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延养老险酝酿8年,年底有望试点运行

个人税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缴纳的保费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所以个税递延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减轻投保人的税务负担,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催化剂。

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类型分为万能型和分红型,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采取"税基递延"型模式,同等收入情况下,越早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未来可省税额越高,同等时间开始购买产品的情况下,收入越高,未来可省税额也越高,以税收的优惠加快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可以对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形成补充,但因牵涉部门较多,税延型养老保险几乎年年都有“即将推出”的消息,就在近日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吹风会上称,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上报国务院批准以后,将尽快实施,酝酿8年的个人税延养老险终于迎来了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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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首次提出要适时开展税延养老险的试点,2013年底宣布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优惠政策,2015年明确实施个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落实好国家支持保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税延养老险终于迎来了试点实行,在这八年间个人税延养老从旁敲侧击到适时实行再到明确实施,经过了多方面的协调和多部门的配合。

目前开展税延养老险的试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时机已经十分成熟,第一我国2016年人均GDP超8000美元,说明市民已经达到了购买的水平,第二我国各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正在完善,如正在推行的保险法和税改方案,这些法律制度都为税延养老险奠定了基础,尽管个人税延养老险正在朝积极的方面推进,但也面临着一些现实的问题,目前缴纳税收都是由企业代扣,自由职业者是个人缴税,在试行试点时既要和企业沟通,均衡双方利益,又要针对个人单独立文案,在整个体系中针对个人和企业来推行产品的类型。

个人税延养老险眼看要迎来春天,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为了使此政策平稳实行,试点工作中所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是接下来集中精力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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