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清] 陈澹然《寤言二迁都建藩议》
在物业税开征、银行加息、契税印花税等大幅增加的风险下,购买使用权住房,成为一种不错的投资。
在投资过程中,交易的风险比较大,如何合理规避风险,成为买家面前的大问题。
目标:购买一套使用权的房产,作为买方,利用各方的利益共同点和分歧规避风险。
约束:使用权房产需要买方拥有上海户口、房款一次付清
        买方没有cash一次付清所有房款,需要寻求银行贷款(消费抵押贷款)
 
整个房产交易过程中,一共有5方参与,买家、卖家、中介、银行、房管所。
5方的利益和目标,各不相同,分析各方利益,联合几方打压另一方。
在整个交易过程的不同阶段,各方利益呈现不同的分布,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受到某些外部因素的激励,例如,房产大幅涨价等),原本与买家利益一致方,可能会变成利益完全零和方。所以,前期在合同以及条款上就要有相应的制约措施。
 
买卖双方利益比较一致,希望交易在越短的时间内成功,时间越短,成本越小。
买方:交易在短时间内获得成功。
        尤其在卖方市场,房产市场涨幅超过定金100%,卖方会放弃协议,主动赔偿违约金。
        前期买方的各种成本付出不算,市场上的房产价格更高,成本大大增加。
卖方:交易在短时间内获得成功。
        在卖方市场,短时间内交易成功也是一种加快资本流动的方法。
        协议已经签订,金额也已经确定。
中介:在不被买卖双方甩掉的情况下,尽可能地push各个环节,加快交易进行。
        同时,希望尽可能减少自己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银行:客户经理在分析贷款风险和操作贷款流程。
        尽可能将风险转嫁给借款人、贷款流程以及上级审批部门。
 
消费抵押贷款
抵押物:房产的产权证
付清全部贷款,并且注销贷款抵押,房产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
带上产权证、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他项权证。
何为他项权证?也就是房产交易中心确认,房屋的产权拥有抵押给贷方的权利。
即使房屋的产权证上,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在法律上同样默认拥有使用权。
必须要经过所有房产权利所有人的认可,才能行使抵押。
 
银行需要资料:
主贷人及参贷人
1.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
2. 收入证明
3. 产权复印件
 
银行:
1. 款会在贷款审核通过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划账的形式,直接划给交易的卖家。
银行的客户经理会用各种方式未经你的同意,尽可能提前放款,因为只有放款之后,才真正算入业绩。
因此,有时候放贷的时间跟你所需要的时间不符,必须提前通知银行,在借款人同意放贷之后才能放款。
根据贷款合同,“银行作为贷款房应该行使监督该贷款的使用”。
因此银行必须经过借款人同意,才能放款,如果银行未经同意私自放款,造成借款人的损失,将由银行负责全部后果。
2. 银行流程繁琐冗长,必须push。用另外一家银行的政策push客户经理。如果买家换银行,客户经理的前期工作也都白费,没有人愿意浪费自己的劳动力,给客户经理施压,加快贷款流程的进行。
 
卖方:
1. 核查卖方信息,可以通过 http://www.nciic.com.cn/ 查询身份信息,并且附有照片,可以检查身份证真实与否。
2. 核查房产证真伪 (使用权房产证一般都比较旧,比较容易辨认,并且可以直接到房管所进行查询主人姓名)
3. 支付较大额度定金,以免卖方毁约。
4. 利用居间合同里面的条款牵制卖方的对己不利的行为。
5. 居间合同字斟句酌,条款清晰明了,没有自相矛盾和歧义。(律师打官司,其实主要就是靠咬文嚼字,分析合同的语义及逻辑关系,当逻辑关系不清晰或者根本自相矛盾,这个官司就有得打。)
6. 物业公司出具征询表,必须交由中介保管,以防套取买家资金,实则根本无法买卖。
7. 合同中必须写明,该房所有户口必须同意迁出,所有户口所有人必须盖章签字。否则,户口所有人仍然拥有居住权,将来无法进行买卖,需经过所有户口所有人的同意。
 
中介:
1. 在房产没有成交之前,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两边说话,互相打压。
    例如,对买家说房产涨价如何如何高,已经有好几批看过该处房产。
            对卖家,带几批没有购买房产诚意的客户,对该处房产挑三拣四,打击卖家的心理价位。
2. 不要轻易相信中介的话,用中介的目的分析语言,语言是否与目的矛盾。
    如果两者矛盾,必定出于其他的目的。
3. 在谈价过程中,买家不要出面谈价,容易引起卖家的心理波动。
    在进行零和博弈的过程中,第三方的介入,容易将双方的谈判达成。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话,只能通过第三方的管道传达的原因。
4. 居间合同内,必须写清楚买卖双方以及中介的责任。
    中介的责任:整个房产交易过程中,由中介全权负责,如果未能成功交易,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上述的条款是买卖双方的唯一制约手段,也是中介的软肋。中介想要收钱,必须要做事情并且承担责任。
5. 交易过程中,买方尽可能通过中介操作,至少也起到监督和作证的作用。
    最坏的情况下,还可以找中介公司索赔。
6. 交易完成之后,再给中介费。
 
房管所:
买家应该与房管所搞好关系,房管所要出具征询表以及租赁关系转移。
小恩小惠还是需要送。
 
购房过程中,产生任何问题,盯着中介给予push和解决。
直接通过特快专递(EMS),文件名:告知XXX关于XXX的函,该函拥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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