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率先落地银行系债转股机构私募基金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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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8月6日,中国农业银行债转股专营机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农银资产”)投资设立了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这是首家银行系债转股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注册资本5亿元,法人代表宋迎春。尽管农银资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尚未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官网公示,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消息人士处确认了此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注意到,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方面,农银资产已经与多家机构合作成立相关基金。与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高投睿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农银高投(湖北)债转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等合作成立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等合作成立华电农银启航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地方AMC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成立穗达(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等合作成立江苏疌泉农银国企混改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农银电投一号(杭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行系债转股专营机构设立私募基金有迹可循。

中国银保监会6月29日发布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指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设立附属机构,由其依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实施债转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明确告知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债转股项目。

今年1月25日,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国资委、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不仅可向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也可以依法向其出资。

浙商资产研究院副院长冯毅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指出,基金具有放大器作用。由于债转股存在回报周期较长的特点,全部以实施机构自有资金出资的业务规模很快遇到天花板,通过私募基金可以撬动社会机构出资。此前,四大行专营债转股子公司相继落地,注册资本金均在100-120亿左右,需要撬动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

北京介直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王海军也指出,通过发起私募基金,一方面相较信托、资管、公募基金等传统工具而言,私募基金主动管理能力更强;二是在当前监管环境下,私募股权基金在设立、资金募集方面受到的监管相比信托、券商等要宽松一些;三是债转股涉及后续股权管理和退出,周期长且退出不确定,私募股权基金有天然优势。

8月8日,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中也指出,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 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目前在持续推进中。

责任编辑:赵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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