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起诉腾讯 小事还是大事?

        UC正式以不正当竞争起诉腾讯了。很多时候是旁观者清,这是国人固有的传统。但对于这件事情,似乎有一种舆论是,UC是否是“小题大做”。在很多人看来,腾讯的抄袭、垄断、不正当竞争“不是什么大事”,是一件小事。

         想起来鲁迅先生的文章《一件小事》,车夫的简单举动要榨出主人公内心心处的“小”来。但对于当今社会良知的逐渐丧失,基本普世价值的泯灭:有人跌倒,施以援手是基本道德规范。为什么会如此?最初对社会公德底线的全面摧毁,来自于彭宇案,以及此后几个被救者伤害救人者的例子。由于这几件不起眼的“小事”,越来越多的人害怕看到前面有人被撞,你的良心会纠结,到底该不该扶?我们不得不来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为数不多的几个个案,几件我们认为的“小事”,摧毁了社会公德底线。

        从这个方面来看,UC的坚持有了更大的意义。这也是俞永福所一直强调的。他始终认为,如果我们今天漠视所谓的“小事”,早晚有一天,这些“小事”会变成大事。腾讯现在对UC和整个移动互联网产业所做的一些“小事”,包括绑架用户,要挟合作伙伴,抄袭竞争对手,都在摧毁者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企业普世价值。

        其实,对UC而言,随着它将来的长大,一些事情也是成为它的一些小事情。与腾讯的正面交锋,也在无形之中为自己“立此存照”,这些小事,UC将来会不会做?UC能否在移动互联网的阳光竞争方面做出表率呢?我想,这肯定是俞永福先生想到过的,也是他在其博客中一再强调的。

        从他的博客文章中,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一家公司的底线是遵守法律;没有法律,应该遵循社会规范;如果连社会规范都没有,至少遵从自我良知。要让我们的孩子为他的父亲感到骄傲,这就是我们做事、做人的起点和标准。”我想,如果中国的企业如此,中国的企业家如此,国人如此,我们的社会良知是否会就此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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