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LEO《两起跳槽引发的道德思考》的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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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公司,不会请 Evil 来这我效力,因为我担心他离开时带走我的全部代码给我造成损失。可如果我是客户,而 Evil 也和 Vice 一样开了自己的公司,利用之前的资源为我提供低价、质量相当的服务。我很可能会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选择 Evil 而不是他之前的公司,我错了吗?”----引自Leo的一段话。
 
Evil和Vice都是具备一定能力的人才,从这方面来说,正是一个公司所需要的。我在想,如果我是公司的老板,我会聘请他们。原因很简单:一个能力越强的人,给公司带来的效益应该是很明显的。同样,一个能力很强的人,给公司带来的杀伤力也是很大的。这是每家公司老板都很头疼的问题。一个技术能力强但不会沟通是不行的,一个综合能力很好但不专的也不行,有能力但讲不出来做不出来的,在老板的眼里都是庸才。因为他们带给公司的效益只是部分的,事实上老板并不会太喜欢他们。老板最喜欢的是能力强,能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人,而这部分人也是最难驾驭的。
 
看来很多人都不是太了解高层管理的意思和隐藏在内心在最原始欲望。
 
2007年06月21日补充:
 
其实很多人会错意了我的意思。我的观点是:我会用这两个人才。因为人才能给我带来效益,但同时也会有很坏的杀伤力。如何驾驭才是我们研究的话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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