评点”、杂论”以及各种作品的选集、总集都可以视为文学史写作的早期形态,而南北朝时期刘的《文心雕龙·时序》则是古代中国文学通史的雏形。直到20世纪初,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史才真正诞生。正如陈平原所指出的:中国学界之选择文学史而不是文苑传’或诗文评,作为文学研究的主要体式,明显得益于西学东渐大潮。从文学观念的转变、文类位置的偏移,到教育体制的改革与课程设置的更新,文学史’逐渐成为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知识体系。”①现今,形式纷繁的文学史已经组成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这个体系通常被视为文学学科的重要基石。许多人对于文学史具有一种特殊的好感:文学史意味着某种坚硬的、无可辩驳的事实描述,这样的描述避免了种种时尚趣味的干扰而成为一种可以信赖的知识。在他们心目中,文学史是文学知识的集大成,因此,文学史甚至如同某种有效的证书:文学史的写作标志了一个成熟的学术阶段—标志写作者业已可能纵论和总结一个学科积累的全部资料。目前为止,多数文学史著作力图追求的基本特征——清晰、实证与知识的专门化—显然与既定的教学体制相互呼应。在“中国文学”的学科框架内部,文学史无疑是一门“显学”。据考,第一部中国文学史于1910年公开出版;八十余年之后,面世的中国文学史已经近900部。这个惊人的数字表明,文学史的写作隐含着非凡的吸引力。如同韦勒克曾经观察到的那样,文学学科通常包含了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与文学史。许多时候,三者之间不可避免地要争夺学科盟主的位置。如同许多人看到的那样,三者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楚河汉界,种种混杂与交叉不时可见。或许可以说,越逼近某些重要的个案研究,三者之间的界限就越模糊。在这个重要意义上,人们有理由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文学史更多地赢得了人们的器重?王瑶曾经指认了文学史的归宿:文学史从属于历史①陈平原:《“文学史研究丛书”总序》,《文艺争鸣》2000年第3期。
话语。①这样的类别归宿表明,文学史分享了“历史”这个概念的特殊份量。历史是什么?《说文解字》曰:“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如实的记叙是历史话语的基本职能,同时是历史话语的威信所在。历史话语的重要功能还在于,将事实意义的认定转换为现实之中的某种价值规范。韦勒克已经发现,历史叙述仿佛具有某种纳入正统的意味;文学史阐明某种文学的“进化”也就是肯定这个历程体现的某种价值。②因而,文学史即是文学经典化的历史:文学史无疑是经典之作的鉴定,许多人无条件地信任文学史公布的经典书目。诚然,文学史的写作包含了种种作品的挑选、争议、权衡,然后,这个复杂的辨识过程消失在人们的视域之外。没有多少人愿意继续翻阅庞杂的原始资料,重新甄别和披沙拣金;人们相信,历史话语的信誉已经承担了一切—那张熠熠生辉的书目同时也是一份无可挑剔的鉴定书。如果人们只能凭借这张书目想象文学,那么,文学史的介绍无论洞见还是短视—就构成了人们进入文学的唯一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