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米网的几点建议

   王利芬女士从央视辞职,创办网络电视平台优米网的消息,已经成为媒体聚焦的话题。作为媒体名人,曾经的创业电视节目《赢在中国》的主持人,王利芬女士直接杀到创业一线,并且选择了互联网领域作为切入点,自然格外引人关注。
    从媒体报道看,王利芬女士对于此次创业的经历,很坦诚,她说,之前优米网定位是销售知识和经验的C2C平台,但是很快发现不切实际,上线两周就下马了,最后调整成现在这样一个网络视频模式。笔者比较喜欢王利芬女士的主持风格,也比较钦佩她这种敢于放弃优越工作毅然开拓新天地的勇气,但是,作为一个IT产业旁观者,笔者对于优米网的定位并不看好,有几点建议,写下来,希望可以对王利芬女士有所启发。
     第一点,视频网站不是一个特别好的创业领域。做视频网站是一个特别烧钱的事,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而且,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国内视频网站领域的大格局基本形成,后来者很难实现突破与超越,不可否认,王利芬女士作为央视著名的制片人和主持人,在行业内有一定的资源、人脉优势,但是,这些优势无法支撑起一个视频网站的未来,所以,笔者对于王利芬女士选择视频网站作为创业发力点,不甚看好。当然,从有关报道看,王利芬并没有把优米网作为一个单纯的网络视频站点,而是强调立体传播平台,因此,优米网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媒体制作公司的网络窗口,而不是一个有着清晰商业模式的视频网站,根据王利芬女士的思考,其盈利模式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广告,二是出售节目版权,前者是视频网站的路子,后者则是媒体公司的手法。两种盈利渠道相比较,笔者认为,后者更靠谱些,如同陈鲁豫、李静一样,成立自己的媒体公司,选取一个方向,做几档节目,卖给各地电视台,已经被证明为是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路径。或许,也正是基于这种设想,王利芬女士已经把创业的退路想好了,那就是,如果视频网站行不通,那么重点方向则是节目制作销售,优米网不过成为一个宣传窗口而已;但是,相信王利芬女士的创业梦想,不会仅仅是做一个节目制作公司那么简单,她要的是更大层面上成功。
     第二点,优米网“服务国家和知识群体的网络电视”的定位需要调整。或许,王利芬女士希望把优米网塑造成一个智慧和知识的集散地,但是,笔者的感觉是,这个“服务国家和知识群体”的定位,有些大而不当,王利芬女士说:任何做媒体的心里都应该想着国家。这话没有错,作为一个国民,不仅仅是做媒体,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想着国家,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们从小就接受的教育,可是给一个视频网站戴上这顶大帽子,有些不协调,甚至给人一种刻意迎合主流的感觉;至于知识群体,王利芬女士的解释是:一切渴望知识、向往知识、已经有很多知识的人。这一人群定位,过于宽泛,而且,就目前优米网的主导内容看,主要是采访一些商业成功人士的成功经验、创业者的感悟,以及一些工作、生活困惑方面的专家学者剖析等等,这和服务知识群体这个概念有关联,但也有错位。笔者认为,从优米网的这一定位来看,王利芬女士还是没有走出最初那个销售“智慧和经验”的C2C平台的心理暗示,所以,惯性思维作祟,没有经过审慎的思考,就给优米网扣上了一顶高帽子,这说明,对于优米网的真正定位和未来发展方向,王利芬女士还没有形成相对清晰的理念和思路,在经历了一个失败的定位之后,没有能够沉下去认真、缜密的思考,又匆匆忙忙的推出了这个有些先天不足的优米网。王利芬女士的朋友中,虽然有马云、柳传志这样的商界领袖,但是,他们未必能够潜心思考、研究一下优米网,他们更多的是从自己的商业经验出发,来给出一个大的趋势判断,但这种判断对优米网到底有多大的帮助呢?在一个领域成功的人,未必对别的领域也能触类旁通,有些成功是不能复制的,有些经验只能是经验而已,因此,这需要王利芬女士在借鉴、汲取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审慎研判。
      第三点,优米网不是个人播客,应避免个人色彩太浓。就优米网目前的几个栏目来看,感觉上好像是王利芬女士的个人播客,在路上、创新、创业、芬享时刻,这四个栏目有着太明显的个人烙痕,在路上是王利芬女士主持的一档节目,创新、创业和《赢在中国》有明显关联,而芬享时刻直接借用了王利芬女士名字中的“芬”来命名,看上去似乎很巧妙,很有创意,但实际上并不合适,因为,王利芬女士的目的是把优米网做成一个公共传播平台,而不仅仅是个人作品的陈列柜和宣传橱窗,如果按照目前的这种思路能够做成功,那么郭德纲、周立波等人建个视频网站,一定能够包装上市。所以,笔者认为,目前优米网的架构和定位二者之间是脱节的,定位很宏大,但产品线则太狭窄,严重不匹配,不是说王利芬女士不可以在优米网中推介自己的作品,充分发挥个人优势也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保障,但是,如果王利芬女士想把优米网做成一个公共传播平台,一个开放的视频网站,那么就应该按照商业规律来思考这个问题,更大范围的整合社会资源。
     第四点,成功经验创业感悟的网络关注力有限。不否认,像《赢在中国》这样的创业节目,在电视媒体上刚刚推出时,影响很大,关注者众多,但是,这类节目现如今放到网络媒体上,吸引力就要相对弱化,效果大打折扣。原因很简单,这类节目在电视上一般是晚间播放,对于很多观众,特别是有创业梦想的年轻观众来说,在同一时段的肥皂剧、偶像剧、娱乐搞笑节目的对比之下,选择收看这类节目,学习经验、智慧并有所启发,相对而言,更有价值和意义;但是,由于网络视频是可以随时点播的,观看不受时间限制,所以不存在同时段垃圾节目对比的问题,选择面要宽泛的多,而且,上网观看视频节目的,往往更多是收看热播的电视剧、大片等为主,这也是视频点播网站比视频分享网站更有生命力的根源所在;还有就是,目前电视上有关创业的节目,已经很多,并且,创业者的核心竞争力也不会在这类节目上展示,所以,这类节目一定程度上已经引起了观众的审美疲劳,那些作为嘉宾、评委的企业家、专家参加这类节目的兴趣也在递减,王利芬女士短时间内,虽然可以利用以前的人脉资源邀请到商业领袖、业界知名人士参见优米网的访谈,但是,要持久进行下去,恐怕很难;而一旦这类访谈节目不能持久吸引用户的兴趣,它的广告价值自然会下滑,给这类节目买单的人也就随之减少。
     鉴于以上四点,笔者有一个担心,如果优米网停留在目前这样一个定位和架构上,恐怕很难承载起王利芬女士的商业梦想,一个商业公司不能总是依赖掌门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去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兴趣,商业的就要归于商业。所以,笔者认为,王利芬女士应该就优米网的定位、架构和产品线,做更全面、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敢于自我否定,对优米网做一些更切实可行的调整,甚至,可以将目前的优米网分成两个公司来运作,一个专注于视频网站,另一个则是节目制作公司,这样分开以后,优米网可以慢慢探索,而且,不至于因为优米网的拖累,影响到了节目制售这条重要的业务线。
    另外,笔者认为,王利芬女士最初关于C2C平台的想法,反而比目前这样一个优米网更为可行,只是在具体定位上,没有选准突破方向而已,笔者对于这个方面,有一些零碎想法,如果王利芬女士感兴趣,那么,可以按照优米网的时间拍卖规则,笔者向王利芬女士定向发售一个小时的交流时间,对价很简单,那就是王利芬女士的一个小时交流时间,如果王利芬女士担心浪费了她个人的宝贵时间,那么,可以签一个对赌协议,引入赔偿机制。(陆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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