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成本核算步骤简介之二

解功能范围
理解 SAP的整个生产费用结转过程,先熟悉一个重要名词: 功能范围,功能范围简单理解就是费用属性,你也理解其为一个“复杂的”辅助核算字段。
为什么起用功能范围?
首先,因为 SAP的科目不象国内传统习惯设置多级,其次,象 SAP这样高度集成的系统,很多会计凭证是从各模块集成过来的,举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辅助生产车间、基本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管理部门都有计算机,假设将计算机设置为一资产类别( TcodeOAOA),如下图:
 
资产分类 10100代表计算机,对应一科目分配 10,然后 TcodeAO90给配置各种资产业务对应的会计科目 ,最典型的是 折旧费用和累计折旧这对科目 ,AO90定义计算机折旧费用科目时 ,如果单从折旧费科目本身上 ,实际上是不能区分折旧费用辅助生产、基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还是管理费用 ,然而,在建立资产主数据时 ,通常会输入资产所对应的成本中心 ,SAP,成本中心主数据可设置功能范围和业务范围 /利润中心(可 根据业务范围/利润中心出费用报表),折旧费用 + 功能范就区分出了费用性质,现在你可以理解说 功能范围类似一个不需要手工输入而自动从成本对象带出的辅助核算字段,成本中心就是一常见成本对象 ,生产工单和实际内部订单等也是成本对象。
SAP中,成本对象都设置有主数据 ,比起一般的“辅助核算”字段而言 ,两者核算信息量显然不可一日同语。
不启用功能范围的实例
下面是我和一位网友关于不起用功能范围的对话,或许可以加深您对功能范围的理解:
:项目未启用功能范围 , 在科目设置上就将费用分开,比如销售费用 - 水电费、管理费用 - 水电费、制造费用 - 水电费、基本生产 - 水电费(或科目描述倒过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从科目直接分开会比较直观。现在问题是,比如来了一张水电费发 8000 块,记帐人员首先计入理费用 - 水电费,期末再去分配,有什么很简便的处理方法没有?
这些老会计如果总是以国内习惯去理解 SAP, 多半会造成思维十分混乱 , 脑袋一片糨糊,按照 SAP 习惯解决方法 是:科目只设置水电费,如果当月外购水电费用发票数量较多,为了减少记帐工作量,可以首先计入一成本中心比如财务成本中心(对应功能范围为管理费用),在期末再使用 CO 模块的分配到其它成本中心;当然期末才一张发票, FI 记帐时直接拆分到各成本中心也行,省略 CO 分配动作。
    需要强调的是, SAP FI CO 模块是分开的,原则上所有损益科目都可建立初级成本要素,只有建立成本要素后的损益科目才会在产生 FI 凭证时将损益过帐到 CO 模块, CO 凭证不要求平衡,它保存建立了初级成本要素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就上面这凭证, FI 凭证分路如下:
    Dr: 管理费用 - 水电费   8000 + 财务成本中心(暂记无功能范围)
*-CO 凭证单行记录 管理费用 - 水电费在财务成本中心发生,业务交易码: COIN
*SAP 业务交易字段区分不同的业务交易比如是 FI 过帐还是分配分摊
       Cr :应付帐款 - 水电供应商
    现在有两种情况 :
I : 管理费用 - 水电费如果建立了初级成本要素 , 则其记帐时一定要输入一成本对象 ( 比如成本中心或实际内部订单等 ), 因为初级成本要素 + 成本对象才产生 CO 凭证过帐到
  CO 模块。
II . 如果管理费用 - 水电费未建立初级成本要素,就不需要也不能输入成本中心或其他成本对象了,也就不产生 CO 凭证,当然也意味你在期末不能使用 CO 的分配功能。
   如果记帐时未区分出水电费,期末可以使用 FI 的功能将费用“分配”出去,有多种方式: 周期凭证 (Tcode:FBD2), 样本凭证 (Tcode:FBM2), 科目分配置模型 (Tcode: FKMT , 记帐码 : 使用 00) 或直接 FB50 做个变式 (Tcode:SHD0) 都行,期末做调整:
  Dr: 销售费用 - 水电费   500
制造费用 - 水电费   1000
基本生产 - 水电费    1500
         Cr :管理费用 - 水电费   3000 ( 是否使用反记帐标志 ? )
上面分录你看出什么问题没有?如果没有 , 我说出三点意见:
(a) . 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需要将费用核算明细到成本中心,此时 , 你就不能不为该费用科目建立初级成本要素。
(b) . 转出的 3000 管理费用 - 水电费是否使用反记帐 ? 确保证管理费用 - 水电费的发生额一直在 ?
   答:红字用于更正,结转就应从贷方转出, 似乎矛盾,如何办?
* 关于 SAP 的反记帐和国内所谓红字冲销的对比请参看其他章节 , 此处不讨论 , 突然想起
来有次看到这样一个问题,说某 ERP 产生了类似这样的分录 :
Dr : 销售费用 - 水电费   500
制造费用 - 水电费   1000
基本生产 - 水电费    1500
  Dr :管理费用 - 水电费   -3000
如此设计思路确实保证了管理费用 - 水电费确全在借方 , 却忽略了一个基本要求
有公必有母 , 有借必有贷 ”, 都全借了 , 什么世道 ?
(c) . 启用功能范围不过设置几个功能范围而已 , 好处多多 , 何乐不为 ?
:那么 , 是否 SAP 系统所有损益科目都需要建立初级成本要素呢?
一般原则是 :
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建立成本要素 , 因为多数企业花了大把银两实施 ERP 不是用来做花瓶当摆设的 , 这些费用一般都需根据部门 ( 对应成本中心 ) 明细核算 , 象营业外收入支出所得税费用投资收益等损益表科目 , 目前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
(a). 这些科目不建立成本要素 , 因此记帐只有 FI 凭证 , 无需输成本对象 , 可以设想象营业外收支这样的偶而利得损失是不需要成本中心或其它成本对象承担的 , 缺点是这些科目使用不了 CO 的一些功能。
(b). 建立成本要素 , FI 记帐伴随 CO 凭证 , 也需要一个成本对象 , 使用什么成本对象呢 ? 成本中心 , 实际内部订单 ,WBS 元素和获利分析段 ( 如启用 CO-PA 模块 ), 有的企业是建立虚拟成本中心给这些科目做成本对象 , 比如成本中心 - 营业外支出 ( 虚拟 ) , 由于启用了功能范围 , 因此只好也对应一个叫营业外支出的功能范围 , 下图 , 是建立功能范围的配置和参考功能范围设置图。
  采用这种虚拟成本中心做成本对象的实施思路,则营业外收支 、其它业务收支、 所得税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投资收益等损益项估计都要建立虚拟成本中心和功能范围,麻烦的是如需要根据业务范围 / 利润中心出报表比如损益表,一个虚拟成本中心只能对应到一个业务范围 / 利润中心,如果有 8 个业务范围 / 利润中心,是否需要建立 8 套虚拟成本中心?
  所以个人认为,此种思路不大可取,如果实施了 CO-PA ,这些损益表科目又建立了初级成本要素,可以使用获利分析段 PSG 做成本对象。
关于功能范围的讨论先到此为止。

辅助生产成本核算

几个名词:
辅助生产费用:包括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原材料费用、动力费用、工资及福利费以及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 ( 如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发生额小,可不通过“制造费用”而是直接通过“辅助生产成本”核算 )
为生产和提供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劳务所耗费的辅助生产费用之和,即构成 辅助生
产成本
典型的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方法:
(1). 直接分配法
不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而是将各辅助生产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收益单位。
分配公式:
成本分配率 =待分配辅助生产费用 ÷ (辅助车间外部各受益单位耗用劳务量)
(2). 顺序分配法/ 梯形分配法
各种辅助生产之间的费用分配应按照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少的顺序排列,受益少的排列在前,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列在后,后将费用分配出去。
(3).交互分配法:
通常包括 对内分配 (辅助车间首先交互分配各自承担的费用 )对外分配 (交互分配后再对外部受益单位进行分配 )两步。
(4).代数分配法:
通过联立公式计算出辅助生产劳务的单位成本,然后根据各受益单位耗用量分配费用。
(5).按计划成本分配法:
   按计划单位成本在各收益单位分配 ,实际和计划差异在分配给外部收益单位或将差异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一个手工记帐时代辅助生产明细帐多栏帐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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