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杰克逊日记里对姚明的真情告白

下面是告白的原文,纪念一下:

  

  我的经纪人拿着报纸对着我吼叫:你这个沉溺于爱情的傻女人!你现在成了全世界球迷的笑柄!

  我低着头,一言不发。我心里只是在想,我再也无法偷偷的去看你的球赛了……

  新赛季开始的时候,我去找我的刺青师,她曾在我的手臂上刺了一个美丽的国旗,每次抚摸着它的时候,我都能感受到故乡带给我的无穷力量。

  她听说我要刺的图案的时候,震惊的睁大眼睛。我说珍妮亲爱的,你能为我保守这个秘密吗?

  可是,刺上去以后,你再也不能去掉它了。她说。

  可是,我真的很希望那种刺在身上的疼痛,让我永远不会忘记。
      
  你一直不知道,我们相遇过。

  在你的城市那条最喧闹的街头。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不穿球衣的样子。

  隔在十字街头的两端,我一眼就看见了你。棒球帽,干净的T恤衫,手插在裤兜里,安静站立的样子是那么的温暖。

  我傻傻的站在街对面,不能停止我的凝视。

  在我决定穿越车流奔跑到你面前的时候,你消失了。

  那样也好,没有相见,就不用说再见。
      
  明天比赛,我希望你能来。

  这是我给你的第二张字条,前天晚上托人带给你的。

  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比赛之一。

  我希望能看到你坐在场边的身影。

  可是你终于没来。

  我知道你不会来,那道束缚的魔力真强大,你现在不再把它戴在手腕上了,可是它依旧牢牢的把你系在了她的身边。

  我拼到了最后一秒钟。对手太强大,她们的压迫感让我窒息。

  可我没有放弃,哪怕一秒钟都没有放弃。我想起你昨天的眼神,那种体力透支精疲力竭以后,奋力燃烧自己的眼神。

  你从没有放弃过,我也会抗争到最后的一刻。

  比赛结束的时候,我痛哭失声。

  我真的,真的好希望你在。
      
  分别的夜晚,特别的凉。

  我把明天的机票折了又折,最后折成了小小的一个方块。我很希望它能够被弄丢,那样,我就有了一个推迟离去的借口。

  我想去你诞生的城市看看,那儿有你住过的地方,读过的学校,洒过汗水的球场,大概,还有你牵过手的女生。

  你初恋时候的样子,一定很可爱。

  可惜终于无法成行。

  候鸟终要离去。
      
  烟火表演开始了,所有的人开始狂欢。
  这是这个旷世盛宴最后的狂欢。
  人们欢笑着,拥抱着,尽情挥洒着心里的快乐。
  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一眼就看见了你。
  你的微笑还是那么腼腆,温暖。
  我突然很恨脚上的高跟鞋,它在我奔跑向你的时候,七扭八拐的不肯听话。
  我甩开鞋子,大声叫着你的名字。
  我的心里从来没有这么畅快过,那个在藏在心里百转千回的名字,我第一次那么大声的叫了出来,丝毫不用掩饰躲藏。
  喧闹的嘈杂声几乎淹没了我的呼喊,可是我还是看见你若有所闻的回过头来。
  一步,两步……我的心跳跃的疼痛,那样快乐的疼痛。
  几乎是下一个瞬间,我就双手环绕着他的脖子,紧紧靠在他的胸口。
  时间一下变的缓慢,我感觉到身边无数的镁光灯急速闪烁。
  明天,我大概会变成全世界都知道的痴情傻瓜,家乡的媒体大概又会开始口诛笔伐。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这一刻,我抱着你,你的心跳就响在我的耳边,那么快那么快。
  我爱你,我说。
  你的拥抱僵硬了一下,然后我听见你轻轻的声音,那么轻那么轻,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有聆听的权力。
  我,知道。
  时间一下恢复了它无情的速度,你放开了双臂,转身走进了人群中,刹那消失不见。
  快乐的人潮一下将你吞没。
  我慢慢的转身,天空烟火漫天的绝美景象,让我开始怀疑刚刚的一切,是不是只是我的幻觉或者梦境。
  我一个人默默走着,右手按在腰间。
  那儿刺着一个美丽的图案,一个来自古老文明的神秘图案。
  在我无助的时候,在我奋战到精疲力竭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的抚摸它。
  八道笔画,一撇一那都是深深的疼痛。
  疼痛让我永远清醒,永远不会把你忘记。
  你永远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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