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小白
01
上周,我的朋友大刘苦恼地告诉我,她的好朋友向她借VISA信用卡用于预定国外的酒店。
因为碍于是好朋友,纵然她心中有百般不愿,最后还是借了。
可是,她的好朋友在酒店预订后说,自己手头暂且不宽裕,所以这大几千酒店房费只能分期慢慢还给她。
但具体怎么还,是否要写张欠条之事却一概不提。
大刘听到这里,心里一惊。
大刘只是一名普通教师,这就意味着她要用自己的钱先把这个窟窿给堵上,然后收紧财政,再收回朋友借的遥遥无期还上的款。
但即便如此,大刘还是坚持“给予他人方便”这个“硬道理”,什么也没跟她那朋友说。
只是在事后转头告诉我这件事时,语气里尽是苦恼。
我说了她几句,她也追悔莫及。
“哎,你啊,就该自私一点,不能太热心了。”
古人虽言“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但是,有的时候,我们赠予了玫瑰,落的是满手的刺。
这样的热心交往,在我看来,不要也罢。
02
我还有一个朋友琳琳。
琳琳婚前的生活过得滋润万分,有事没事就逛个街买买裙子,接接睫毛,做做美甲。
我每次见她,她都把自己打扮地漂漂亮亮的。
而自从她结婚后,她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每次出门就穿着普通的T恤,素面朝天,齐肩的头发就这么低低地绑在脑后,显得老气秋横。
我们每次见面,聊天的主旋律就是她在抱怨她的大姑。
当初,琳琳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家庭条件不如她的小李为妻,正当她想着要好好经营自己的新家庭的时候,她才发现,噩梦就在来的路上。
琳琳的大姑花钱大手大脚,如果是她自己消费自己买单也就罢了。
但她多次理直气壮地拿走她弟弟也就是琳琳老公的信用卡,每次shopping不刷爆不罢休。
琳琳为这个事情和她老公争吵过多次,但每次都被她老公一句“卡给姐姐用下怎么了”给驳了回来。
“我要是再多说两句,他就跟他妈妈一起数落我,说我终究是外头娶进来的,不是一家人。”
琳琳气急败坏地说,“他们还说一家人互相帮衬是理所应当的。说我小心眼。可是,我为什么要为她的个人欲望买单?
小李一个月赚得钱还不如我多,他自个儿挣得钱都拿去还信用卡了,这下好了,养家就等于是我一个人的事儿了。
你看我现在成什么样子了?衣服不敢买,保养不能做的。”说完,琳琳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按道理说,琳琳和她老公两人的收入虽然不多,但是供一个家庭的日常支出和个人消费支出是完全够了的。
但为了所谓的“一家人互相帮衬”,他们这个小家庭每个月就多了这笔莫名的负债。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这种打肿脸充胖子却苦了自己的行为,着实不可取。
如果琳琳老公听琳琳的,自私一点,那么,日子就不是这么过了。
03
也许我们大部分人并没有遇到这样利益纠葛的例子,但是我们肯定有遇到很多事,迫于要热心无私,而让自己很不舒服。
我小的时候,喜欢给娃娃人偶做衣裳。
因为从小手就巧,所以我的娃娃人偶有各式各样的服装,套装、旗袍、晚礼服……
有一回,我们家邻居的小孩来我家玩,她看到我给娃娃人偶做的一整排衣服喜欢的不得了。
她直接问我要,我一脸不情愿的样子。
于是她跑到客厅,当着我父母的面和她的妈妈说。
我父母一听立马说,“你喜欢哪几套?去拿。”说完就领着她到我房间来,挑走了3条我最喜欢的裙子。
我的脸立马拉下来了,但是当着他人的面,我没哭。
等邻居一家刚走,我就坐在床上嚎啕大哭起来,憋了这么久的委屈终于爆发出来了。
我父母看到了,还责备我不懂事。
当时这件事,我心里非常难受,而且我父母还不理解我,认为我小心眼不大方。
后来,也就是上个月,我在知乎上看到一个问题,大概就是说“父母擅自做主把我喜欢的东西送给邻居小孩了,我很不开心,应该怎么做?”
很多人回答了这个问题,获得较多赞的一个高票答案让我拍案叫绝。
回答者说,她小时候很喜欢的一本书被父母擅自做主送给邻居小孩了,她很不高兴。
但却装作一脸平静地样子拿着一本大大的笔记本敲响了邻居家的门,冷静地告诉他们“妹妹喜欢这本书,我就送给妹妹了。
但是,这本书我也还没看完,所以我可不可以每天来你家把书抄完回去看呢?”
大人一脸尴尬,但还是让她进了门。
之后,她还真的坚持每天上邻居家抄书去,才抄了没几天,邻居就主动上门把书还回来了。
我一边赞叹答主的智慧,一边由衷地觉得有的时候,做人真的该自私一点。
助人为乐没有错,但并不能建立于损害自己的快乐上。
为人无私也没有错,但要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这么做。
不要让“雷锋主义”变成你的包袱。
有的时候,自私一点并没有错。
所以,亲爱的你,请你适当过得自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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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小白。热衷旅行,热爱写作,出版了《行动力》《每天多出一小时》。公众号:林小白向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