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
-我心里充满了某种夹杂着烦躁的恐惧,明明是自己渴望的事情我却感到害怕,竟至有时在脑子里真的在寻找正当的办法,避免已经许诺的幸福。
“杰西,你第一次穿这么正式。喔,你的破围巾呢?不会是被半藏养的猎犬咬烂了吧。”莫里森边打趣边招呼米娅端些点心来,”亲爱的,你整天念叨的‘小甜心’来啦;快搬个抱枕来,让我们的牛仔坐坐,讲讲他的冒险。”
麦克雷出现在洛杉矶郊外的民宅门口着实让莫里森意外。且不论他如何在被通缉的情况下躲过安检人员的追问盘查,单是这身正经严肃的正装打扮就很可疑:
黑色的西装整整齐齐没有一个多余的褶子,平时乱作一团的流氓发型也变得服贴。他一丝不苟地打好蓝方格领带,还别了一枚玫瑰形胸针。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小子居然学会了送礼物。
莫里森边想着“他不会是没钱了吧”边看牛仔双手捧着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红玫瑰花束闪身进屋.他一对鹰眼快速打量着四周,“啊,冒险实在是……和以前的宿舍可真像——唔,无意冒犯,杰克。”
他被莫里森推着腹部,跌坐在沙发一边,那后面早就垫好了可爱的圆形抱枕。是女主人放上的:而她正充满期待地偏着脑袋。
……多嘴的臭玩意儿。莫里森白了他一眼。“至于围巾么,哈,你们还在度蜜月,我总不能衣衫褴褛地过来嘛;不然杰克这个老家伙可不会让我进门的。”
牛仔仍在好奇地环顾整个房间,尤其多看了几眼壁炉上的几支模型枪。
RPNT…
四个字母瞬间吸引了麦克雷的视线。
流线型的装饰,带点木头的枪托。是地狱火没错。虽然一眼看出不是真枪,但是能仿制到加上RPNT的字母,应该也是费了不小力气。麦克雷又瞥一眼正亲昵地搂着妻子、笑得温柔而真诚的莫里森,用白骨瓷茶杯挡住了嘴角的笑意。
红茶香气四溢,把他抛回中欧的懒散生活和微微湖风里。直觉告诉他,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也许不适合自己呆太久。于是他表示理解地说“送过礼物也不打扰啦,祝二位新婚快乐”,礼貌地饮下杯中醇香的茶水,起身离开。
“可是,说好的讲讲冒险…”米娅也起身想要挽留一下;她的语气里多少有些遗憾。
“下次吧,甜心?”牛仔调皮地眨眼,暗里比了个手势示意莫里森跟他到门口来。
小别墅前的花园里,种着一丛丛满天星。这种只要浇点水用点肥就能野蛮生长的植物,绿茎挺得笔直,小行星带一样地跳跃闪耀在栅栏后的,则是小巧的点点白花。微风过时,一道黑色的影子闪电似地晃过去,莫里森边追寻着“闪电”去的方向边笑着解释说“这是刚养的杜宾”。
麦克雷不怎么了解宠物,但这条又是黑又是棕、支棱着耳朵一脸警觉的杜宾,还是挺可爱的嘛。
“咳,说正经的——”麦克雷小声说着,回头瞥了屋内一眼。那个叫做米娅的莫里森夫人本来正掸着沙发套上的曲奇屑,注意到麦克雷探索的眼光后,在抬头的刹那有些惊诧地收了落寞的神情,脸上摆出一副微笑。牛仔于是也笑笑,不慌不忙地敛回视线。
她难道知道些什么……麦克雷边想边拍拍莫里森肩头,“今天晚上十点以后,E区的露天咖啡座,我等着你。只有我们两个人。”他说着就朝院外车中的半藏招手。
原来是半藏送他来的…莫里森闻言点头,但还是迟疑了片刻,这才催促麦克雷赶紧坐着半藏的车离开。
米娅是个可怜而美丽的混血姑娘,父母早早死于胃癌,留下了她一个人。微鬈的纯黑长发,浅褐色的皮肤,翘起腿的高傲坐姿,青黑色的连衣裙摆——这是她在莫里森心里留下的第一印象。
他们在中央公园相遇。
那似乎是一种比星球间的万有引力更强的力量,把莫里森牢牢粘在了米娅身边的长椅上。仔细看过去,那姑娘有一对深灰色的瞳孔,正神色平静地凝视着前方的什么;阳光正好,绿草如茵,往她的眼眸里染了一抹很精致的泛金光的碧色。她的嘴唇挺厚,涂了一层浅浅的豆沙色唇彩,眼角上也只沾了一点淡妆。
莫里森很不熟练地搭讪道:“早上好,小姐。请问您在看些什么?”也许他这辈子就是不擅长说话。
“Scout,”米娅仍只是盯着前方,张了张嘴,漫不经心地吐出一个单词。
“...呃?”
Scout.单词就像一匹猎豹,露出獠牙扑向莫里森。也许是一匹美洲豹在落基山脉上肆意咆哮,也许是非洲豹从乞力马扎罗的山口一举窜到他面前。艾兴瓦尔德、花村、国王大道,星光璀璨之城与烈日当空之处…他似乎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被迫留下了这个充满恶意的单词的印记。血盆大口再次向莫里森毫不客气地张开,来自万物圣灵的敌意使他缄默。于是声带被支配,他只跳出这样一个单音。
“噢,对不起……”她回过神来笑了笑。“我是说,那些树影,在晨风里摇摇晃晃的,就让我想起来,以前当童子军时站都站不稳的自己;这很有趣,不是吗?”
“是的…也很让人怀念。”莫里森边喝咖啡,边学她的样子向前方看过去,行道树在风里轻轻摇曳,他能听见树叶的轻响,“唰,唰”,或是“沙啦,沙啦”的,层层迭起,如果只看向树冠,就像是一道绿的排浪,由远及近的、在鸟语啁啾里挥着水花儿起舞。
他想起年少时的麦田,无论是夏天的盈盈绿意还是秋天的滚滚麦浪,总能让他在其中嬉闹一整天,蝉鸣、蚊子、镰刀、小篮、麦桔…那是一个没有边际的世界,没有地平线的陆桥,没有休止符的乐章。
祥和安静但另有一派生机于其中的麦田,律动着的是生命的节奏,热情又真挚,纯粹而激烈的饱满麦穗,燃烧起来会留下一道笔直的黑烟的茎秆,还有身为低调的专注的歌唱家、在田垄上或水渠里纵情欢歌的昆虫,混响成最宏大嘹亮的交响乐。
在这片麦田里,莫里森会把蜷成一个小球的西瓜虫捏在牛皮里,用自制弹弓远远地射出去,或许正中拖拉机的烟囱。后来他去苏黎世工作,视线所及尽是鲜嫩的牧草,却不见了黄澄澄沉甸甸的太阳,在那时他遇见了一个人,倒也和那片麦田有点相像。
再后来,意料之中,也就没有宏大的延续了。
那源于他对劳动与生存的敬意的麦田,此时是否也在习习晨风层层摇曳,是否仍会有顽劣不化的孩子端着猎枪,大喊着“发现目标”,穿梭在其中的稻草人之间呢。于是莫里森会心的微笑起来,一言不发地陪姑娘看那一整排树,足有两个小时。
纸杯空了,莫里森这才斗胆询问了黑发姑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然后离开。
Mia…需要抿一抿唇才能发出的可爱的名字,就像唇间衔着什么温软的东西,接着用气流把这紧贴嘴唇的东西托出来一样,没有很重的鼻腔鸣音,只是自然地表达一种欣喜和爱怜。没错,所有带“m”的单词一定都拥有如此美好的发音,莫里森想,只是自己以前从未在意过而已。
“你是说,”麦克雷重复道,“才认识两个月,你就向她求婚了?这也太草率、太仓促了,结婚和激情犯罪可不一样。”他熟练地甩出两节细长雪茄,其中一支示意莫里森拿去。
莫里森接过香烟,眼神随着打火机的火光亮了一些,但很快又暗了下来,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妙不可言的味道从齿间爬行至全身的神经末梢,快感自舌尖卷袭到每一个组织,轻挑一下眉,他吐出烟来,与那缕烟一样,慢吞吞地答道:“我知道,可我就是等不及,杰西。”
月色朦胧,青雾把月牙儿绕成了一柄镰刀,夜幕是死神的斗篷。品味一向糟糕的麦克雷居然会送这么浪漫的、点煤油灯的露天咖啡座,而且正好撞上了莫里森的浪漫审美。毕竟是初夏,街上还有不少行人,其中更是不乏一对对情人。但在这个小露台上,只有云雾缭绕着。
“嗯,不然,你恐怕就要第三次锒铛入狱喽,因为纵欲。”麦克雷没有看他,目光总是不离开露台下的跑车。他敢确定,半藏一定坐在里面,透过茶色的玻璃看向自己,于是他小心翼翼的问道:“你…转正了?”
但直觉告诉麦克雷,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答案一准就是个“不”字。和原守望先锋宿舍差不多的装饰,和“他”曾经用过的款式一样的英国骨瓷茶杯,当然还有壁炉上的那把地狱火霰弹枪。
他曾听说过有一类同性恋者,会以男女婚姻作为世人异样眼光的挡箭牌;而回想刚才莫里森的描述,米娅和那个人之间,除了性别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大差别。这样的描述一定是莫里森的主观意识造成的,他也因此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把米娅当成了“他”。
“等不及”…他一直以来都在等什么呢,麦克雷等着莫里森回答,可后者却沉默了,愣了好一会,直到烟蒂最后一星的光都灭成“噼啪”两声,莫里森才急急忙忙地把烟蒂扔进烟灰缸,伸手又要了一支来。
“好吧,或许我不该问——”杰西叹口气,把一整包烟都扔给他。
“不,没有。”莫里森打断道,“我本来就不是同性恋。”
他真诚地凝视着麦克雷,喃喃说着。
“一定是这样的…不然…。”他又沉默下来。
“加比,加比?”
每次轻轻喊起那个人的名字,莫里森的尾音总会微微挑起,于是嘴角也很自然地上扬一个弧度,但是对别人,就不会这样,他一直对外人保持一种清高与孤傲,是一个冷峻严肃的指挥官形象。
外在形象与莫里森差不多,只不过更要严肃一些的那个人,办公桌与莫里森正对着,小办公室里只有两个人的办公桌。一台传真打印一体机,一张小茶几,一套英国白骨瓷茶具,简单至极。
那个人一边应着“我在”,一边放下手里的文件——他一直都把文件举在眼前,不耐烦的签批或驳回。他抬起头,从公文堆中扒出一个缝隙来,迎着阳光看向自己的同事兼情人。
莫里森也正看着他。深褐色的皮肤中是稍稍窈陷的灰黑色眼珠,在阳光装点下,是一片软稠的焦糖色;又因为门外绿地的折射,也带上了盈盈温和的、富有生机的浅浅光晕。
是初春时在轻寒轻暖里瑟瑟发抖的麦苗儿,他想。
而此刻那双冷若寒冰的瞳孔里,竟有了本不属于他的爱怜和欣喜。仿佛一匹猎豹对情人的眼神,那个人的神色就像是在说:
“我会一直在的,别担心。”
莫里森相信这个人不会离开自己。他们上次一起去洛杉矶出差时,就已经看中了郊区的一幢闲置的三层别墅,还有一个不需精心照料也能吐露芬芳的小花园。他想得很远,他们的婚礼可以在附近的教堂举行,不用多么隆重,哪怕只有两个人互换戒指的流程也就足够了。
他会把这件事告诉杰西,和杰西一起怂恿那个人戴一次花环——那个样子一定很好笑;养一条叫“加比”的杜宾犬,这样一叫“加比”,就会有两个捣蛋鬼回头。一切的一切,等战争结束,就可以马上办好。莫里森摸了摸抽屉,那里面的一本存折上,是他准备好的房款。单是这样想想,一张又一张的公文似乎也没那么乏味了;相反,一串串印刷字体,就像是两个人的家具清单。
于是金发指挥官傻笑着说:“加比,你的睫毛好长。”
“是么…?”那个人不予否认,只是跟着他笑了笑,“你的或许更长。”说着有埋头批公文。他似乎总有处理不完的文件,相比之下,莫里森手头的文件只有寥寥几份而已。
“是的,是的,”莫里森索性直接停了笔,托着腮看过去,浓得化不开的笑意堆在眉宇唇间,“在阳光下就像一座桥,能吊住我的心似的。”他说着脸就有点红,于是自己也叼起笔继续思索起来。太阳的炙烤也曾晒红收麦子的小男孩儿的脸,但从未像现在这样滚烫过。
“哦,上帝。”那个人也笑着,但其中却掺杂了几声咳嗽,“莫里森,你还是不会说情话。”
“少抽烟,”莫里森皱一皱眉提醒道,“你都咳嗽成这样了。看,我就从不抽烟。那玩意儿对身体不好。”也就是这天起,莫里森把烟灰缸藏进自己的衣橱里,接着那个人就学会了怎么叠纸盒。
“我觉得,杰克,有些事儿你必须得面对。”麦克雷不知是第几次给他点火,干脆就把打火机也甩给他。烟灰缸里横七竖八地插了不少烟蒂,而莫里森仍然一颗颗地猛吸着。
街上已没几个闲人。小巷的深处,野狗正撕扯啃食着垃圾堆里的残羹冷炙;路灯最阴暗的角落,色眯眯的醉鬼扑向独自走夜路的女学生;戒毒所的牢房里,瘦骨嶙峋的小混混哭喊得声嘶力竭,乞求着最后一支注射剂…他正吸着烟。
浓郁的烟雾将他包围,纯黑的梦魇令他心悸。他似乎早已忘记“从不抽烟”的保证,也忘了曾经做体检时自己都为之惊讶的两篇透明似玻璃的肺叶。灵魂一丝丝地从他的躯壳剥离,就如饮下毒鸩而麻木不仁的腐尸。
“杰西,我最近常梦见他。”莫里森终于再次开口,“那是我和他都28岁那年。我去纽约出差,他那时会录下每天清晨的鸟鸣声给我。因为那段时间,守望先锋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纽约又是连天暴雪……他说,这样或许能让我的心情好一些。后来法芮尔告诉我,他每天天不亮就开车几十公里去自然公园,毕竟没有多少鸟儿敢靠近重兵把守的总部。”他没再说下去,只是错了搓脸,在烟雾里眯起了眼睛。
只是很随便的一句“纽约好冷,小鸟都不敢出巢啦”,就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先是某指挥官每天考勤都会迟到,接着是这个人想尽一切办法要从齐格勒的生态实验室里偷两只小鸟,再是央求安娜把林区通行许可证批给他……当然了,这些莫里森都不知道,都是法芮尔练枪时与安娜闲聊,他在旁边指导,这才“逼供”出来的。于是他告诉那个人“没必要这么做”,那个人却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说“反正林区的许可到手,以后可以给你打野鸡烤着玩。”那个人身上烟味很重,那时候阳光很好,是热情的味道。
“说到这个,你和米娅说过自己曾经是那样的人物么?”
莫里森摇头坦白道:“没有。我和她说我是个退休的报社评论员,并且说你是个探险家。”他又补充了一句,“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讲讲冒险’之类让你一头雾水的话。”
“…为什么不告诉她?”麦克雷试探着问。
“免去很多不必要的解释,”莫里森淡然道,“也是为了她的幸福。善意的谎言本来就没有任何邪恶的念头,每个人都会有过去,或对或错,或光辉或落寞,或风光或难堪。我有权利,也有义务,为了我们两个人婚后的美满生活做打算,也包括对她隐瞒一些不得不隐瞒的东西,你应该能理解的,杰西。”
“不,我不理解。”麦克雷接话道,“你在害她。她早晚会知道你的过去,知道你对——”
“够了!我怎么做还用不着你来说教!再说,我和她还能等几年?听好,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因为我爱她!”莫里森突然急躁起来,拍着桌子高声反驳。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一瞬间发怒,更不知道为什么他与米娅都等不了更久。结婚似乎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所以就那么做了。莫里森承认,他们只约会了七、八次,第六次约会时他就准备好了戒指,当即求婚。确实是草率了些,但两人都无父无母,也相对自由很多。他于是搬去早买下来的洛杉矶新房,直到今天。看起来很美满,但他此刻就是冒起一顿无名火,谁都说不下去了。
“冷静!”麦克雷努力压制着情绪叫道,“别折磨你自己了!”
“你以为这就是你想要的吗?!看似美好的婚姻、随时可能被发现的过去、一个莱耶斯的替代玩偶、一堆荒唐的谎言!你能为她带来什么,除了欺骗与借代、除了她不想要的假意和你内心对那个人的真情?!你明明什么都清楚、什么都明白;虽然不想提但我还是要重申——”
麦克雷还是耐不住性子怒起来,在大喘一口气之后又压了压音调,尽全力保持平静、一字一顿地说:
“加布里尔·莱耶斯,已经死了。”
一架巨镰从大脑最深处发出啃噬麦秸的声音。顷刻间那片绿意被疯狂地斩断,还带着汁水的杆与叶被飓风卷走,消失在地平线的那边。一截截的断茎仍直愣愣伫立着,尽其所能地拔苗,但仍是一片荒芜。莫里森眼睁睁看着稻草人似乎长高了一英尺,然后天空与太阳都像玻璃一样,在出现裂缝之后就轰然倒塌。“我算什么守望者。”他拍了拍稻草人的花哨衣服,深深叹着气转身。大地干裂,可白昼永远不会再次来临。夜风卷着青草味,还有咖啡香,被无限地扩张,直至充斥大脑。
“别说了,我都知道。”莫里森揪住头发,沉重地埋下了头。“我知道,我知道…”他断断续续地低声喃喃着,抖了抖空掉的烟盒。
莫里森确信坐在对面的人不会再给他第二盒,“从莫种意义上来说,杰西和加比很像,”他走神着想,“当我好奇地想把烟夹在两片嘴唇中间时。加比会不耐烦地把烟夺过去塞进他自己的嘴里。他们也许多多少少都是为我好,但我现在真的太需要这东西啦。”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抽烟,还是在三年前。也就是那个仲夏夜,他在漓江塔遇见了一个拿着双枪,披黑色斗篷的人。The Reaper, 这个名字一点也不陌生。不过他到底是corn reaper呢还是spirit reaper呢,莫里森说不清。对方的气息是很重的烟味,和那个人的香烟牌子一样。淡淡的果木香,是很高档的混合型香烟。于是那天再去红茶店的路上他突然变了主意,“就去咖啡店吧,”他想,“在那条街上可以买到那个牌子的香烟。”
在莫里森看来,吸烟最诱人的地方莫过于甩出一截烟嘴,再用两指一夹衔在嘴前的那一刻。性感而有魅力,老少皆是如此。然后第一口的精神抖擞感浇过全身,他微微一颤,有点呛人,但果木香还是没变的;至于这算是美妙呢还是痛苦呢,莫里森挠头叹着气,小声嘀咕着:“我怎么说得清。”
“啧,别抽了。”麦克雷向前压住莫里森的手腕,叹着气直摇头。“你以前不抽烟。”
“是,是的。”老兵失神地反握住对方的右手,愣愣地说道。
每个细小的声音都被无限放大。风声枪声说话声,一切都在万籁俱寂里变得理所应当。接着是一帧帧的慢镜头,就像是一滴墨晕在清水里,血腥气也蔓延得悄无声息。不知是过了几秒,一道蛛丝从眼前滑过。黑毒蛛转着安装了摄像头的眼珠,沉默片刻从一片真空中脱身,隐匿起来。微型耳麦里传来一阵刺耳的电流声,莫里森不耐烦地把它取下。
被震碎的面具划破了那个人的脸。他的声音带了些嘶哑与尖锐,但莫里森还是愣愣地叹了一句似曾相识。他干笑着问了一句为什么。
“你不是一直想要我的命吗,为什么刚才要帮我挡埃米莉的子弹。”
“因为你只能被我杀死,其他的死玩意儿都不行。”死神试着直起身子,但还是吃痛伏下。没有气息。莫里森沉默了。
如果现在能抢来猎空胸前那个宝贝,莫里森会选择回到一天前——不是十几年前,也不是小时候——只为拒绝这次的任务。他在出任务前确实准备了一通冠冕堂皇的套话,想在与死神对峙时把这通话问给他,至于会不会有说话的机会而不会提枪就打,莫里森甘愿赌是前者。
“你是加布里尔·莱耶斯么?”一个弱智一样的问题。莫里森给自己设定的反应如下:如果不是,那么你会被我打死;如果是,我也一样会打死你。在他看来,这两种答案截然不同,其中是有主观与客观的差别的。
但事实总是会与想象有偏差,他偏偏没算到黑百合的狙击能力。
在看到斜上方的一点红光时,莫里森计算好了弹道,想着向右规避然后疾跑过去打她一梭子,中不中无所谓,总之能吓走她就行;可没想到当他左手已经扶上战术目镜边缘时,扑上来的是麦田里徘徊着厉声惨叫的黑鸦。
“操,傻逼。”莫里森不知道有没有骂出这句话,就和那团阴霾一起坠下了山崖。下一幕出现时,是一张紫色的网拦住了他们。老兵警觉地抬头,只隐约看见一道紫色倩影朝他笑着挥手,接着转过身消失在对面的楼顶。
他觉得脑袋要炸开了。痛觉上一秒还刺在右太阳穴,下一刻就扎在了左颧骨。天旋地转,天上好像挂着伸手可及的月亮;在Sombra消失之后,眩晕把他紧紧包围。莫里森突然觉得自己还是个在麦田里迷路的小屁孩,无助地坐在比自己高好多的麦秆里,大哭大喊着,任他怎么求助,还是只有风和群鸦嘲笑他、戏弄他。
于是莫里森弓起脊背,搂住了那个人的腰。粘稠的液体渗入指间,不再是和暖的阳光的触感。他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太阳,其实那光线还是耀眼的。
被嘲讽只适合跳女步的交际舞会;总有一辆黑色商务车停靠等他出来的国会大厦前;一起飞车穿梭的戈壁滩与仙人球;一起漫步的洒满晨光的郊外林间;一起舒服地躺下并且仔细数数有几个光点在同时闪耀的星空;砸大价钱总算体验一次的伦敦双层巴士;竭力要求开一个但还是被驳回的小咖啡店;难应付的每一次工作报告与例会;险些生死相隔的拆弹任务……能记得的、不记得的,早已从记忆中淡去,现在只剩下一片把自己围在其中的死海、一扇将自己封闭而迟迟不愿打开的心门。时间流流转转,只不过是在微漠退化的悲哀中,在杰克·莫里森的墓碑旁,多了一个可在黑色大理石上的名字,叫加布里尔·莱耶斯,仅此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也算永不分离了。
“你会以为我是个自私的人么,加比?”莫里森捡起那个人的佩枪,将枪口对准伏在地上的尸体。
乌鸦叫嚣着从头顶掠过。死亡的使者从雾霭中降临,致莫里森以最善良的宽慰。晚霞在麦田边缘蔓延加深,是枪声惊醒了阿波罗,让他急急赶着马车回他的寝宫去。
事实上,他的本意是只开一枪的。右手开始颤抖,他用左手加以辅助,似乎很生疏地扣下扳机。这一整个弹夹,就当做是给我的回忆,就算是还你的年轻的疯狂。
你看,算我杀了你。莫里森笑起来。
时光飞转。
沉闷的天气,雨噼噼啪啪的叩在落地窗外。莱耶斯想下床拉好窗帘,却被莫里森搂住。他笑着说:“别,听听雨声也挺好的。”那个人于是吻了吻情人的额头,“还想再睡会儿吗?”“不了,加比;我好像做了梦。”“什么梦?”
莫里森犹豫一会儿开口道:“梦见年少的麦田。我端着脉冲步枪,旁边是一群不祥的乌鸦…盘旋在你的尸体上方。”
“喔,我想你不会那么做吧,大概。”莱耶斯笑了,握着对方的手细细抚摸。
就像一场梦。
莫里森扔开枪,跌坐在那具没有温度的死尸旁边。
风大了。
“莱耶斯。”
“加布里尔!”
“加比…”
“…傻逼。”
麦克雷下意识地看表,已是凌晨三点多。再抬起头来时,安安分分坐在对面的人居然是哭了。
他的眼圈发红,干涸的瞳孔在久旱之后又被滋润起来,布满血丝的眼球一亮一暗,泪花儿一边打转一边反光,接着从突出的颧骨上滚下。一对眉几乎要拧成一个结,沾上暗黄烟渍的牙还在努力咬着嘴唇。
“嘿瞧你…哭得像个孩子。”
“妈的,见鬼…”莫里森抬起充血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的夜幕,左手撑住半边额头,不明所以地笑着,眼泪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掉,落进咖啡盅。
“哦,真见鬼。”他似乎是等待麦克雷取笑一般,眼里闪过小孩子一样好强又自尊的不甘,“我…我爱他啊。”
“嗯,我爱他…杰西,我爱他。”
多年来,从生到死再到生再到死,莫里森终于如释重负地卸下了欠加布里尔·莱耶斯的最后一个债:一句像样的告白。这样就两不相欠了吗,还是更加重了他们之间的债务?他愈发糊涂了。
但这句话,如果说它是此刻心中所想,也一点没错。爱他的样貌、爱他的性格、爱他的品质、爱他的灵魂;爱他的一切,哪怕这一切都曾深深地刺痛了自己。就算莱耶斯与群鸦为伍,他也须是被漆黑的、本应纯洁的灵鸟;这样的直觉没有理由,就好像多年的等待和长久的陪伴,同样不需要理由。
总有人会在莫里森心里占一个最重要的位置,就算那个人消失了、死了、下了地狱,被千刀万剐,都不会被踢下的那个位置。就算那个人比不过当下刚认识的人,也不会被他人取代;就算那个人是骗子,是坏人,是魔鬼,是万物的罪恶之源,那个位置也仅属于他,永远不会被动摇。如果一定要一个理由,那就是,我爱他。
因此我愿为他献出一切,我愿信奉魔鬼的信条,我愿与他一起穿过一层层地狱,在万劫不复中堕落,然后永生。
莫里森咽了口唾沫,却自顾自地站起来,摇一摇头,顺下眼睛,只留了一句晚安好梦。
再去寻找一片麦田需要多久?在计算时间的同时,莫里森已经迈开了步子,他不知道。也许那片满天星旁,可以再开出一块地来种几束麦子,不过那就得悉心照料了。话说回来,这也不是不可,因为他还私藏了一粒麦粒。那是至关重要的敲门砖。有了这粒麦粒,无论什么时候他都能回溯青稚的少年,还有亲爱的、宏大的、只为他欢笑的麦田。又要播撒下种子,把所有的美好化作甘霖的祝福,那么在来年,一定… “一定可以长出新苗的。”莫里森想着,笑了。更何况加比也陪着呢,他也正在某个世界为自己寻找或开拓一片田野,说着那句亲昵又认真的话:
“我会一直在的,别担心。”
“……晚安好梦。”
凝视着莫里森渐淡的背影,麦克雷思忖着,他确实需要一场好梦了。就让莱耶斯当接引人,轻柔地拂去他心爱的情人的恐惧,在温存与缠绵中,带他回已经许诺不变的幸福中去。
中宵之月稍泛红色,架着镰刀的无边斗篷早准备好一条幽僻的小径,接莫里森走上那条足以忘忧的、寻找麦田的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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