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上市前的并购
上市前的企业并购是指通过一系列正确高效的横向并购整合来做大企业规模与实力,以满足资本市场对准上市企业的成长性等要求,这样的并购上市模式在目前国内还是比较少的,关键是因为上市前的并购短期内不能实现很好的整合,导致即便实现了上市,上市后的股价表现也差强人意,典型的例子如新华悦动,通过一系列上市前的疯狂并购实现上市目的,但是最近却两次受到交易监管部门强制摘牌的警告。
通过并购整合来实现上市这个模式本身是行得通的,只是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并购整合方式,最后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在这里有些中肯的建议给那些想通过并购来实现上市的企业:
第一,目标企业的选择尽可能的要具有互补性,只有互补性的企业才能较容易实现协同效应,为将来上市后企业表现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重视目标企业并购之后的整合工作,并购的核心是整合,没有整合的并购就像没有灵魂的空架毫无意义,那些追求并而不合的并购方企业除了有更高明的整合策略,一般是注定要并购失败的;
第三,借助专业机构,从长计议,并购、上市,这些复杂的交易需要专业的中介机构来辅助进行,那些一人包打天下的思想不适合资本运作,从长计议,整合尽可能多的专业资源,你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再来说上市后的并购,上市后的并购由于并购的主体变成了上市公司,整个并购交易规则会有重大变化,并购监管会严格、信息披露要透明,但总的来说上市后的并购相比上市前的并购会容易一些,主要体现在并购融资渠道的通畅以及并购支付方式的多样性。
并购重组的方式主要有: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增资、注销、资产剥离等方式。
二、IPO上市前并购重组案例解析
康力电梯——主营业务纳入发行人,剥离分主营业务
康力电梯是国内电梯、扶梯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保为一体的民营企业,是中国国内最主要的电梯供应商之一,并于2010年3月在创业板上市。康力产品涵盖多种电梯类别,包括客用电梯、住宅电梯、高速客梯、医用电梯、观光电梯、无机房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汽车梯;苗条型自动扶梯、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室外型自动扶梯、大高度自动扶梯、倾斜自动人行道、水平自动人行道等产品。
根据康力电梯招股说明书,2007年5月-10月,康力电梯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梳理主业,增加了与主业配套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前景一般、或与主业无关的资产和业务进行了整合或出让,为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康力电梯重组原则主要为:(一)专注主营业务,剥离非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全部进入拟上市公司;(二)规范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行为。
康力电梯改制重组情况如下:
1、股权收购——苏州新达
苏州新达从事电、扶梯零部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在发行人从事整机业务后,也为发行人生产配套零部件。因此,苏州新达是发行人康力电梯的上游零配件生产厂家,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交易。根据发行主体业务完整性的要求,必须将苏州新达纳入到上市主体当中来。由于苏州新达和康力电梯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在股权收购的过程中按照账面价值收购,并不产生所得税。
收购前苏州新达拥有2240万出资额,股东情况分别为康力电梯(33.25%),鼎峰包装厂(33.05%),朱美娟(26.34%),朱小娟(9.38%),康力电梯已出资额收购顶峰包装厂、朱美娟、朱小娟全部股份,收购完成以后,发行人全资控股苏州新达。
2、股权收购——收购奔一机电
奔一机电专业从事扶梯梯级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其主要为发行人整机产品生产配套梯级零部件,亦为发行人康力电梯的上游厂家。奔一机电注册资本2,000 万元,其中朱小娟出资1,4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朱奎顺出资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奔一机电设立时的两名股东均为康力电梯实际控制人王友林的关联方:朱小娟系王友林之妻朱美娟的妹妹,朱奎顺系王友林的岳父。奔一机电实际上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友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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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9月,苏州新达以出资额收购了奔一机电,使之成为苏州新达的全资子公司,纳入至上市主体当中,从而解决了业务完整性问题和关联交易问题。出于同样的原因,公司收购了广都配件和运输公司两家业务关联公司。
3、业务合并——注销安装公司与销售公司
安装公司实际上受实际控制人王友林控制,设立该公司的初衷是发行人从事整机制造业务初期,由其为整机业务提供配套安装服务。销售公司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友林控制,设立该公司的初衷是发行人从事整机制造业务初期,由其专业销售整机产品和管理销售渠道。
两公司均为上市主体配套服务公司,07年5月,两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同时将业务和人员并入到发行主体当中,安装公司并入工程部门,销售公司并入营销部门。
4、剥离非主营业务——转让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和嘉、别墅电梯公司以及郑州康力、深圳康力
公司房地产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发行人外来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的住宿问题,发行人为了专注于发展电梯主业,另一方面因为余下部分地块涉及到政府拆迁,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入,特别分散精力,故公司将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孙琳。
由于该次转让给第三方,股权转让价格需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因此本次转让的价格为公司的净资产价格,高于出资额100万,因此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财产转让所得税。物业公司为服务于房地产公司的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同时转让给自然人孙琳。
嘉和别墅电梯公司为2006年发行人收购的公司,起初目的为发展别墅电梯,但由于国内别墅电梯行业市场不成熟,同时为了解决与发行人康力电梯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将嘉和别墅电梯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一并转让给孙琳。2008年10月,嘉和别墅电梯公司注销,估计也是出于谨慎性考虑。
转让发行人持有的郑州康力和深圳康力两家参股代理商的股权(30%)是出于公司统一管理的需求,公司将两家由参股关系转变为单纯的代理关系,同时也是为了平衡其他代理商的措施。
通过上述重组以后,发行人专注于电梯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保业务,子公司苏州新达、奔一机电及广都配件专注于零部件的制造,运输公司从事专业运输业务。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发行人与苏州新达各自的专业化优势,又有利于整机和零部件业务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方面的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同时解决了公司独立性问题(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同业竞争问题和关联交易问题,扫清了上市的障碍,与2010年3月成功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