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春

在这令人生厌的无限春光里,弃了单向空间群体阅读的《春之祭》,随手翻开了《春醪集》,读不过几篇就知道作者是个高人,读过万卷书走过万里路,也在纷纷扰扰的劳生里囚困过。《醉中梦话(二)》,他写英国批评家Bailey主张四十岁开始读圣经,因为一把年纪经了事儿才能觉得字句珍贵,这是被教育体制强迫着阅读圣经的孩童们无法体会的,他评述到“圣经我是没有从头到底读过的,而且自己的年纪和四十岁也相隔得太远,所以无法证实这句话”,读者就惊奇了,这么说梁遇春先生著此文时还未到不惑之年?还相隔甚远?!怎的写出的文章如此玲珑剔透,似沧桑饱读之士暮年回首一般。

盯着他名字后面括号里间隔短得骇人的两个年份看了许久,算数不好,干脆不做减法掰着手指头一年一年数下来,好像这样就不会漏掉他活过的一分一秒。文末落款是民国十八年,公历一九二九年,他二十三岁,距离四十岁的确还有太遥远的距离,可是距离他的死亡也不过四年而已了,梁遇春不偏不倚在我现在的年纪死去,所以在他绝大多数的时日里年纪比我要小,且唤他一声小春吧,不是大姐我要倚老卖老,怎么敢?算上阴寿,小春可是老祖宗太爷爷辈的人物。只是我实在太喜爱他的散文随笔,又太惋惜他停驻世间的岁月短暂,这一腔无处宣泄的亲近之意只能化作一句叫不出口的呼唤,烂在心里吧。他死的这样年经突兀,可是看他的文章,你会觉得他已被磨砺了漫长的一生,对红尘生死全都看透看淡,却依然火一样热烈的爱着生,无限眷恋着经年往事,绝非韩侍桁批评的那个书读杂了的少年故作老成卖弄智识,他只是在读书和行走中浓缩了年华岁月,一年顶十年的活着,上帝也怕这样的人物活成个人精,所以才对他如此吝啬吧。

自己嘴上说喜欢四季分明的地方,其实是个怕冷怕热娇情得不行的人,唯一挑不出刺儿的是秋,打那么个幌子只是因着四季分明的地方才有秋。小春有个笔名叫秋心,还常常对着这个名字唠唠叨叨,写尽笔墨。父母给小春起名“遇春”大概是希望这孩子始终活在温柔的春光里吧,谁想他伤春的厉害,《又是一年春草绿》开篇就直楞楞地写着“一年四季,我最怕的却是春天”、“一看到阶前草绿,窗外花红,我就感到宇宙的不调和,好像在弥留病人的塌前听到少女清脆的笑声,不,简直好像参加婚礼时候听到凄楚的丧钟”,读的人就分不清他在写文还是写命了,心性通透如他,是否隐隐预见了自己就命绝在四季人生的明媚青春里,怀一颗迟暮的秋心,留下三十七篇小文,伤透了有缘一读的人一生的春天。

图片发自App

你可能感兴趣的:(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