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来越不敢看朋友圈了。
那边刚刷完一波“摩拜创始人套现15亿,你的同龄人正在抛弃你”,这边又上来一波“新婚姻法、放开3胎、提议婚龄18岁……这里面有条神逻辑,逼得女人只有一条路走”、“2018年新婚姻法不保护女人,女人都不想结婚了”。
2018的新婚姻法?三胎已经放开了?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不知道?
原来此事比贩卖焦虑更拙劣,其实根本不存在所谓的2018年新婚姻法。文章里列出来的条款,来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早在2011年就已经生效了。
至于放开三胎,婚龄降至18岁,这些都只是个别人大代表的提案,压根儿没通过。
话又说回来,就算都通过了,又有什么关系?
那意味着人们的自由变多了,想结婚的可以选择早婚,喜欢孩子的可以选择多生孩子,但没说你必须这么做啊。
不愿意的人,还是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就算放开十胎,你也可以只生一胎或者不生,没人真的能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
但这件事最让我惊讶的是两点。一是很多人完全不知道现行婚姻法就是这样的,不管已婚未婚,大家对法律关于财产的规定就是一脸茫然。二是看了一些媒体的解读后,第一反应仍然是“婚姻法不保护女人”。
2
仔细读过法条就知道,语言中性,逻辑通顺,没毛病。
是你的就是你的: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配。
婚前付了首付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达不成协议的,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父母的都是你的:
不管婚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都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小夫妻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不分割,但要还钱给对方。
其中一方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由父母在遗嘱中写明归自己的子女,否则婚后继承的属于共有财产。
法律当然不保护爱情,它只保护财产。法律也不偏向男人或女人,它保护的是有产者。
毕竟经济越发达的社会,离婚率越高。
如果结婚离婚,就能分走人家奋斗多年的一半身家,那翟欣欣们的生意也太好做了。
其实,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追偿,这一条已经相当保护弱势方了。
要知道,美国的大部分州还在使用“初始所有权”原则,就是这个财产原来登记在谁名下,之后的市场增值全都归他所有。
但是也要看到,法律没有把全职主妇或主夫的劳动,跟不动产价值直接挂钩。
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真人真事——某女嫁给富二代后,安心回家做了家庭主妇,小夫妻的三套房子都是公婆买的,全部写在丈夫名下,而她以为只要是婚后买的,就是夫妻俩的,跑不掉。
人到中年,男人出轨,不得不离,才知道多年来唯一的生存基础——房子,全部都是丈夫的。而她面临这样的结局:
什么财产都分不到。
法院一般不支持出轨的精神损害赔偿,就算有,最多5万。“出轨了就应该净身出户”,不过是一种民间意淫罢了。
早就失去独立能力,离婚后找不到工作。
这是法律害了女人吗?谁叫她成家不立业,俩人还都靠男方爸妈过活呢。
害她的是传统观念,和想要一劳永逸的偷懒想法,婚姻法不背这个锅。
认为婚姻法保护男性的,说明潜意识里觉得女性就是弱者,是没有财产,也挣不来钱的。
我不这么想,我一向鼓励女性婚前买房,婚后更要努力“拥有一切”。
婚姻不是精准扶贫,想通过结婚要这要那的,首先就矮了三分。
3
现行婚姻法,适合如今和以后的社会状况。长远看,一定会带来更加理性的观念。
结婚的理由会更纯粹。
没打算靠婚姻变现的人,自然能认同婚前财产跟我无关。你愿意给当然是爱,不给也是理所当然。
结婚是为了共同幸福。开头就无法心甘情愿达成一致的,要么三观不合,要么感情不到位,就得重新掂量幸福的可能了。
我的一位男生朋友,父母早年抓住机会,靠做生意小有身家。在他读大学的时候,全家投资移民澳大利亚。
前两年他独自回国创业,交往一位国内女友,他当时没有财力买房,婚前女孩提出要在他父母买的房子上“加名字”,结果两人在最后阶段谈崩了。
女孩一边要求平等独立,婚后家务要平分,一边又想要个保障,“因为我是女的所以财产上我应该被照顾”,等于手上拿着东西方两套价值观,哪套对我有利就用哪套。
他的想法是:这就跟加入创业公司一样,你现在进来,我只能给你期权,也就是对未来共同创造的财富有所有权。但你无权要求我把过去累积的资本都分给你,至于我上面母公司的股权,就更没有给你的道理了。
此处应有高晓松的告诫——你只能选一条路,一以贯之,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和方便,或者便宜,今天从这个兜里掏出这个、而明天那个兜里又掏出那个世界观。
要么拿人手软伏小做低,要么自强自立心安理得。
女性会在职场上“向前一步”,去赚得真正的钱,而不是扮演某人背后的角色。
世人都说婚姻是女人的退路,但我觉得相反,退路明明是职场女性铺就的。
如果世面上没有女人在工作,没有唐晶那样的人在各行各业坚持着、推进着、建造着,在证明女性拥有同等的工作能力,待罗子君被婚姻抛弃的时候,就真的要无路可走了。
实际上,日本单亲妈妈普遍贫穷的原因就是,大部分日本女人都在婚后回家相夫教子了,没有好的工作岗位留给她们。
到了一定年龄,比如25岁以上,女人都面临职业发展的压力:没结婚的人家怕你很快要结婚生孩子,已婚的人家担心你马上要生孩子,已经生娃的被担心要生二胎,生了二胎的被认为要带两个孩子,精力有限顾不过来。
听起来令人绝望,但现实是,很多人突破了这种限制,而且会越来越多。
刚刚把同龄人抛下的,不就是36岁工作十年,还跑去创业的文艺女青年胡玮炜吗?
行业里多一个打通关的女大佬,全行业的女性地位就提升一分,没人敢轻视。
且不说董明珠、彭蕾、胡玮炜这些人物,也不说演艺圈逆生长的女明星,我身边见过的例子,就有退休后办私立幼儿园的同学妈妈,还有老公跑了把生意接着做起来的女老板。
你会拥有跟多自由,拿契约精神来武装头脑。
法律有法律的规定,但那多数是兜底,关于权利义务,财产分割,你大可以选择自己约定。
遗嘱可以安排身后财产分割,婚前协议可以保障婚后种种。
怕婚姻是一场冒险而自己终将一无所获的,怕离婚后阶层下跌的,怕拿不到孩子抚养权的,怕公司要上市而财产被分割的,婚前提出来,签协议就是。
都敢搞结婚这种高风险高收益操作了,还怕婚前协议影响爱情?
最后用我一位留学生朋友的话作结尾: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婚姻里还是婚姻外,你只能走一条路,就是自己选的路,你也只能过一种生活,就是你刚刚好配得上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