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me冲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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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gle chrome发布了,表面说是挑ie的,看门道的认定是先搞firefox的。


  我看google首要目的是促进浏览器进化,以免将来flash、silverlight这些东东成了新平台 。浏览器对多媒体处理是欠缺的,根本无法与flash、silverlight相比,在后台技术泛滥的年代,用户交互设计是至关重要的,看看apple的 成功就知道了。只要还是js、html、css这些技术,还是浏览器这个平台,google无所畏惧,就怕新平台出现,那时google要抓点信息,就要 看新平台脸色了,那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google对chrome的市场份额不太关心。重要的是让其他浏览器厂商上火,加速浏览器开发,以便webapp快速稳定应用,因为google 本身就是 webapp大家,最关心的是webapp。对于浏览器插件开发,他是不屑的,那代表浏览器不够强,webapp的不够行,才需要插件弥补,可见那些赌 chrome会弄插件平台,将firefox挑下马的,有机会将裤子输掉。


  google目标是web application,现在的浏览器还远远不够。chrome是就站出来立个榜样,google告谕大家:未来的浏览器要有更牛的vm,更快的渲染引 擎,更安全的环境,要时刻记住浏览器是应用平台,不是xx工具,所以每个标签都是一个进程,跟平常的桌面程序一样。


  体验chrome一把,是的,速度快点,界面简洁,其他就没什么了。更多感觉这个chrome是临时拼凑的:看看名字,那是firefox的一个内部协议名;看看他的网络设置,用的是ie的“internet 选项”;渲染引擎,用的是webkit;v8又是收购的吧。没有贬低google的意思,商业就是这样的,最小投入最大产出,更何况chrome只不过是 用google战略里的道具,本身是没什么的。(这一段,可用一篇来写,变成极好的炒作文章,题目就是“google chrome,抄袭之王”,那点击率还不是狂飙,大小网站还不哗啦啦地“原创”,一笑)


  再说说js的vm。v8曰我的速度是firefox,safari的10倍,是ie的56倍,firefox3.1的tracemonkey又号称是v8的4倍。从数字上看,是向中国地方政府部门学习,有望成为数盲(关于数盲这个概念,王小波的黑铁时代好像有详细阐述)。从技术手法上看,是现代经济 学的嫡传弟子,选择自己需要的数据,然后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任何结果。v8,tracemonkey比以前的vm更快是肯定的,因为用的是jit。至于数字,应该是营销吧。


  对于我来说,网速才是第一位的,js执行速度无关紧要,当然对于美国人来说,网速 is no problem。网速慢还是可以忍受,无法克制的是看到电信的“用户xxx,你好! 如果你看到本页面——”,是的,这会让人崩溃,还好,我抵抗力够强,这个时候我的心情和李敖当年在蒋家监狱中的心情是一样的。


  后记:本文先于“google chrome,抄袭之王”出世,放在独立博客上。孤魂野鬼一个,没人理,也够无聊的,就向娱乐圈靠拢一下,用抄袭话题在javaeye炒作炒作,吸引些读者去个人博客,世事难料,流量没带来(抄袭一文不够劲爆?),自己倒成了javaeye的初级记者,放弃了个人博客。可悲啊!谁让自己那么虚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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