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163HG16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概述
根据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2015年年初,全国国税系统的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系统成功上线并运行。面对该系统涉税数据量巨大、系统时效性高等要求,以及确保该生产系统能够持续不间断对外提供服务,在针对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系统的系统部署、系统架构、系统功能等总体情况进行全面、充分分析与整理的基础上,现拟构建一套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应用级容灾系统,以此满足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数据级和应用级容灾需求,确保该系统生产数据的时效性与安全性。
1.1 建设目标
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应根据金税三期灾备系统的统一规划和广东数据中心现有的计算存储资源,统筹、分析、规划,采购相关的计算存储资源以满足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的硬件要求,并且能够确保在容灾端提供稳定、可靠的应用级容灾环境。
技术上应当选择采用在业界已推广使用的成熟产品,实现系统切换方式自动化与智能化、数据和应用同步透明与及时等功能,并确保应用级系统环境的安全性及版本更新的及时性,同时要求对生产端应用系统的安全性、效率与性能等影响最小,以此满足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的软件要求。
建设的应用级容灾系统应当满足:
RPO≤15分钟,RTO≤4小时。
1.2 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存储阵列扩容60TB,二是容灾专业服务以及集成实施。
1.建设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应根据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系统的总体规划以及广东数据中心现有存储资源的分配使用情况,采购相应的存储设备,使得已有存储阵列扩大存储容量,扩容容量为60TB,以此满足应用级容灾系统的存储容量规划和今后数据增长需求。
2.需要灾备专业服务商提供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的专业服务,完成应用级容灾系统的调研分析、方案设计、系统部署、容灾演练等相关服务,并完成相关软硬件集成实施,以确保业务连续性。
其中,容灾专业服务包括:
系统调研与应用分析;
容灾系统方案设计和系统部署;
应急响应与灾难恢复预案体系建设;
灾备演练方案以及运维管理体系设计;
灾备演练;
持续可扩展的容灾专业服务;
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5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1.3 设计原则
1. 同一的部署模式
根据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系统(生产端)的部署模式,在容灾端部署与生产端同一模式与架构的应用级容灾系统,以实现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系统的应用级容灾功能。
2. 兼顾成熟性和先进性
规划设计时应采用成熟的主流技术,保证系统投入运行后的稳定性、高可用性与高可靠性,以此降低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的风险。
3. 兼顾易用性与安全性
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中,采用的各类技术和设备要符合运行维护、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并提供较好的易用性、可维护性。
4. 自动化与智能化并存
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中,切换技术应实现自动化与智能化,确保切换过程的全透明,以此降低应用级容灾系统切换过程中人工干预的风险。
5. 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规划设计不仅要考虑初期的一次性投资,也要考虑后续的运行维护费用,使总体费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保证系统的持续运行。要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以保护和节约投资。
2. 项目要求
2.1 技术要求
2.1.1 总体要求
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增值税发票数据的现有总量以及增量预估,为满足应用级容灾系统今后的可扩展性与稳定性,应当针对广东数据中心现有存储资源进行有效性和针对性的扩容,即采购相应的磁盘设备使得广东数据中心已有存储阵列的容量得到扩展,以适应不断增长的系统业务数据量。
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应当满足生产端系统的一切功能模块,诸如数据的接收、清分、下发等,而且还应满足针对数据安全、性能稳定、系统可靠等因素,实现应用级容灾系统的灾备需求,即当生产端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容灾端应用级容灾系统可以自动进行透明化接管,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实现数据级和应用级的双重接管,确保业务连续性。
容灾端系统建设所需硬件、软件资源如下所示:
序号 资源名称 资源组成 备注
1 中间件 Weblogic 10.3.6 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安装及配置
2 ETL Informatica PowerCenter 8.6.1 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安装及配置
3 存储 EMC/VMAX 扩容设备
根据上述资源列表以及项目部署安装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用户的要求,完成应用级容灾系统所需硬件资源分配以及软件安装、调试等工作。
2.1.2 功能性要求
满足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系统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系统数据的接收、清分和下发,并实现应用间的逻辑关系、数据流走向、业务处理量与并发量等。
网络传输方面:在生产端与容灾端之间已建立高速网络带宽链路,IP链路总带宽为2*2.5G。数据传输应在已有的网络带宽链路中实现。
数据同步方面:确保容灾端系统应与生产端系统保持数据的实时一致性,实现数据的自动同步,以确保进行业务接管时的系统有效性与时效性。
容灾处理方面:基于生产端与容灾端1:1的原则,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容灾端的相关硬件和软件的配备,如主机、存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应用软件等环境的配置。
2.1.3 非功能性要求
数据安全方面:实现数据的接收、清分、下发等环节的安全性,保证数据不丢失、不篡改。在系统部署方面,应根据数据中心现有规划的安全域划分进行相应部署。
性能稳定方面:在容灾端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生产端系统实际的并发量、需求量与业务量等因素,实现系统接管时的平滑过渡和透明化接管,并且保障容灾端系统接管后能满足生产端应用系统原有的功能与性能要求。
系统可靠方面:容灾端应用系统应与生产端系统保持版本高度一致性,确保系统补丁和版本在生产端与容灾端的同时、准确升级,保证容灾端系统的随时可用以及版本最新。
2.1.4 设备技术要求
为更好地促进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的平稳运行,严格基于容灾端与生产端的计算存储资源配比1:1的原则,针对广东数据中心已有的存储阵列,需进行相应的存储容量扩展,即增加磁盘扩展柜(DAE)以及相应硬盘,以此适应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系统的存储资源规划与数据增长需求。
★本章节描述招标所采购的存储类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均为所需设备的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技术指标 数量 指标要求
1 磁盘 100 类型:FC/SAS
转速:15000rpm
容量:600GB
尺寸:3.5寸
以上仅为设备基本数量清单及技术指标参数,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相关质量检测报告或检测证明是否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要求。投标人在应标时应根据技术方案要求将实际工程中需要的、但在上表中未列出的设备、相关软件、材料或工具一并补足并计入投标总报价,用户在实施中不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
2.2 到货要求
从用户与项目中标人签署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硬件设备必须到达广东数据中心。
2.3 服务要求
投标人除提供系统的调研、设计、安装、部署、演练、日常运维支持等基本服务外,还须提供以下服务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投标人应提交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案,对如何进行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进行阐述,如售后服务的方案、技术支持的队伍、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式、服务响应时间等。
在服务的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实际生产厂商、相关投标人等各方的协助和合作时,由投标人负责组织协调。要求投标人必须能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确保应用级容灾系统能按设计方案的各项指标要求和实施计划顺利完成,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能长期稳定运行。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时间为5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应在达到以下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2.3.1 对投标人的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明,表明自身具备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要求的服务能力,并具有从事类似复杂程度或更大型信息系统的实施经验。投标时应提供案例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要求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技术支持服务中心等),能够用户提供统一快捷的技术支持服务。投标书中需详细列出分公司(或办事处、技术支持服务中心等)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固定电话)、技术人员人数及资质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必须承诺向项目单位提供5年原厂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并提供实际生产厂商出具的有关证明。服务时间从项目最终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4. 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指定一名专职客户经理作为统一提供服务的接口人,对用户提供主动式服务,并由该客户经理负责响应、协调、处理用户的具体服务需求,协助进行配置管理,包括客户记录、更新、管理设备基础信息、常用配置信息及必要的系统信息等。
5. 投标人在应答时应详细阐述所提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内容与范围。服务范围至少包括运维支持、系统迁移、软件升级、性能调优、设备维保、技术咨询、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定期巡检等。
6.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即一点受理后,应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7. 投标人应承诺按照采购人运维体系的管理规定,不断调整和优化其运维服务的方式,确保满足采购人运维管理的要求。
8. 以上服务内容的费用已包含在技术服务费中,在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期内不得另行收费。
9. ★设备的后续扩容升级:采购人如对设备进行扩容时,实际生产厂商必须提供所需设备配件和相应服务,费用不高于本次中标协议中的价格和折扣优惠。
10. 后续追加采购: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如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软件进行后续追加采购时,所需软硬件、系统集成和售后服务价格均应不高于本次中标协议中的价格和折扣优惠。
2.3.2 对实际生产厂商的服务要求
1. 实际生产厂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能够向设备所在地用户提供统一快捷的技术支持服务。投标书中需详细列出公司技术人员人数及资质水平。
2. 在服务期内,实际生产厂商应保持技术支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项目实施期间须提供至少1名专职技术人员在广东数据中心的领导下全程协助建立相应的运维体系,不得中途更换。
3. ★在服务期内必须提供至少一年两次的实际生产厂商设备巡检(需有实际生产厂商的承诺)。
4. 对软硬件产品提供5年原厂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需有实际生产厂商的承诺)。
2.3.3 服务内容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与保修服务方案,应详细阐述项目方案、技术支持与保修服务体系,各类设备服务响应流程,技术支持与保修服务投入人员情况,备品备件方案,相关协作方案,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等与保障本项目完整顺利实施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承诺产品具有的先进技术为成熟可靠的技术,可用于实际生产环境和提供服务,并对应用该技术产生的效果负责。投标人提供服务支持时,除非采购人特别要求,所宣传的设备或方案所包含的先进技术应作为默认的使用方案或操作方案,否则,投标人应对不适合使用此技术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交正式文档。
服务的关键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3.1 基本服务
基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确保设备能够连通、正常运转并具有互操作性,所含软件能够在相应硬件平台上正常运行并准确、完整、可靠地实现用户需求;
2. 故障排除,在规定的时限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运行,进行故障定位、配件更换等全部工作;
3. 提供系统资源的性能评估和优化调整;
4. 提供计算资源内、外部环境变更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5. 服务期内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6. 系统发生宕机时,须负责进行及时的系统恢复。
以下内容应全部由实际生产厂商提供实际服务:
1. 对系统的重新安装、配置修改或功能的重新设定,系统调优,操作系统及管理软件等相关软件的重新安装、版本升级、配置修改及功能的重新设定;
2. 服务期内,根据各用户单位需求,提供对功能性服务的咨询、规划、具体实施以及必要的培训。服务实施时要求预先评估、制定服务计划,并根据服务的内容和性质提供相应的培训;
3. 如因新增应用或原有应用系统升级的需要,需要操作系统提供相应的支撑软件环境的,须免费提供相应的支撑软件包;
4. 必须提交系统的维护技术,交付全部设备维护密码(授权),用户有权自行修改配置,自行维护设备。
以上服务均需提供不限次数的现场人工服务。
2.3.3.2 方案设计服务
中标人基于应用级容灾系统的存储、网络及功能需求,制定系统的详细技术方案。本项工作所形成的方案和预案,是开展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项目工作的依据和标准,中标人需要充分认识到本工作对后续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本项目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中数据复制方式确定为数据库复制方式,具体为针对Oracle 11g的数据复制技术Oracle Active DataGuard(ADG)。
方案设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 数据备份系统的方案设计;
2. 容灾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
3. 网络系统的方案设计;
4. 容灾系统切换的方案设计;
5. 容灾系统优化的方案设计;
6. 应急响应的方案设计;
7. 灾难恢复的方案设计。
本阶段服务的主要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详细技术方案》;
《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切换方案设计》
《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预案》;
《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切换操作手册》。
2.3.3.3 容灾演练服务
中标人应根据已确定的数据复制方式,即Oracle Active DataGuard(ADG)的数据复制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优选应用级容灾系统的切换技术,保证应用级容灾系统的切换方案和切换流程简单、可靠,且对现有服务器、网络负载无影响,应用无中断,确保业务连续性。容灾演练过程中应保证切换过程零风险,系统回退方案完备。
容灾演练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 容灾演练性能指标的制定;
2. 容灾演练体系规划的建议;
3. 容灾演练计划的制定;
4. 容灾演练方案的制定;
5. 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容灾演练;
6. 容灾演练的具体实施;
7. 容灾演练结果的评估;
8. 容灾演练方案的优化;
9. 容灾演练的运维管理制度。
本阶段服务的主要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
《应用级容灾系统容灾演练方案》;
《应用级容灾系统容灾演练评估报告》;
《应用级容灾系统运维管理体系规划与建议》;
《应用级容灾系统容灾演练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2.3.3.4 可持续扩展服务
可持续扩展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现有系统的计算资源及处理能力进行扩展。投标人应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可持续扩展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如下但不限于可持续扩展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服务:
1. 提供新设备加入时的系统扩展方案;
2. 提供异构设备的扩展整合方案及风险应对。
2.3.4 服务质量要求
2.3.4.1 服务方式
投标人和实际生产厂商应向采购人免费提供800电话、E-Mail和Internet网站技术支持方式,并应建立提供专门的服务号码和账户,实际生产厂商应向用户单位提供7×24小时授权工程师电话响应服务。能够在互联网站上查询、下载相关技术资料、提交问题并获得支持。E-MAIL最迟次日回复。用户需要时应免费提供现场服务。
2.3.4.2 响应时间
1. 电话服务请求的响应时间应少于半小时,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一点受理后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2. 实际生产厂商应在2小时内对使用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按照下表要求对使用单位的故障报修进行响应:
序号 故障级别(严重程度) 响应时间 到达现场时间 故障解决时间
1 系统瘫痪,业务系统不能运转的 即时 报修后2小时内 报修后4小时内
2 系统部分出现故障,业务系统仍能运转 即时 报修后4小时内 报修后8小时内
3 初步诊断为系统问题,只造成业务系统性能下降 即时 报修后8小时内 报修后24小时内
3. 在解决故障时,应保护好应用系统和应用数据,作好故障恢复的文档,力争恢复到故障点前的业务状态。
2.3.4.3 故障处理报告
故障解决后12小时内,投标人及实际生产厂商应向用户单位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种类、故障原因、故障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故障损失等情况。按季向投标人提交上期故障受理报告、故障分析报告和汇总情况。
2.4 实施要求
2.4.1 实施原则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规范性原则
投标人应采用项目管理方法,按照广东数据中心的要求在人员、质量和时间进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
2. 标准化原则
项目实施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税务部门的相关法规、标准。
3. 完整性原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保证实施内容、实施流程的完整性,保证实施过程科学完整。
4. 保密性原则
在进行集成和实施过程中,特别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投标人及实施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实施中涉及到的任何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或利用这些信息损害采购人利益。
5. 最小影响原则
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对广东数据中心其它系统的正常运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
2.4.2 实施时间与进度
项目实施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起,包括设备的供货、验收、安装、调试、系统上线运行、资源调优、切换演练、培训等实施过程,至项目运行正常移交运维止。
★从用户与项目中标人签署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硬件设备必须到达广东数据中心,从设备到达用户现场之日起60天内负责完成软硬件系统的加电、安装及测试。
2.4.3实施具体要求
2.4.3.1 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实施步骤、实施计划、数据同步方式与计划、测试计划、应急预案等内容。
2. 投标人制定的实施方案,须具体详细,并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完整描述出整个集成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步骤和方法措施。
3. 投标人应充分分析风险和应对方法,能够满足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所有工作存在的风险负责。
4.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软硬件产品之间的兼容性差异,提出解决方法和具体措施。
5. 投标人提供的迁移方案应充分考虑对现有应用系统的影响,将系统中断时间降低到最低,保证业务连续性。
2.4.3.2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系统建设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制定《系统建设方案》,方案应至少包括:目标要求、采购人实际资源分布、部署方案、实施步骤、数据同步方式与计划、实际生产厂商工作要求、组织和人员、实施方法和保障措施等。
2. 制定《系统建设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
投标人应充分预计系统建设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系统建设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方案应至少包括:风险环节、风险点、风险影响范围、化解风险的策略和手段、各方职责等。
2.4.3.3 实施方案的细化
投标人中标后,根据中标产品的具体数量和配置情况,针对广东数据中心的实际需求,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应具体到所有计算设备的部署,经采购人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作为补充合同。
2.5 集成要求
2.5.1总体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扩容的存储设备与广东数据中心原有的EMC Symmetrix VMAX 10K、HDS VSP及HUAWEI OceanStor 18500存储阵列(三者满足其一即可)兼容。
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广东数据中心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设备和服务,在确保不影响现有设备与系统的正常运转下,承担与广东数据中心现有系统软、硬件的衔接责任,承诺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包括招标人内部各职能组别、主机、存储、数据库产品、应用系统的服务商等)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完成项目的各个阶段,招标人有权裁决项目执行各方的责任范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2.5.2设备安装与集成需求
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使整个存储阵列中的所有设备能够连通、正常运转并具有互操作性,所含软件能够在相应硬件平台上正常运行,并准确、完整、可靠地实现用户在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各项应用需求、技术需求、功能需求、性能需求等。
2.5.2.1设备安装与集成
中标人要根据最终技术方案要求,将硬件设备(磁盘扩展柜、磁盘)等与广东数据中心现有硬件系统(包括:IBM小型机、PC服务器、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等)进行集成并实现互连互通、互操作和正常运行,现有的监控管理、设备管理软件可正常运行。
完整的存储硬件系统磁盘扩容应实现并达到方案和产品技术规格中要求的功能和性能。
2.5.2.2应用级容灾系统实施
中标人应提供科学合理并具有可行性的《应用级容灾系统实施保障方案》,并承担全部实施工作。具体要求为:保证本项目新建应用级容灾系统的切换技术和切换流程简单、可靠且对现有服务器、网络负载无影响,应用服务无中断,保证业务连续性;应用级容灾系统建设要保证工程实施无风险,系统回退方案完备。
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其它必需产品,均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5.3 项目管理要求
1、投标人应基于成熟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制订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流程,合理划分项目管理的阶段,借助工程管理工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管理方案,至少覆盖进度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需求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时间管理、沟通管理等。
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提供和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如招标人要求使用的,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工具。
4、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工具的,应保证招标人免费使用该管理工具,如涉及版权纠纷,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各阶段产出物采用特殊格式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打开、编译、运行、修改、打印等工具,并确保招标人无限制的使用;不受版权和知识产权限制,招标人不对工具额外付费。
2.5.4 集成工作要求
1、投标人中标的设备、软件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需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付诸实施。
2、中标人有责任、有义务保证本项目能够完整成功地实施,本项目新增的设备能够良好地集成到广东数据中心现有主机、存储设备和现有SAN存储网络中。
2.6 验收要求
2.6.1总体要求
1.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由项目单位及投标人共同完成。投标人应配合完成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必要时由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按照验收要求完成测试,提交项目验收相关文档,经项目单位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
2. 投标人应在项目验收、测试时提供相关的测试环境及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使用的各类支撑工具应保证采购人在全系统合法免费使用,投标人承担由于知识产权等纠纷导致的所有责任。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产出物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并保持版本一致。
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2.6.2项目验收
1. 项目验收由项目单位、投标人共同完成。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系统上线、资源调优并稳定运行3个月后,签具项目最终验收报告。
2. 投标人保质保量、按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应用级容灾系统要求如期完成全部工作。
3.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移交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经过采购人验收签字。
4. 投标人应就集成工作,采取文档讲解、会议研讨、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传帮带等方式,完成对采购人的知识转移工作。
2.6.3 项目验收文档
投标人应向用户提供以下文档但不限于下述文档:
1. 调研文档
针对应用级容灾系统调研的相关过程与技术文档。
2. 技术文件
设备的全套技术文件,包括使用和操作说明书、硬件工作原理、维护说明书及维护命令手册、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 系统配置文档
包括配置相关文档和配件清单。
4. 安装指南
投标人应当提供所购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
5. 设计方案
应用级容灾系统设计方案。
6. 部署方案
应用级容灾系统部署方案。
7. 实施方案
应用级容灾系统实施方案。
8. 切换方案
应用级容灾系统切换方案。
9. 设备运行管理建议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经验和用户实际情况,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建议供用户参考,配合用户完成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制定。
10. 项目测试文档
项目测试方案、测试文档、切换文档等。
11. 项目验收文档
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12. 过程文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
13. 变更文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计划变更、内容变更、配置变更等实时记录。
14. 培训文档
培训计划、培训师生名册、培训内容及教材、培训效果评估等文档。
15. 项目其它文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
上述文档必须是中文纸质文档, 并提供光盘介质。
2.7 培训要求
本项目的培训具体形式应至少包括集中的基础理论培训和现场的实践技能培训两种,投标人应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作为评判整体解决方案优劣的重要因素之一。
投标人应根据实施范围详细计算并列出应培训人员数量,详细制定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教材编写(列出培训教材基本内容)、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师资情况(包括教师简历)、培训组织方式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以下对培训人数和培训时间的要求为最低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至少包括系统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涉及到的相关技术培训等。
1. 培训人数
培训人员为广东数据中心5人。
2.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3.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应在协议中列出,最终培训内容应根据本项目需要及采购人要求做最后确认。
4. 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均由投标人按照培训人数110%的数量提供。所有培训教材不得使用通用教材,必须为专为本项目所编写的针对性很强的定制教材。培训教材必须为中文纸质,并提供电子文档。培训教材内容须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并投入使用,采购人可不受限制的将培训材料用于内部培训。
5. 授课教师
培训的授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且至少具有三年同等内容的教学经验。所有培训必须使用中文教学。
6. 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安排答疑并进行考核。
7. 现场培训
投标人在现场实施过程中,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3.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根据合同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金额的80%,甲方收到中标人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款项给中标人。
2. 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根据合同开具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0%,甲方收到中标人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款项给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