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是否“矫枉过正”

20日,教育部公布“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扭转目前高校教师考核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的评价倾向。意见要求,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应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北京日报9月21日)

教师为人师表,不仅要授业解惑,还要教给学生品德情操。当学生走出校门,进入社会的时候,其学到的知识,只算是学业有成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品德情操的修养,则是支撑其知识体系不可或缺的基础与载体。学生毕业时,是否称得上学业有成,这并不绝对取决于考分的高低,大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所学知识与品德情操的相融程度,如此,才可称得上是由表及里的学业有成。

教育部发布的这个《意见》,把师德考核摆在了首位,这是因为在现实情况下,确实存在着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的评价倾向。这对于以授课为本分的教师来说,已经是走偏了方向,而对于学生说,也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因为学生到学校全心全意地上学,教师就应当全心全意地授课。但一些教师将时间精力过多地花在了自我的前途上,这必定会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前途,而且,教师这种偏顾自我的倾向,也与师德内含极不相符。

教育部发布的这个《意见》,意在纠偏护本,这样的初衷,无可质疑,但里面提出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则有些矫枉过正。因为师德是一个软性概念,每个人的理解都有所不同,既不能量化,也不能绝对化,对它的考核,需要一套综合性、科学性的标准,否则,“一票否决”就可能成为他人主观臆断的随意投票。而这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则意味着随时随刻都有被“冤枉”的可能,而且,从心理上讲,教师们也会处在无尽的不确定阴影之中,这显然不是《意见》出台的本意。

这个《意见》给出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一票否决”的设计,还是有些武断生硬,和操之过急。对于已经出现的评价倾向问题的认识,应当有个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它是一个综合性多面体,因而也应该有一套综合性的考核体系,以容纳所有的相关因素,不能单纯地在某一个层面上简单地“做手术”,而应当科学施治。在师德养成方面,应结合实际情况,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醒示的及时醒示,前置性的教化措施,和思想上的预警,必不可少,而不能动辄凡事都讲“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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