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状告去哪儿一案有猫腻

         前段时间看到了携程起诉去哪儿的消息,今天后续报道说,开庭了。
     开始看到这个新闻时,并没有太多注意,因为前段时间之前,携程对另一家旅游搜索酷讯发过律师函,酷讯很乖,知错就改,不和携程玩了,所以觉得此次携程起诉,可能庭前调解,去哪儿做让步,学酷讯也不和携程玩就是了。没有想到去哪儿不尿携程这一壶,硬是要法庭上见。
     好了,就开庭。
     携程如是说。携程网代理律师杨钦表示,携程网上的点评信息,是携程网辛苦多年累积下来的宝贵资源,依法享有著作权,“去哪儿”网站未经允许自行抓取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索赔1000元,是一种姿态,我们的目的是要制止这类侵权行为”。
     去哪儿如是说。去哪儿的老戴戴政同志表示,去哪儿只是将用户在网上对酒店的评论进行了搜索抓取,其工作原理“类似于百度、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之所以很多内容来自携程,是因为携程是行业老大,用户在携程上发表的评论较多,自然搜索出来的评论就比较多”;还有,其市场经理汤雪君认为,用户在网上发表评论的目的,就是用来分享的,携程所提的侵犯著作权的主张,是没有道理的。 
     看了庭审报道,对于这场官司,笔者开始感到奇怪,奇怪奇在两点。
     第一点,携程如果真不想去哪儿抓取信息,直接屏蔽去哪儿就是了。就象淘宝屏蔽百度一样,技术上应该没有任何问题的,犯不着法庭上唇枪舌剑一番。而且,如果赢了官司还好,去哪儿乖乖就范,再也不敢侵犯携程了,杀一儆百,其他搜索引擎以后也不敢轻易抓取携程信息了,可是,如果输掉官司呢?那影响大了,原本已经不招惹携程的酷讯也可以再吃回头草,其他网站就更没有顾忌了。所以,这个官司携程输不起,可是携程一定能够赢吗?恐怕如果是真打,没有把握。
     第二点,携程为何只就旅游产品点评信息做文章,起诉去哪儿?携程上次给酷讯发律师函,是针对酷讯抓取其旅游产品信息的,可是这次起诉去哪儿,却只是拿点评信息说事,而没有提旅游产品这档子事,有点不对头。笔者写这篇小文前,用去哪儿搜了一下酒店预定,有携程提供的酒店信息,而且页面跳转正常,这说明去哪儿不仅抓取了携程的点评信息,也抓取了携程的酒店预订信息。而去哪儿提供这样的跳转预定服务,正常应该是有利益分成的,当然具体携程和去哪儿之间是怎样的分成协议,笔者不清楚,只是根据常理推测它们之间有利益共享的可能。所以,这点就很奇怪,为什么携程不象对待酷讯那样,禁止去哪儿抓取旅游产品信息?而只是揪住点评信息这个有点无关紧要的小辫子,拽来拽去的,而任由去哪儿抓取酒店预订等产品信息呢?
    百思,不得其解。
    再来看看老戴同志的反驳,对于抓取携程信息的原因,是如此阐述的:其一,携程是行业老大;其二,用户在携程上发表的评论较多。有些温情脉脉的语言,给笔者的感觉不象在打官司,不象是在法庭上辩论,简直是在给携程做广告。
    所以,消耗掉数十个脑细胞和两只香烟之后,笔者悟出了一点道道,那就是携程和去哪儿这场官司,大有猫腻,可能是一场双簧。合计着上演一场秀,一方面提振携程的威风,让大家都知道携程是老大,携程上信息大而全;而一方面,也算提携去哪儿这个新秀,让原本知名度有限的去哪儿秃子跟着月亮走,沾点火亮。因为,对于携程来说,前段时间和酷讯交恶,导致酷讯和艺龙公开勾搭上了,所以没有必要再和去哪儿弄僵啊,毕竟这些搜索网站是能够给携程带去流量的,所以和去哪儿就着点评信息这盘小菜,搞出点动静,让大家伙都知道携程的江湖地位,而且也给去哪儿做了免费广告。
    至于这场官司怎么收场?其实早就彩排好了,那就是,再纠缠一段时间,引起更多媒体关注,引来更多象笔者这般闲来无事码点字的人,弄几篇东西,扩大点影响,然后弦绷到一定程度,双方接受法庭调解,尽释前嫌,然后呢,到某个携程签约的酒店,摆一桌把酒言欢,一醉方休,皆大欢喜,如是,落幕。
     当然,也可能有另一种结局,那就是在西洋景被戳穿之后,启动应急预案,免得被人彻底看破这场秀。(作者,陆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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