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Z系列(发明的层次)

发明的层次

问题角度

第1级

第2级

第3级

第4级

第5级

原始条件

只有一个参数的具体任务

有多个参数的任务;

具有类似的结构

结构不良的“一堆任务”;

只存在功能上的类似

许多因素未知;

不存在结构或功能上的类似

主要目标未知;

不存在类似

资源与解决问题的人

资源显而易见容易得到;

通过基本专业训练即可掌握

资源不易发现,但仍存在于系统中;

通过传统的专业训练可以掌握;

资源常源之于其它系统与层次;需要开发性组合思维

资源来自于不同的知识领域;

需要较强的联想思维,广博的知识和能力来客服思维定式

资源或其应用此前未知;选择的动机,无思维定式

困难程度

目标间无冲突

标准问题

非标准问题

极端的问题

独特的问题

转换规则

以技术优化作为解决方法

基于典型类推的技术解决方法

通过组合方式获得发明解决方法

通过技术效应的整合来获得发明的解决方法

科学与技术发明

创新水平

要素参数的略微变化

基本功能和结构的解决方法在功能原理范围内没有改变

具有积极效应的有意义的发明,功能原理发生变化

具有超级效能系统的震撼性发明,导致相邻系统的本质性改变

具有超级系统的辉煌发明,使文明产生本质改变

 

        这个发明层次只是总结了发明的难易程度,并无好坏之分,创新与发明必须根植于土壤,没有前人的铺垫,就是100个爱因斯坦也不可能发现质能方程。总结发明层次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发明,可以通过评价系统,子系统,超系统所处的层级,来螺旋式提升系统的层级。另外一个系统的层级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因为这个层级是定性的,不是定量的,何况单纯的系统一般很少,其子系统或者超系统都有可能处在不同的层级上,这也是前面我说的,通过这种系统层级的分析,可以螺旋式提升系统的原因。

        在前面也说过,TRIZ发明理论并不是万能的,TRIZ发明理论对于1级和5级的发明基本是无效的,TRIZ比较适合2-4级发明,特别是3-4两级。但这也是目前发明比较集中的地方,因此TRIZ发明创新理论的有效性也在于此。区别于其它创新方法,比如综合法,组合法,头脑风暴法,TRIZ的优势在于其可操作性,并容易收敛。从而降低了创新发明的门槛。当然,在起创新发明的算法步骤中,其它的创新方法也可以作为一种辅助方法,加入其中。

        创新发明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如何排除思维定式的干扰和思维发散的无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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