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ctical Java笔记
实践1
参数是以值传递(基础类型以值传递 函数内的修改不影响外部,Object以值形式传递Object的引用 修改会在外部产生影响)
要改变这样的情况可以:1 传递clone对象 2 使对象成为immutable不可变的
实践2
注意final的Object本身reference不允许被改变,但是Object的属性是可变的 比如例子中final Wheel 依旧可以 wheel.setRadius(5);来改变半径
实践3
将类声明为final则类中所有一切都是final 将类或方法声明为final可以组织派生和复写
这在1 class设计 2 运行期性能 上有重要意义
实践4
array(指数组)和Vector是两种容器
array的长度不会改变 而Vector会自动改变大小
Vector不支持基本类型 array的速度比Vector更快
实践5
尽可能的用多态代替instanceof 写一个方法method(Person person) 而不是多个方法method(Teacher teacher) method(Student student)或是通过instanceof
实践6
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使用instanceof 例如 从一个Vector中取出对象 然后各自向下转型 此时为了保证正确 使用instanceof
实践7
将不再使用的reference设为null是一个好的做法 显示调用System.gc()可能会对性能产生影响
实践8
注意基础类型和引用类型之间的差异 特别注意对象之间用“=”赋值以后 是引用发生了改变
实践9
==和equals() ==比较值 或是否指向同一引用地址 equals()比较对象是否一致(以属性为基准的比较)
实践10
当比较对象是否相等,要检查equals()是否被正确的实现,如果缺省的equals()不能满足要求,应该自行实现equals()
实践11
撰写equals()之前,必须明确,需要让哪些classes的对象与自己的class对象进行比较,是否只允许相同class的对象之间进行比较,是否允许父类或子类之间的比较
实践12
实现equals()时请优先考虑采用getClass()。毕竟,“隶属同一个class下的对象才得被视为相等”是正确实现equals()的一个简明方案。
实践13
如果父类实现了自己的equals(),那么继承他的子类应该首先调用super.equals()
实践14
在equals()中谨慎使用instanceof,仅当希望子类对象允许相等于父类时,才使用。(可能引起不对称)
3种情况:
1 base class实现了derived class没有
如果base class使用instanceof 可以将两者对象进行比较 并且比较是对称的
2 base class和derived class都实现了
都使用了instanceof 那么此时base.equals(derived)会返回true 而derived.equals(base)会返回false
3 base class没有实现而derived class实现了
因为base不是derived的实体,因此derived.equals(base)会返回false,而base.equals(derived)也会返回false,但原因是调用了Object的equals(),两者引用不同的关系
实践15
实现equals需要遵循的原则:
1 如果某class的两个对象即使内存空间不同,也可被视为逻辑相等,则需要提供equals()方法
2 检查是否等于this
3 比较class的相关属性,以判断是否相等
4 如果除Object意外任何base class实现了equals(),则应该调用super.equals()
关于使用getClass()和instanceof之间的取舍
1 如果只允许同一个class产生的对象才相等,通常使用getClass()
2 只有在不得不需要对base class和derived class作比较时,才使用instanceof
3 如果使用了instanceof,并且base和derived都实现了,那么注意其中会出现的不对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