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要素和分配分摊
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
SAP将成本要素分为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成本要素可简单认为就是
CO科目。
初级成本要素:
SAP将
FI和
CO业务分开处理
,其中的桥梁就是初级成本要素
,建立初级成本要素的损益科目在
FI记帐时通过初级成本要素
+ CO Object(
成本对象
)过帐到
CO模块
(
并非所有的损益科目一定要建立初级要素,
前面已有描述
)产生
CO凭证
,初级成本要素一定对应到一损益科目,这视你在项目中的实际需求,比如生产成本
-WIP可不建立成本要素,象投资收益所得税费用可选择建立或不建立成本要素。
次级成本要素:是
CO中专用的
”会计科目
”,它用来做费用分配分摊、重过帐、作业分配、
CO内部结算等用途。在
SAP4.X及其前面版本
,
分配分摊和重过帐这些业务只有
CO凭证
,并
不实时产生
FI
凭证的,严格地讲
,并不是不产生
FI凭证
,是等期末FICO统驭根据你做分配分摊重过帐的业务交易一并产生
FI凭证。
关于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还会有专门篇幅详细分析,请参考相关章节!
分配和分摊
SAP
系统中的所谓的期末分配(periodic Allocation)包括分配(Distribution)和分摊(Assessment)。
期末将
把一项成本从一个成本对象转移到其他成本对象时,就需要用CO的
分配分摊。分配一般为采用
初级成本要素(
即原费用会计科目)平行结转成本费用
,分摊则通常是成本对象的打包
结转。
关于分配分摊区别,有好事者总结了几条:
1.
分配针对初级成本要素,分摊中一般使用次级成本要素,也可使用初级成本要素。
2.
分配保留了原来的成本因素,分摊则多因打包处理后不可追溯原成本因素。
3.
分配比分摊有更高的运行性能?
关于分配分摊,举一个比较过时的实例,假设电话费平时缴纳时比如记在IT部门,在期末使用分配循环比根据统计指标(统计指标可以是各部门电话数量或各部门实际通话小时)或其它分配比例比如百分比分配到各部门,电话费保留初级成本要素原样分到各成本中心,分配保留了原电话费这个费用要素。
再假设电话费,打印费,网络维护费等打包成一个次级成本要素叫办公费用(对应成本要素类别42)再分摊到各部门, 电话费,打印费,网络维护费不反应在各部门成本中心费用而是一个次级成本要素->办公费用,这就是分摊。
分配分摊在以前版本是不实时产生会计凭证而是在期末做
FICO统驭后才真正过帐到
FI,这是和国内传统成本会计的一个非常大的区别。
深入理解FICO统驭
FICO统驭即
FICO调帐,
FICO一定需要统驭吗
? 稍后你就会明白, 严格地讲
,如果你没有彻底熟悉
FICO统驭
,你就基本上未真正了解
SAP整个成本核算内部业务流。
SAP财务成本模块设计的一大思想突破是将财务和成本业务数据分开
,但这些数据却相互联系却又有所区别
,SAP为此使用了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
,如果实施了成本要素会计
,通过初级成本要素在
FI记帐时就可同步产生相应的
CO数据
,这样的好处是后续
CO的操作并不
直接影响
FI,然而
,CO的一些操作分配分摊重过帐通常只产生
CO凭证并不产生
FI凭证
,但是这些业务交易却悄然改变了费用的属性
,这样会造成
FI和
CO数据不统一
,所以需要进行调帐处理。
以
SAP 4*版本为实例
,通常发生跨公司
,跨业务范围或跨功能范围的费用转换业务时
,期末需要进行调帐
(Tcode: KALC,
主要是FI
和CO
的成本费用调整
),跨利润中心调帐使用
(Tcode:
F.5D/F.5E/1KEK,
主要面向应收应付税金科目的调整,故曰资产负债表调整
), 其实还有一个损益调整
Tcode F.50,主要是面向自动过帐时产生的现金折扣和汇兑损益科目
,这些自动科目和税金科目类似。
而新总帐版本在起用
FICO实时对帐时是实时调整的
,也就是说分配分摊如果跨了业务范围
/利润中心
/功能范围实时就产生财务凭证。
OB65:激活业务范围资产负债表。
在
SAP中
, Ledger 0为法定帐套
, FICO统驭帐套
(
Reconciliation ledger)为
Ledger 3A。
Ledger 3A相关表格:
COFIP
:Plan items for Reconc. Ledger
COFIS
:Actual line items for Reconc. Ledger
COFIT
:Total Records for Reconciliation Ledger
|
[1]:
KALA->激活统驭分类帐
;KALB->撤消激活成本要素分类帐。
激活
FICO调帐有时也不是必须的,以那个电话费为实例,交付时记录在
IT部门,假
设
FI凭证分录如下:
Dr: 电话费
10000元
+ (IT成本中心
/
功能范围:
管理费用0001
+业务范围
/利润中心
A)
Cr:银行存款
10000元
(+ 业务范围
/利润中心
B)
*
如果电话费业务范围/
利润中心A
和银行存款的B
不同,
在SAP4*
版本严格地讲,
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在新总帐则通过在线分割产生A
对B
的一对内部应付分录.,
这里只讨论作为费
用属性的功能范围.
期末将电话费分配给销售部门
5000元
(
功能范围0002->
销售费用
),生产部门
1000元
(
功能范围0004->
基本生产
),使用
CO分配
,对
SAP4*版分配时只有
CO凭证
,KALC后才有
FI调整凭证
,而新总帐版本实时即产生
FI/CO调整凭证。
注意上图的
功能范围和伙伴功能范围。
在SAP4*
版本,如果不做FICO
调帐,则当期电话费从FI
模块来看,10000
全部为管理费
用,如果从CO
角度来看,电话费管理费用4000
,销售费用5000
,基本生产成本1000
(当然这1000
元会结算产品成本,期末结帐完毕基本生产成本功能范围是平衡的),
FICO
两者数据是不匹配的,假设相关财务报表电话费这块取CO
数据,这样不做调整,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SAP4*期末做调帐
(Tcode:KALC)或新总帐实时统驭分录为
:
Dr : 电话费
5000元
(
销售功能范围 0002
)
Cr: 电话费
5000元
+ (IT
成本中心功能范围:
管理费用0001)
Dr : 电话费
1000元
(
基本生产功能范围 0004
)
Cr: 电话费
1000元
+ (IT
成本中心功能范围:
管理费用0001)
如下图
,通过此调整分录后
,FI和
CO数据就完全一致。
[2]-[4]:定义相关调整科目。
OBXM/OBXN: 定义
FICO资产负债表统驭调整科目。
OBYA: 定义跨公司清帐调整科目。
OK17: 定义
CO统驭调整科目。
刚才使用电话费简单讲述了分配的应用和产生的会计凭证
,接下来又以那个古老的
”
电话费,打印费,网络维护费等打包成一个次级成本要素办公费用分摊”故事来说明分摊和分摊产生的会计凭证,分摊产生会计凭证吗?次级要素如何转到会计凭证?分录如何?
请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