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滑板鞋》好在哪里?看似平凡的歌词又怎样地赋予了它非凡的感染力?本文试图从语言特色的角度对其进行解析。
闲话少说。首先看“有些事我都已忘记,但我现在还记得”。作为整首歌的第一句,它自然大有深意。作者有意强调“有些事都已经被忘记”,不仅交代自己所要讲述的故事时间久远,还反衬出“现在还记着的这件事非同寻常”(因为琐事,或者说烦心的事早已被遗忘)。如此下笔,用一种极含蓄、凝炼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这个经历的重视。更深层面,它体现了今昔对比的表现手法,进而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珍爱:世界(现实)往往是糟糕的,我却仍然怀念着过去的某一件事情。它只字未提世界之糟糕,却又处处映衬着世界之糟糕——这不就是海明威的冰川原则吗!寥寥两句,却意蕴深长。或许这就是插叙的魅力:虽是写从前,却由于叙述者身处现在,而不由反映出了现在。这样的妙笔使人联想到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之后我们一起剪西窗烛的时候,仍然会想起那天的巴山夜雨。二者都是今昔交融,都于平淡中浓缩了深厚的情感。
“在一个晚上,我的母亲问我,今天怎么不开心?”沿袭了上一句含蓄凝炼的风格,此句通过母亲的发问引出“我不开心”。看似是写母亲问“我”,实则还是在写自己内心的烦闷。以母亲设问,表面上是多此一举的。然而,如果直接写成“我不开心”,意境上就谬以千里。一在于,心思细腻的人从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想法,这种情况下,直接抒情反而显得感情不够真实、细腻。二在于,母亲的引入营造了画面感,“被母亲问为什么不开心”,可以说是每个人都会有的经历,这样设计更能够激起读者的共鸣。而且,母亲作为一个重要角色,她在文本中是智慧、体贴的形象,在此处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是顺理成章的。
且看“我”是如何回答母亲的:“我说在我的想象中,有一双滑板鞋,与众不同最时尚,跳舞肯定棒。”这个回答,于答非所问处体现了真实。一个人如果着了魔,满心都是滑板鞋,那他的答非所问,就成了情有可原。也因此,这一句既保有诗的造作,又兼顾了琐碎的真实。或许,一个真正有诗情的奇人,他的“苟且”也能成为他的“远方”。更惊奇的是,“我”未曾见过滑板鞋,却又在想象中看出了它的“与众不同”:这显然是矛盾的,一个人怎么能够想象出未曾见过、却又与周围的一切大不相同的事物呢?也许,只有极端浪漫的人才能做到。也有可能,作品中的“滑板鞋”并非现实中的“滑板鞋”,它可以是“梦想”、“奇遇”、“自由”等抽象事物——至于到底是什么,也只有从读者的“想象中”才能找到答案。“时尚”一词也是值得注意的,乍一看,它很拙劣——一般情况下,高度概括是诗语的大忌,更何况,“时尚”一词还这么口水化。然而,它妙就妙在这种拙劣的无理,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其他的词,能像“时尚”这样直观,能够体现出一个少年的憧憬。这好比“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中的“直”与“圆”,乍一看,似乎为诗家所不耻,但倘若仔细琢磨,便会发现它们无可替代。这种浅表达之所以能反其道而行之,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原因在于它极贴切地概括出了人对事物的第一感:看到孤烟,第一感就是“直”,看到落日,第一感就是“圆”——同样,一双与众不同的、崭新的滑板鞋,给人的第一感就是“时尚”。
如果说前文的闪光之处都是小聪明,那么,“整个城市找遍所有的街都没有”一定会让人眼前一亮,因为它太强烈、太醒目了。首先从句式上看,它完全破坏了之前的错落有致,猛地给读者塞了一串十三字的长词,大有振聋发聩之势。句式的变化带来了叙事风格的改变。这之前,叙事者是深沉且平淡的,但在这一句中,某种情感似乎无可遏制地被释放了出来(虽然只是昙花一现)。
乍看上去,这一句讲的无非是“我”找不到那双滑板鞋。然而,有悖常理的是,在一句话中,同时出现了“整个”、“遍”、“所有”和“都”四个语义绝对的词语。如果按照常规语法,这样造句即便没有构成病句,也显得拖泥带水。然而,歌词是一种诗意的表达,而诗意的表达——由于其中蕴含有深刻的情感——是不会拖沓的。我们知道,正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化的,所以绝对化的用语往往伴随着强烈的感情色彩。这句诗正是把“绝对化”的语言艺术发挥了出来,从而在平淡的叙事中融入了深厚感情:可以看到,一个心有不甘的少年,为了寻找一双滑板鞋而四处奔走,最终却没能找到。“我”的强烈意志,与“一场徒劳”的结果形成反差。在反差中,“我”的执着,以及失败时的愤懑气馁,都被进一步放大了。与此同时,这双滑板鞋也因为“求之不得”,而显得更加非同凡响。绝妙之处在于,一句话中暗含了这么多复杂的信息,作者却仍能把它包装得不动声色——它就是一句家常话。这种包装之所以能够实现,还是得益于作者对绝对化用语的高明运用。只有一个内心波澜壮阔的人,才能够在平凡之中表达出深厚的意味。绝对化用语,在中国的古诗词中也很常见,如“尽”、“遍”、“极”、“绝”等。著名的例子如《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中的“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词句中出现绝对化的词语“遍”,也是由于作者(辛弃疾)内心的苦恼——这是自然而然的用语,可它又比“为赋新词强说愁”更为动人。
“她说将来会找到的,时间时间会给我答案”
《我的滑板鞋》以它不拘一格的旋律,绵延不绝的反复唱词为人所知。但整首词中最核心的、画龙点睛的一句,却是母亲的这句劝慰。正是因为这一句词,《我的滑板鞋》获得了极高的评价,而没有在公知眼中沦落为小学生春游,亦或富二代压马路的庸俗之作。短短的一句话,它对于全文的重要性是如何体现的?其实,还是因为人们从它身上找到了共鸣,而这种共鸣,无疑升华了主题。我觉得,它能够指代每个人都曾有过的、上下求索的经历,那是尼采的铁锤,是“破而不立”的痛苦。朴树在《平凡之路》里唱“我曾经问遍整个世界,从来没得到答案。”两者的意境是类似的。将答案寄托于时间,不就意味着,当今的世界,“整个城市里所有的街”,都无法给“我”答案吗?但在我看来,庞的版本还能够体现出一种孤独,搭配上一句词“整个城市找遍所有的街都没有”,孤独似乎演变成了绝望——这就是它的动人之处。而且,比之朴树在《平凡之路》中对平凡的刻意强调——仿佛要每个听众都知道自己很平凡似的——《我的滑板鞋》显得极其含蓄,作者不提平凡,反而体现出平凡,试问,哪个平凡的人会认为自己平凡呢?或许,他们反而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平凡。这一点,从前后文有意藏拙的“时尚”,以及所谓的“魅力之都”,都可见一斑。所以,这首词展现出的孤独求索之感,在真实性上是他者无可比拟的。这种孤独是无法被消解的,就连母亲这个指路人般的角色,也昙花一现,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但她留下的这句话已经完全地升华了整首词的主题。从此以后,每当我们读到欢快的片段,心中浮现出的,却总是“乐极生悲”一般的凄凉,这不正是文学的魅力吗?它就好比是所谓的“诗眼”,没有它,整篇词无论多么华美,都会显得单薄。用一句词达到其他人一段副歌才能达到的效果,这就是画龙点睛,这就是冰川原则。
“星期天我再次寻找依然没有发现”是一句承上启下的词。再一次地渲染出了“我”心中的孤独与困惑。
“一个月后我去了第二个城市,这里的人们称它为魅力之都。”从这一句起,整篇词进入了第二个段落,“我”似乎已经忘记了那双滑板鞋(当然只是表面上忘记了,不然怎么会有后面找到它的情节),而来到了第二个城市。“这里的人们称它为魅力之都”,这一句仍然是平淡无奇的,但它保持了整首词一贯的含蓄风格。首先,与“我的母亲问我”如出一辙的是,作者在此处引出了“这里的人们”,间接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同一种表达方法出现两次,足以证明妙笔并不是偶然产生的)。这种提法颇有新意,它表明“我”对这座城市并不熟悉,进而产生了期待的心情。至于“魅力之都”,前文稍微有提到过,这是一种藏拙。与“时尚”类似,“魅力之都”显得土气。但从整首歌的格局来看,这种土气是大胆且高明的——倘若要使一个人显得单纯而执着,阳春白雪的表现力,往往比不上这种下里巴人式的、略有些土气的虚荣心。这里插一句题外话:“魅力之都”所投射出的,是作者心目中哪所城市呢?有很大的可能是陕西汉中。根据《人物》报道,庞麦郎于2008进入汉中打工,在KTV切果盘的时候,被迈克尔•杰克逊的作品所惊艳,才立志要成为歌手。汉中,一个在我们看来平淡无奇的内陆“五线”城市(根据《2017年中国城市分级完整名单》),却彻底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为什么《我的滑板鞋》令人感到悲伤,“魅力之都”与“汉中”之间存在着的巨大落差或许是一个的原因:一个没什么魅力的地方,硬是被说成“魅力之都”。就好比《堂吉诃德》里的主角堂吉诃德,给自己的劣马起了贵族的名字“驽骍难得”。脱离现实的人物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但对于文学艺术而言,这样的人物是弥足珍贵的。
“时间过得很快,夜幕就要降临,我想我必须要离开。”这一句继续为后文蓄势。“时间过得很快”对应了前文的“魅力之都”,表明“我”被魅力之都的风景所吸引。“夜幕就要降临”和“我想我必须要离开”精妙地为后文“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设下铺垫。由于夜幕将近,“我”本是要离开的,遇到滑板鞋之后,“我”却忘记了“天黑”,兀自在大街上跳舞。这种反差背后,是一种逾越规则的放纵感。每个人可能都曾有过“得意忘形”的经历,但“我”的得意忘形,竟仅仅是由于一双与众不同的滑板鞋,这足以体现出“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正要走时我看到了一家专卖店,这就是我要的滑板鞋。”这一句词突然峰回路转,在大家都快要忘记滑板鞋的时候,它又出现了,而且显得十分随意。以往,“我”费尽苦心,也没能找到的滑板鞋,偏偏在“我”正要赶路回家的时候摆在了我的面前。这个场景,不由使人联想到《青玉案·元夕》中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词中的“那人”在“灯火阑珊处”,而滑板鞋也是在夜幕降临、“我”马上就要离开魅力之都的时候被发现。意象上的极其相似或许说明二者颇有共通之处)“众里寻他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不经意地一回头,却马上就找到了。”这种情形看似荒唐、别扭,其实,它的背后大有名堂。首先,追寻者的漫不经心体现出,他早就把寻找的过程融入到了日常生活中。如牛顿之所以能在苹果树下领悟万有引力,更多地是由于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以至于在树下休息的时候也没有放弃——“我”对于滑板鞋的追求近似于此。其次,“我”能够轻而易举地发现滑板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在魅力之都。我们不妨大胆推测,在魅力之都,这样一双滑板鞋并不罕见,只不过原先的那个城市没有罢了。结合前文“我”对魅力之都的流连忘返,不难发现,“我”对滑板鞋的向往同时是“我”对魅力之都、对新生活的向往。而“我”成功找到了滑板鞋,这无疑意味着,新的生活正在向“我”敞开大门。因此,“魅力之都”使“滑板鞋”的象征意义更加可信了。同时,如果你足够细心,会发现整首歌从这一句开始,仿佛换了一种风格。之前的叙述特点是含蓄而凝炼,“我”似乎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但这一句之后,“我”的叙述中充满了大量的重复,如同梦呓。同时,后文中出现了许多奇特的意象,如“月光”、“影子”、“爪牙”和“魔鬼”等,它们都是神秘且野性的意象,也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部分。滑板鞋的形象,反而很少有提及到。“时间过得很快,夜幕就要降临,我想我必须要离开”和“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两句正是一对典型的例子。
“我的滑板鞋,时尚时尚最时尚。”它最显眼,或者说最“洗脑”的,就是三个“时尚”。“时尚”上一次出现是在“与众不同最时尚,跳舞肯定棒”处。上一次出现,是因为彼时滑板鞋只是“我”想象的产物,“我”对它仅仅有一个笼统、模糊的印象。这时的“我”见到了滑板鞋的庐山真面目,仍然惊呼它“时尚”,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还是感情的宣泄。人在极激动的时候,强烈的情感取代了冷静的思考,使他很难组织语言。“我”连用三个“时尚”形容一双鞋,不仅仅是对滑板鞋的赞美,同时也体现出,“我”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了。可以看出,作者为了保持全词一贯的真实性,不惜连用三个“时尚”,进而放弃了语言上的优美。但它的整体效果是很明显的。如果将这三个“时尚”替换成生动的细节描写,或许能显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意境上却谬以千里——谁惊叹的时候还文绉绉的呢?事实证明,庞麦郎大胆的创意取得了成功。《我的滑板鞋》也许并不出名,但“时尚时尚最时尚”已经深入人心。类似的情境如《出师表》文末的“临表涕零,不知所言。”诸葛亮出师之前,对先帝的感激、对局势的担忧、对后主的无奈与希望等等情感,可谓是“五味杂陈”。但诸葛亮临走的时候,他却只能“不知所言”,这就证实了他绝对的忠心(反倒卑鄙小人总被称作“舌灿莲花”)。细节描写的缺失往往会导致不真实。然而在这首歌里,那双滑板鞋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其实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曾穿过它在月光下游街。以后哪怕再遇到五千双一模一样的滑板鞋(还记得小王子的玫瑰吗?),它们也取代不了那双“与众不同”的、“在我的想象中”的滑板鞋。更何况,滑板鞋富有象征意味,如果把它如实地描摹出来,反而会降低它的神秘感。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这一句是最具争议的。争论的焦点,在于那个突兀的“摩擦摩擦”。不乏有人认为,它毫无水平:既不优美,也包含不了什么深意,甚至于毫无逻辑可言(人如何能在光滑的地上摩擦呢?)。但我认为没有那么简单。首先看它的节奏——一句词能被流传,朗朗上口的节奏是功不可没的。“摩擦摩擦”看似是无厘头的,它不过是把一个词重复两次罢了。然而,结构的简单恰恰能够赋予它无与伦比的表现力。两个重叠的“摩擦”,使一个简单的动作反复进行,而反复,便意味着节奏、意味着复杂、意味着立体感。这种立体感,是一种过去进行时,是其他手段所表达不出的效果——倘若只有一个“摩擦”,它就会流于平淡,而体现不出动作的连续性与生动性。倘若把“摩擦”细化,又会使这个动作失去它原有的张力。类似的运用中,最著名的是李清照的《如梦令》:“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此时,“争渡”的重复使读者体会到作者划船的费力,一个人酒后划船的窘态仿佛近在眼前。“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知否”的重复又使读者感受到作者连绵不绝的烦闷。而“摩擦摩擦”所表现的,应是作者情不自禁、跃跃欲试的喜悦感。或许,古人唱《如梦令》时,所用的声调就是“摩擦摩擦”的声调呢!至于“人为何能在光滑的地上摩擦”,我认为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作者有意要用“光滑”对应“摩擦”。摩擦虽然粗鲁,较之跺脚、踏步等动作,却又相当细腻。而作者强调“我”跳舞的地方很光滑,我认为正是在强调这种细腻。它体现出一种“如履薄冰”的质感:跳舞跳得小心翼翼,甚至于不敢用力踢腿。“我”为什么要这样跳舞呢?有可能是怕弄脏了新的滑板鞋,有可能是追求舞步的完美,还有可能,“我”已经许久没跳过舞,所以显得生疏。但无论哪一种,都体现出滑步时的画面感。第二种可能性与作者身世有关,作者来自“沟壑纵横”的陕西农村,据报道,从最近的机场赶过去,仍需要近十个小时的车程,一路都是坎坷颠簸。我们不妨大胆推测,“魅力之都”这样的大城市给他带来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有平整的、可供跳舞的大街,所以他才有意强调自己是在“光滑”的地上跳舞。总之,在诗歌的国度里,无理并不意味着无趣,它有时还是诗人的座上宾。因为,诗的无理,正是与诗模糊、生动的特色相对应的。
“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有时很远有时很近,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这一句是整首歌中少有的、细节描写的一句。而且应该注意到的是,经过作者的描写,整个故事反而又显得不真实而虚幻了。“我”的身影随着自己的舞步,而在月光下不断变化,看起来忽远忽近。这虽然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却少有人能想到,能从影子这个侧面来描绘人的动作。可以说体现了作者敏锐的观察力。而且,影子的变化幅度是大于身体的,当我们联想影子的变化时,我们想象到的是它伸缩、破碎、倾斜的样子,这种想象本身就构成了夸张与扭曲,进而为整首歌添加了一抹奇幻的色彩。后文中“有时很远有时很近”,用远与近来描写影子,也是未曾有过的。相比“大小”、“长短”,“远近”表达出了距离感,影子仿佛若即若离,而更加增添了朦胧之美。“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再一次渲染了这种美感,甚至于有些令人生畏。而“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则揭示出,那种力量正是“我”对于滑板鞋强烈的渴望。这里可以对月光这一意象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太阳与月亮往往处于对立:太阳代表不可直视的、完全的光明,而月亮代表可以直视的、黑暗中的光明。因此,月亮往往不是崇高的,它代表着孤独、欲望与未知的力量。我们不妨大胆想象,“我”倘若在白日高悬的时刻起舞,《我的滑板鞋》便要成为一首伟光正的励志之歌。可庞麦郎的歌词和旋律,决定了这首歌不能被如此粗浅地解读。插入几句题外话,《月亮与六便士》的主角思特里克兰德与庞麦郎也有许多共同之处。思特里克兰德不精于画工,却坚信自己要去画画,他的执念使他不近人情,而且曾一度使他陷入贫寒与危险的境地。庞麦郎的唱法也是同样的粗糙,但他一直把自己看作国际化的巨星,却与媒体格格不入。我们也可以想象,倘若毛姆写的书叫《太阳与六便士》,那且不说一个人直视太阳眼睛是否受得了,单从主题看,可能就变成反腐倡廉题材的了。这样的人物当然还包括前文的堂吉诃德,但要注意的是,堂吉诃德和思特里克兰德(以高更为原型)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庞麦郎却是活生生地存在着的,也没有什么作家垂青于他。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似爪牙。”前面已经提到,“我”此时不再畏缩,行文也变得更加大胆。它秉承了前文的不断重复,使读者似乎真的感受到,有一个人正严谨地演绎着自己的舞步。“一”与“二”的连用,也宛若是用语言为舞蹈打着节拍。全句虽然简单,反而突出了重点,如果过于繁琐,表现力就不强了。作者仅仅靠“一”、“二”、“步”三字,就描摹出了一个心无旁骛的舞者形象,不可谓不传神。“一步一步似爪牙”更是妙不可言。首先,它放弃了之前的“一步两步”,而转用“一步一步”,前者体现的是“我”的舞步合乎节奏,而后者体现的是,“我”的每一步都如“爪牙”一般。这种突然的变化,使整首词更加铿锵有力,而易于上口。此处的舞步为何如“爪牙”一般呢?也许是与前文“光滑”和“摩擦”相对应,体现“我”的舞步细腻且富于变化。也有可能,作者用鸟兽的爪牙来形容“我”的动作,是想用鸟兽来象征“我”的欢快、自由。这就好像苏轼写的“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一旦“我”找到了滑板鞋,我便随心所欲、无问西东了。
“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摩擦摩擦。”这一句似乎又向前了一步,重复的文段变成了六个字,“摩擦”更是重复了四遍,把“我”的兴高采烈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其中的“魔鬼”到底是个什么,没有人能说出个所以然。作者把“我”的舞蹈说成“魔鬼的步伐”,自然就是把“我”比作魔鬼了。“我”跳舞跳得忘我,就好比被魔鬼上了身,当然,与真正的“鬼上身”不同,“我”是心甘情愿的——也就是说,令“我”感到快乐的事情,在他人眼中,却是魔鬼般难以理解的。所以,此处的“我”其实是在自嘲。“魔鬼”一词背后,仍然是快乐与孤独并存,而与全词一贯的风格相通。这里再插入几句题外话。庞麦郎本身确实是一个时常被妖魔化的人物。不少人借着自己的经历与体验,而对其他人妄加评论,这种议论是极不公正的。尼采有句名言:“那些听不见音乐的人认为跳舞的人疯了。”跳出一个人的困境,而去评论他的行为,这很轻易,然而却没有价值。“我”的孤独,可能有一部分便来源于这种评价
“我给自己打着节拍,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时刻,我要完成我最喜欢的舞蹈,在这美丽的月光下,在这光滑的街道上,我告诉自己,这是真的,这不是梦。”这个段落之后,便是大篇幅的重复。它的感情基调是与前文相通的。我认为没有必要再精细地进行分析。其中,“我给自己打着节拍”再一次渲染了全篇“孤独又欢快”的氛围,“我”对舞蹈的坚持也体现了那种独特的执着与纯粹。“我告诉自己,这是真的,这不是梦。”再一次用极朴素的语言,写出了深藏于心的渴望:“我”告诉自己“这不是梦”,说明“我”幻想这个场景,已有无数次了。而“我”所梦寐以求的快乐,在他人看来又是那么寻常:无非是穿着一双时尚的滑板鞋,在光滑平整的城市街道上跳舞罢了。“我”的渴望之深,与被渴望的事物之平常又一次形成对比,最终给人以悲怆苍凉之感。正是这种寻常的语调,赋予了《我的滑板鞋》不同于他者的,直击人心的震撼力。这种震撼,应该正是作者想要给我们带来的精神体验。
小结:《我的滑板鞋》路子很野,是一首全篇叙事的(要知道这在如今的世界相当不寻常)、绝无仅有的歌。不少人吐槽它低级,又有不少人被深深地打动,情感薄弱的人甚至会落泪。我一直坚信,能打动人的作品就是高级的作品,而高级的作品,一定能与其他的作品产生共鸣。因此我有意识地为它找了很多其他作品,从而进行比较,或从表达技巧入手,或从主题入手,进而证明这首歌确实有它的独到之处,而并不像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不入流。当然,我这样进行比较,并不意味着这首歌完全没有创新,而只是原地踏步。相反,我认为《我的滑板鞋》这首歌,对于中国音乐的发展而言,无疑是一座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