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的来由

 看《新快报》今天(1月15日)的摄影版《被运来运去的孩子们》,是春运中随父母返乡的孩子,令人悲愤,祸延子孙、戕害中华民族的户籍制度可以休矣!
   

梁发芾:户籍制度的来由
   
2011年12月31日新快报 
   梁发芾财税史学者


   本质来说,户籍制是为了方便征税和派遣差役而设计而成的制度,其意义尤其在差役方面。如果弄不清楚古代的差役,就不能正确地理解户籍制。
   古代的观点认为,“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役”,租,就是地租,因为国王或者皇帝,是土地的主人,交给他们的赋税,也一直叫做“租”或“租税”。但在古代,老百姓对皇帝的国家的义务,最繁重的倒不是交租纳税,而是服役当差。服役当差,是对老百姓人身的强制。老百姓服役当差的时候,丧失了一定的人身自由,所以说,这种服役当差,本质上具有奴隶制的特点,体现着被统治者身体上和精神上的臣服和顺从。
   皇朝要求老百姓纳粮当差,纳粮的事情比较容易控制,因为土地不能移动,只要向地主征收就可以了。但当差就比较难办,因为人是活的,是可以迁移的,是会流动的。这就需要有一套控制老百姓人身,限制老百姓流动的办法,以便在国家需要他服役的时候,立即可以找到他。
   户籍制就是为这个需要而产生,完善起来的。
   户籍制产生很早,在明朝达到了空前的强化。明朝的黄册制度,将老百姓按照户口编入里甲组织。每户人家的人丁事产,每户的户等,每户的户籍性质,被严格记录,“配户当差”。明朝的户籍大类分为军、民、灶、匠,下面又有极为详细的小类。这种划分,相当于今天的职业,但是,这种职业不是根据市场的需要划分的,而是根据皇帝的需要划分的。皇帝需要抬轿子的,就有“女轿户”,皇帝需要卫生纸,就有“纸户”,皇帝需要精美瓷器,于是还有“窑户”,不一而足。记载这种差役的簿籍,就是户籍。到后来,“籍”指的就是一个人承担的差役种类。根据皇帝需要划分的这种职业,就是一家人世世代代不能改变的差役,它是一个人与生俱来不可更改的身份。
   户籍分类中最大的类是民户,也就是种庄稼的农民户。他们给皇帝承担的义务就是纳粮,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差役。按照著名明史专家王毓铨的观点,“纳粮也是当差”,民户给国家种庄稼,交粮食,就像窑户给皇帝烧瓷器一样,也是当差。当差是老百姓给国家不可逃避的义务,为了保证这种义务被履行,皇朝不但制定了户籍制度,还严厉禁止迁徙流动,人们被严格地控制在户口所在地,从事户籍所规定好的差事。
   虽然明朝对于配户当差非常严格,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大量逃走以逃避差役。因此,到了明朝后期,户籍制已经处于崩溃之中,到清朝终于实行“摊丁入亩”,将人们的差役负担,变成银子或粮食,摊入田亩负担之中。从这时候开始,地主向国家缴纳田赋,商人向国家纳税商税,差役制度不存在了,为此服务的户籍制也就瓦解了。
   户籍制的死灰复燃是上世纪新政权建立之后。为了让农民给国家种更多的粮食,就实行人民公社;为了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就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农民再次成为给国家生产粮食的工具。给国家种田,“纳粮当差”,就成为农民不可逃避的义务。虽然农村基层组织由历史上的乡里制,里甲制变成了人民公社制,虽然为皇帝纳粮当差变成为国家生产粮食,但是人民公社使用的户籍制度,与里甲制时期的户籍制度,是一脉相承的,而其严酷性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随着人民公社的崩溃,市场经济的实行,农民种田已经不再是他们对于国家的一项不可更改不可逃避的义务。人员可以流动,职业可以改变,户籍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它至今不能被取消,因为户籍制度在地域分隔方面,仍大有作用。城市仍然可以利用户籍阻止农民享用城市福利,而大城市尤其还能利用户籍制度把外地人拒之门外。户籍制的这种功能,倒是古代社会不曾有的,它完全是新社会的新创举。

阅读全文
类别: 默认分类  查看评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默认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