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东西谁来帮我找

丢了东西,哪个互联网大佬来帮我找 
 

从政府在倡导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型社会以来,无论传统企业还是高新科技企业都积极响应,从的产品的设计到营销都增加了很多为民便民贴近生活的因素。互联网从最初的信息时代的先锋,也逐渐也发展成为了网上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的“数字化生存”时代的先锋。

 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大型的门户网站利用自身丰富的资源为网民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服务,让越来越多的民众感受到了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之处,很多年轻人甚至会形成“有事找网络”的习惯。

然而至今,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难题,却被中国互联网的“大佬们”忽略着,它就是:如何帮助大众找回丢失的东西。

丢东西,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多少都会经历过几次,甚至严重的情况下还会丢人。但是无论丢什么只要能找回来那么还有把损失降到最低点的机会(时间或感情等非物质的东西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一、             丢东西大家都烦

成语“路不拾遗”讲的是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这样失主返回去也能找到,形容社会风气淳朴,人们品行高尚。这个词的产生立在古代交通不发达的情况,现如今“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已经完全被超越,人口流动量今非昔比,丢失东西再回原地找,已经基本不可能。

1、 捡到东西烦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有拾到他人遗落的物品的经历或可能,拾到后如何处理?大部分善良的人都会想法子归还失主,然而让失主知道自己丢失物品的下落其难度却不亚于向市场推销一个新产品。

自已留着,烦;登广告,烦;交给失物招领处担心失主不知情,好事做得不彻底,还是烦。

2、 遗失东西烦

一不小心遗失了东西找不回来造成物质损失,烦;有些东西明知只有对自己有价值拾到者肯定会想法子归可就是不知道线索在哪里,烦。

3、 失物招领处也烦

成立失物招领处是为了为民众排忧解难,可有时候做好事也烦。想方设法把物品广而告之,可认领的比率还是很低。因为谁也无法保证失主能有机会看到失物招领的启示。失物越来越多,仓库放不下了,于是公开举办失物招领大会,媒体也报道了可还是领不走几件,烦。

二、解决方法

由门户网站建立全国范围的统一的失物招领信息发布平台。

1、 数据来源

网民数据:网民登录后可以按照系统提供的分类模型发布自己捡到的或丢失的物品供他人检索。

官方数据:全国各地各单位均可参加尤其是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把群众交来的物品分类并发步。

2、 受益者

政府:如果政府能参与或给予支持那么这将是一项能让老百姓看得见的民心工程,切实解决民众的生活烦恼。有政府的参与下达一个行政命令或倡议要比企业自己去跑门路收集数据要高效很多。

失物招领处:真正的活起来火起来,不用发愁仓库快满可怎么办?如果墙上挂锦旗贴感谢信依旧流行,那么得准备大点的办公室了。

民众:丢东西怎公办?急没用,敢紧上网找呀!希望很大的!捡到东西,交公共机构与否,发布一条小消息很有可能就做了一件大事情?

互联网企业:为你付钱的可能是政府直接投资。既使政府不参与,因为你解决了问题那么你的所收获的无形资产也是不可价估的。

优良传统:网上有关于“事物招领”收费事件而痛彻“拾金不昧”传统丧失的声音,殊不知丢失东西后重要的是找回东西减少损失,大部分人是不会拒绝部分合理的“手续费”吧?

3、 谁来做

尽管目前己经有几个类似的中小网站和一些区域性的网站,但是无论从哪方面去考察实力都是不够的,也没有形成规模,所以也就谈不上影响力和为民众解决问题的能力。

做这件事情的最好是一家己经有一定用户群和号召力的互联网企业,最好搜索业务也比较成熟,因为他们在技术和资源上已经拥有先天的优势。尽管政府完全有实力创造像“绿坝”这样的新兴企业,但是从长远和实际出发不建议这么运作。

既使交由一家企业来做,企业也可以开放一系列的API供外界调用,如果让互联网实现“拾金不昧”,也是有划时代意义的。如果算上数据来源、实现方式等等,也算是“云计算”在国内规模最大受益人群最广的一次运用。

三、失物招领的现状

目前,实际上一些个人、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也为“失物招领”做了不少事情。几乎各地的公立的失物招领处,接受大众捡到的物品和负责失主的认领。一些大中城市的火车站、公交公司,也都有相应的失物招领和信息发布的媒界,比如北京公交公司会利用自己的公交电视定期播放近期的“失物”,然而不是每个失主都能正好能赶上节目。

互联网上也已经存在一些中等规模的和失物招领相关的网站,如下图所示:

 失物招领的信息

  

反对者认为让失物招领市场化,让公司与拾得者理直气壮地讨要补偿,明显无助于拾金不昧传统美德的延续。这种做法,充其量是一种“次道德”,并非失物招领的最佳方式。

赞成者认为关键是“失而复得”,一定的费用是可以接受的。

中立者,给出了参考意见,比如在这方面,德国的经验可资借鉴。德国各市政府的公共事务局都有失物招领处。不管遗失的物品最初是交给了警察,还是交给了列车乘务员,都会统一被上交到失物招领处保管。工作人员会给每件物品一个编号,然后把编号输入电脑中。与此同时,德国法律规定,如果一件物品在失物招领处保存了6个月后仍无人认领,工作人员会联系上交物品者是否有兴趣认领,得到否定答复后,物品会被上交给市政当局拍卖。德国民法规定,对于价值超过1000马克的物品,上交者可得到相当于物品价值至少5%的钱作为奖励。但事实上,很多人都谢绝了这笔奖金。可以看出,这种模式不仅有效率,是一项便民善举,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互助和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倘若这一模式能在中国推广,有偿失物招领的争议或将不复存在。

三、后记

不管是制定规则引导民众行为意识,还是由门户网站建立平台,“失物招领”都有很多地方需要社会成员去关注去做!

丢了东西谁来帮我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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