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孙红丽

 

2010年03月18日15:07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人民网讯 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央企地产业务的具体情况。国资委表示,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国资委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家。据初步统计,2009年,这16家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

    国资委重申,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务院赋予国资委的职责。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中央企业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宏观调控的政策,坚持突出主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增强活力,努力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有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重质量,讲信誉,创品牌,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

    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作为控股或参股的股东,要带头贯彻国家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董事会中发挥作用。

国资委圈定地产主业央企16家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公司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http://house.people.com.cn/GB/11171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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