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历史沿革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推行郡县制度。公元前214年派军队攻打珠江流域的越族,秦统一了岭南越族地方后,设置了桂林郡、南海郡、象郡,两阳初属其中的南海郡,开始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

汉武帝派兵打败了匈奴后,于公元前111年(武帝元鼎六年)新设了合浦郡高凉县,政治中心在今阳东县大八镇古城(另一说在麻汕上塘村)。高凉县包括今阳江市、恩平市西部、茂名、高州、电白、化州、吴川和罗定的部分地方。高凉县是粤西地区最古的县。

东汉末,两阳属东吴统治范围。公元220年(东汉建安二十五年)孙权将高凉县从汉时的合浦郡分出,设为高凉郡,转由广州管辖,下统三个县:安宁县(今阳江市区及其东部)、高凉县(今阳东县北部地方)、西平县(今阳东县白沙镇、江城区埠场乡、平岗镇、阳西县程村镇邻近部分地区)。两阳由县升郡。

南北朝时,两阳的地位显得更为重要了。公元527年(梁大通元年)高凉郡从广州分出,连同杜陵郡、宁康郡、阳春郡等合设为高州。高州州治中心在今江城(从公元527年至649年),管辖今阳江市及茂名市的大部分地方(包括良德)。阳江由郡升格为州,下管郡,郡管县,历时122年,是祖国南疆的交通要冲、军事重镇。

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隋政权把安宁县、高凉县分出部分地方合成一个新县--阳江县。在阳春郡中设阳春县。阳江县、阳春县从此得名。

公元649年(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阳江县、西平县、阳春县、杜陵县等从高州分出,建为恩州,属广州都督府管辖。恩州州治在阳江,从贞观年间唐太宗时建恩州起至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撤除恩州,阳江、阳春各自为县止,两阳被称呼为恩州达719年。此后。江、春两县归肇庆府管辖。

公元1867年(清朝同治六年)阳江县两次升格为直隶州,下辖阳春、开平、恩平等县。公元1870年(同治九年)阳江直隶州改为直隶厅。公元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阳江直隶厅再改为直隶州。公元1912年(民国元年)撤除州府,复设阳江县、阳春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阳江、阳春属江门粤中专区;1953年改属粤西行署;1956年改属湛江专区;1958年冬,合阳江县、阳春县为两阳县; 1961年复分为阳江县、阳春县。1983年9月为江门市属县。1988年2月10日,原阳江、阳春两县从江门市分出,新建为阳江市,属地级市建制。下辖现在的阳春市、阳西县、阳东县和江城区。1992年增设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1998年又增设岗侨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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