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证券业监管

  “没有监管,匪夷所思。”这是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近日在“两会”上关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态度。而现实情况是,没有现代化的监管技术,监管落地同样可能匪夷所思。


  逾5000亿的余额宝规模、逾10万亿的信托资产总规模、近3万亿资产规模的证券投资基金、2000多家上市公司,以及日益庞大的新三板和场外交易公司,没有以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监管“革命”将只是一句空话。


  一边是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一边是手工、机械和老法师,在这个恨不得每颗砂粒都打上条形码的年代,天生基因就离不开信息化支持的金融领域更迫切需要拥抱信息化技术。


  基金监管XBRL化


  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目前全世界财务报告语言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它几乎等同于电子化的公司财务报告。简单来说,XBRL就是用类似“条形码”的计算机标签对数据进行标注。这样,投资者就可以像使用比价网一样,逐项指标地对股票、基金类产品进行“比价购买”。


  2013年12月,证监系统利用大数据发现了上海的基金老鼠仓,事情不大,却标志着基金监管已经可以跟踪到“实时数据”;另一方面,证监会近期还在通报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现场监管情况,相较之下,上市公司监管仅从时效性来看,与基金监管存在差距。


  基金与上市公司信披的最大不同是,前者被强制要求以XBRL形式披露每天的日报、季报、年报等数据,而不是PDF或者DOC文档形式。


  尽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XBRL化,已经通过一些行政的力量实现了全覆盖,但毕竟不是法定的披露手段和义务,一旦遇到数据打架,最终还是以PDF版本为准。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原副主任洪磊,曾负责证券投资基金信披和监管电子化规范的建立和完善。他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该部门用了两年的时间,直到2009年建立了基金XBRL的信息披露电子化报送系统。


  2009年7月20日,中国证监会基金XBRL信息报送系统正式上线,基金公司必须报送每天的交易和净值数据。基金行业也是目前中国金融监管唯一实现XBRL全行业完整应用的领域。


  洪磊的技术帮手、中科院大学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刘世平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说,每天下午4点05分,监管部门就能拿到全国基金公司报送的交易和净值数据,“基金获益率是否异常一眼就能看出来”。刘世平也是原IBM全球金融数据挖掘负责人、吉贝克信息科技公司的创始人。


  基金信息电子化披露和监管的效率来源于强制力量。监管部门以部门法规的形式,强制所有基金公司以电子化报送手段,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财务和非财务类的信息通过标准模板向监管部门报送。


  这套部门法规包括:2008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Taxonomy)》以及先后发布XBRL季报、净值公告、半年报和年报模板。“不符合模板的要求,信息根本输不进去。”刘世平说。


  电子化信披亟待立法


  非专业人士很少会注意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有一个上市公司XBRL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去你会发现,它是一个WEB分析工具,投资者可以不需要终端软件,即可在网页页面同时比较一家上市公司五年的同期财务数据。


  尽管内容还不尽完善,但几秒钟之内就能进行纵向比对,这在PDF和WORD信披模式下是无法做到的,数据和挖掘工具一旦完善,将极大地方便投资者。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比,上海证券交易所 XBRL Online提供的WEB分析工具,内容和功能则要丰富得多。财务和非财务的XBRL数据都可以检索,还提供3家以内同行业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以及同一公司五年内同期数据的时间维度比对。横向纵向可比较的财务指标达到26项。


  不过,两家交易所无一例外都标明:本平台已尽力确保XBRL实例与上市公司报告之间的数据一致性,XBRL实例文档中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PDF版本为准。


  刘世平还是XBRL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事实上,无论证监会还是交易所,中国的XBRL建设都走在世界前列,但立法这一关键步骤,走慢了。


  早在美国上市公司以自愿为原则披露XBRL实例文档的200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即已实现了上市公司XBRL数据全覆盖。而且就深度而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XBRL披露不仅仅局限于财务数据,包括财务报表附注以及董事会报告、股份及股东变动情况等非文本类信息也能覆盖。


  【Tips】


  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基于互联网、跨平台操作,专门用于财务报告编制、披露和使用的计算机语言。是目前全世界流行的财务报告语言的发展方向和趋势。XBRL不是一项神秘的技术,它的底层语言,还是便于网页传输的可扩展标记语言—XML。虽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应用领域,但不止于结构化的财务报表,纯文本的非结构化数据在XBRL的表达方式下,也可以结构化,结构化之后,即可进行抽取和比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是个资深XBRL迷,在他的游说之下,SEC通过了 XBRL多年分阶段地披露实施法令,最早一批要求提供XBRL实例文档的时间是2009年,时间并不比中国两大交易所早,但却被赋予了XBRL的法定地位。今年10月31日,将是SEC给出的XBRL标识错误不予追责的最后期限。


  呼唤顶层设计


  客观而言,基金公司实施XBRL,较参差不齐的上市公司更有便利性。


  洪磊认为,基金公司从业人员相对年轻化,对新技术的理解和接受更容易;同时,基金公司更有内在动力使用电子化工具,因为与上市公司不同的是,基金公司每天都要披露数据,还要与托管银行对账,从起始端就使用电子技术处理数据,不仅仅方便监管部门,对基金公司本身来说,也极大地提高了效率。


  对此,一位交易所人士指出,基金业信息化研发起点相对较晚,业内人士称其为XBRL 2.0版。这个版本无论分类标准定义还是业务模型设计,都站在了上市公司XBRL系统的“肩膀”上,自然有“后发优势”。而且基金监管系统的XBRL系统获得了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持续支持。


  其实,在证监会这个“顶层“进行系统设计,是基金业电子化信披和监管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上市公司的信披面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套标准,在两个并行的标准下,同行业上市公司XBRL实例文档也不能进行对比。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只对证券公司以XBRL形式披露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收益风险等内容有强制性要求,对上市公司的XBRL信披立法,则没有时间表。


  本报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人士处了解到,尽早立法规定上市公司XBRL披露义务,以及承认XBRL文档的法定效力,是两大交易所的普遍期望。


  如果说两大交易所始于2002年的XBRL研究算是探索的话,那么,是时候结束探索之旅了,终结的法宝就是“顶层设计”和“电子信披立法”。


  XBRL 3.0版


  本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还将对其XBRL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系统进行优化,目标是做到XBRL数据与PDF版本的一致程度达到100%;以及在减轻上市公司负担的同时,强化监管功能,提升上市公司的用户体验,提高监管效率。这项改革被称为“XBRL 3.0”版。


  上述证监会基金XBRL信息报送平台的一大特点是“公开标准、前端开放、后台服务”—证监会制定游戏规则,规定XBRL分类标准以及验收标准。至于具体技术手段,基金公司可以自找帮手,只要最终能够通过证监会的数据库再现出来即可。在证监会的“指挥棒”下,市场发展出如恒生电子、吉贝克、赢时胜等信息技术公司充分竞争。


  两大交易所则通过向上市公司派送软件的方式来实现XBRL信息报送的标准化,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则对本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这种被动配合的地位有碍于XBRL的推广,指定软件也对培育充分竞争的软件产业不利。


  对于交易所来说,无论XBRL是否法定披露义务,十余年来,沪深两大交易所已经手握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XBRL实例文档,在大数据来临的时代,这些数据如何规范地进行商业化运作是交易所需要思考的另一大课题。


  如果能够围绕XBRL的派生数据调整商业化运作思路,交易所或许可以避免道德风险,培育下游产业链。而大智慧、同花顺等信息技术公司也可以借此改变手工和“爬虫”程度的数据搜集方式,对于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孕育“草根监管”大有好处,刘世平对此表示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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