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均收入两年涨37元,大学生满意吗?

     “和2003年相比,2005年大学毕业生获得的薪水整体有所上升,他们在找工作时的抱怨程度降低了,没有以前那么紧张,表现得更理性、平和。对工作的满意程度较高。”通过一项较大规模的调查,北京大学一学者得出了这个结论。

  该调查结果还显示,和2003年相比,2005年的高校毕业生平均月收入为1588元,高出前者37元。生活中常常听到有人啧有怨言:“这年头除了工资不涨,其他的什么都涨!”因此,月涨37元的雄辩事实,似乎是对类似“谬论”的强力反击。但面对各地此起彼伏的涨价狂潮,试问:涨了37元,够交涨价的水电费吗?而且,即便涨幅属实,会让大学毕业生欣喜到满意的程度吗?

  另有报道指出,2005年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月薪在1580元左右,较之2004年下降16%。有专家预测,继2003年大学生遭遇就业难后,2006年大学毕业生的起薪还将比2005年降低22%左右。再联系到某些大学生忍辱接受每月500元的超低薪,以及湖南文理学校某大学生无奈宣称,可以接受半年或者一年不要工资的零工资就业。可以说,“大学生货比白菜”的尴尬绝非无中生有,因此有人感叹,大学生毕业“低工资时代”已经悄然来临。试问,择业时含辛茹苦,薪金又如此单薄,“对工作的满意程度较高”的结论从何而来呢?

  著名经济学家黄有光在《东亚快乐鸿沟》一书中指出:“总体而言,各种研究都表明,在收入水平非常低的时候,收入与快乐之间关联度更为紧密。”解读这种论断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国民幸福指数和收入息息相关,特别当一个人的收入处于很微薄、勉强果腹的地步;一是国民的快乐度、满意度还和收入的“含金量”有关,当其他人的工资数倍、数十倍于自己,这个人更多的只会心理失衡,而不会是满意。2005年的高校毕业生平均月收入仅为1588元,无论从哪一方面讲,这都很难使毕业生满意。

  去年12月22日,社科院公布《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05年我国居民总体生活满意度较2004年有所下降,越来越多的居民总体生活满意度为“一般”。而且,有近半数国民希望明年能换个工作或者工作更上一层楼。这同样传递了两个信号,一是身为老百姓中特定群体的大学毕业生自然概莫能外,他们对生活满意的程度势必也不会高;一是渴望换工作恰可说明人们对现在的工作不够满意,不然不会寻求“择良木而栖”。因此,认为毕业生“对工作的满意程度较高”,这不符合整体居民的现状。

  曾经,某些高校动辄声称80%、90%多的就业率,不仅被人讥笑为“水淋淋”的数字,更是遭受许多毕业生的声讨,因为这些高估的数字确实背离了事实,属于人为制造虚假繁荣。同样,大学毕业生到底对工作是否满意,应该更大范围地问询其本人,然后得出合乎现实的数据。否则,不仅会激起民调强烈反弹,更会误导教育部门制定出脱离现实的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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