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终于完蛋,Linux法律基础不容质疑

     7 月 16 日,美国大法官 Dale Kimball 再次裁定 SCO 不拥有 Unix 的知识产权,并且责令其退还相关非法收入( 2,547,817 美元)给 Novell 公司 (Unix 操作系统版权的真正所有人 ) 。 5 年来, SCO 一切法律诉讼的最终目的就是削弱 Linux 的法律基础。如今事实证明, SCO 根本无权就自己拥有 Unix 版权来说事儿,指控任何人,妄图动摇 Linux 的法律基础。去年 9 月 18 日, SCO 申请破产保护; 12 月 27 日, Nasdaq 被摘牌,如今,死有余辜,遭人唾骂,遗臭万年。

       这几天,我细读GNOME(GNU Network Object Model Environment)桌面编程,回顾了Linux的发展历史,深刻地感受到,Linux和GNOME开发者们的真实心态。十几年以来,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国际Ubuntu开发社区,借助Linux内核和GNOME开发平台,清晰地定义了桌面、窗口、工作空间和应用程序,简要明确地表述了,什么是桌面(Desktop),什么是窗口(Windows),什么是工作空间(Workspaces),什么是应用程序(Applications)。老实讲,在国内知名著作“Windows操作系统原理”(杨芙清写序,尤晋元、史美林等编著)一书里面,竟然没有关于桌面的正规定义,这怎么能够让用心里明白?我佩服Ubuntu的技术文档之清晰、严谨和完备,我甘拜下风(请见www.ubuntu.com的Support栏目里面的Document,写得确实妙!妙!)。

       7月13日,Linux 2.6.26版本正式发布,相对于2.6.25版本(2008月3月5日发布),增加了952个文件(595,389行源代码),修改了8,676个文件(739,851行源代码),删除了492个文件(416,139行源代码),由此可见,Linux内核开发团队至今仍然在顽强拼搏,不断完善Linux内核的程序代码,一直向前,向前,永远向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SCO之流,多么不知好歹,不要脸皮,完全是胡扯蛋。

        Linux的法律基础是毫无问题的,除非不顾历史事实,胡思乱想(=胡说八道)。有人会问,既然Linux的法律基础没有问题,东西(指产品)也不错,为什么人们就是不喜欢使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操作系统的预装。全球大牌PC生产厂商之所以不敢预装Linux,就是担心微软提价。可是,Dell公司一年多来, 低调(很小心地)出售Ubuntu计算机至今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指微软提价)。今年7月18日,Dell官方宣布,出售Ubuntu 8.04电脑。此举意义非常重大,这充分说明了Dell公司对一年来Ubuntu计算机用户的反映是肯定的,说明Dell公司对Ubuntu是很有信的心。大牌PC 生产厂商预装Linux的问题解决了,Linux的普及问题就必然会提到议事议程上来。

       我天天在使用Ubuntu 8.04桌面,感到自己很傻,竟然在2001年提出用Linux取代Windows(北京政府采购),多么脱离实际,多么脱离历史现实。历史的经验教训,我要时刻牢记。如今,鼓吹、推动自启动U盘,必须小心谨慎,实事求是,不可盲目从事。7月3日,微软Equipt软件出租(所谓“订阅”模式)计划出台,把用户最需要的功能打包,年租费用仅70美元,这确实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微软转变经营模式,岂非一件天下(指软件界)大事?这自然使我联想起自启动U盘出租(租赁)模式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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