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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
佛山 2007年下半年 软件设计师考试 时间
资料
摘:
佛
山
市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
佛人考函〔
2007
〕
26
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
2007
年
11
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
〔
2007
〕
154
号)精神,现将我市
2007
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7
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 gdkszx.com.cn
),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7
年7月23日
9
时起至9月14日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开通
2007
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4
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
50K
)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2、
“报名确认”时间: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
至
14
日。
3、
“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上午
8
:
30
—
12
:
00
时,下午
2
:
00
—
5
:
30
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
号三楼,联系电话:
8387412383874124
)。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
2007
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见附件。
二、
11
月
3
日
考试的专业、科目及时间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
|
上午9:00 —11:30
|
综合知识
|
|
下午
|
1:30
—3:00
|
案例分析
|
||
3:20
—5:20
|
论
文
|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初级
|
程序员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网络管理员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电子商务技术员
|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分二批机考:
11
月3日
14:00
- 16:30
11
月4日
9:00
- 11:30
|
应用技术
|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 、 “ 基础知识 ” 、 “ 综合知识 ” 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 应用技术 ” 、 “ 论文 ” 和 “ 案例分析 ” 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2 、 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考试。
1 、 “ 基础知识 ” 、 “ 综合知识 ” 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 应用技术 ” 、 “ 论文 ” 和 “ 案例分析 ” 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2 、 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考试。
(二)考场设置
省直及各地级以上市设考场。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省直及各地级以上市设考场。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上机考试收费等候省另行通知。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附件:
2007
年度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二00七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
:人事
考试
△
通知
抄送:
市
信息产业
局,本局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007年7月11日印发(共印15
份)
附件
2007
年度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1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 、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 、 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 、《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报考者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经单位验印)。
3 、2张大一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相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1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 、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 、 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 、《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报考者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经单位验印)。
3 、2张大一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相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