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的洛丽塔

两个二逼男青年从长安街一头走到了另一头,证明了三件事:长安街上的武警比苍蝇多;正午12点的时候任何一家麦大叔和肯大叔都是爆满的;能用腿来征服世界,除非你是美腿,加上世界也是腿控。
干完这件伟大的事,我们开始各奔东西:一个燕郊一个横街子。去横街子那个人重新看了部小说。最后他得出了如上的标题。如果你被这个标题迷惑了,恭喜你你是个智商正常的人。毫无疑问你不是阿甘也不是纳博科夫。
974的空调吹起来让我有点想吐,还好吐的动作一如既往地停留在吐的想法上。这种空虚的时刻一般人都会找件事做。等我看完洛丽塔,我想起的是另一部书《百年孤独》。这两本书之间的关联以及与我的关联大概只能是同样的混乱感。百年孤独应该是很久以前看的,而且我确信我很痛苦地没看完。洛,但我也没想到读这一遍我会改变我的想法而不是立场。
豆瓣上大有人在吼着亨伯特的邪恶,就像上个世纪这本书在各国被标榜为情色、列为禁书。幸好有巴黎这座城市,才有了此后种种。当然,在豆瓣上,一如在当今这个文学界,更多人在膜拜这本书。在中国应该是很多人读过这本书,但是没有产生过任何激烈的反响,这倒是件奇怪的事,就像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我觉得这更像本小众的书。很多人喜欢大多数人都接受的东西,还有些人只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害怕别人不喜欢这东西,甚至别人不喜欢那东西,他心理就有着小小的兴奋。
心理学上对病态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对于哲学来说,定义是种高深的范畴,而且毫无疑问只有哲学才能到达问题的本质。但是本质往往是无用的。就像几千年前争论过得德治还是法治。法治只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简单辨别和操作的方法,至于是否切中本质倒是无所谓的了。亨伯特是个小时候与一个同样年幼的女孩发生过愉悦的性经历的有教养并且还算富裕的绅士,但是不幸的是这个女孩患病早早地死了。否则这就是个早熟的青梅竹马的故事了。却由此造成了亨伯特的病态心理:只喜欢9-14岁的小女孩——引起他无限欲望的,他的“小妖精“。医学上称之为恋童癖,一种病态。至于为什么这就算种病态,不知道心理学怎么解释的。我想不久以前我也还相信这是种病态,因为我的文化在我被生下来之后的就是这般烙印的。它是我本能的反应。
故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亨伯特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他会经常去公园看那些小女孩,并从中意淫着得到某种满足。这基本上还是是无害的,他并不没有过强的攻击性。(至于他有过正常的婚姻,并且最后婚姻结束,跟剧情没有太大关系,只是铺垫下他可能也期望做个正常人,我想。)最后巧合的是,在他搬去美国后,碰巧地寄住在一个寡妇家里(这个形容可能不尽贴切,还是换用有一个女儿的单身妇人家里),然后就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洛丽塔。
我还是想引用开头那几句话。在亨伯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注定了要开始一个凄美的故事。我宁可用凄美,虽然它乱伦、恶俗、满满的是欲望。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毫无疑问,亨伯特是个迷人的男人。那个庸俗的妇人喜欢上了她的房客。亨伯特心理上讨厌、排斥着这个女人。可是洛丽塔正如那三个字深深地困住了他,如果取得继父的身份,他就可以亲昵地叫她、亲昵地拥抱她——他的洛。丽。塔。
所以他娶了这个妇人。他如愿以偿地可以接近洛了。他开始着各种小尝试,更确切地说这种尝试开始于他见到他的洛。
“我空空的手掌里仍然是象牙般的洛丽塔——满是对她未成熟微微内弯的背部的感觉,满是拥抱她时,手指从上到下透过她薄薄的纱裙滑过她象牙般玉体的感觉。我走进她凌乱的房间,将柜门大开,钻入一堆歪七扭八、却亲近过她的衣物。尤其有一件粉色薄衫,’已经破了,衣缝处散出一股淡淡的酸味。”
学究们说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让很多人看了这十足病态的一幕,并不是我的本愿。而我惊讶的是纳博科夫对欲望的精确的描叙,人是个欲望组成的生物,抑或我们否认和勉强承认,都不改变它的本身。而我对此是无兴趣,我更着迷于这种细腻的文字的本身。他把亨伯特的欲望一丝丝地剥离出来,几近癫狂却在狂热中我们感受到欲望和爱相同的本真。如果暂时遗忘掉这是个乱伦的故事,调节一下女主人公的年龄,摆脱掉道德的束缚,这就是件很纯真的事,你喜欢一个人就是如此。你的偏执、你的热情、你的欲望只是稍稍比这个弱而已。道德大概就是用来安抚这种巨大的破坏力。在出版之初,法国人也后悔了,他们也开始觉得这是部反美反道德的书籍。正如纳博科夫所说,这不是一部情色小说。只是通过一个神经质的男主角,放弃掉道德的约束,来展示艺术。
亨伯特在本日记上写下了他邪恶的计划,接着被那个叫做黑兹的妇人看到,在这种强烈的冲突下,她跑出门外,一不小心被车子撞死了。这个大概就算是剧情需要。
亨伯特去露营地接回洛。洛是个早熟的问题孩子,造成这一切的,或许是她苛刻的母亲。有时候我就在想她的母亲为什么对她如此苛刻。洛,毫无疑问是不成熟的。但她有着少女本能的好奇心和生活经历所造成的叛逆。她在挑逗着亨伯特,她说亨伯特背叛了她,因为他娶了她母亲而且没亲吻过她。对她来说,这或许只是种游戏,因为她年幼。但是排除掉道德感,男人在这种挑逗面前是无力的,她有了天使和妖精的魔力。人的欲望里有这种根本的缺陷,而道德在修补它。而亨伯特是个不用在意道德的人,他享受着和洛的亲吻,他的“小妖精”,给了他无上的愉悦。描写是一如既往的细腻,欲望在纳博科夫笔下有种清澈的感觉。他承认这就是欲望,他也遵从欲望的指引。
稍有道德感的人,故事到这儿还是能有个勉强完美的结局。亨伯特应该克制欲望,离开他的洛,她不应该由着洛设计的那条路走下去。他应该指给洛丽塔正确的路,作为继父。可是,亨是个疯子。他把洛带到宾馆,他幻想着迷晕洛,然后和她发生性关系。喜剧性的是,那是个失败的安眠药,对一个敏感而有活力的女孩子镇静剂是无效的。亨一夜煎熬,煎熬的过程是可笑而可叹的,当你迷恋上一件东西时,你就能看见两个共同的煎熬。你也如此煎熬过。悲剧的是,等到早上,洛醒来,他说出了露营地和一个男生发生的性体验。毫无疑问,对她来说,这是个很酷的经验,别无其他。她用着天真而兴奋的口吻。之后她开始加大力度地挑逗亨伯特。(有人说洛有妖精的本性,我倒不这么认为,因为毕竟是个年幼的孩子,而亨伯特一直在暗示,且对她过分的行为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禁止指令。)亨伯特无耻地接受了,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纳博科夫和团鬼六的差别,就是后者通过行为来勾起欲望,而前者是通过欲望来解释行为。对于性体验的过程并没有细腻的情色描写,只是一笔带过,留白,想象。这一点也是决定这部小说有关情色却绝对不是部情色小说。也是巧妙之处,如果承认男人有这种本性的欲望,他会自己演绎这种欲望——每个人不尽相同的欲望。一如但丁娶了个9岁的女孩。
之后亨伯特就开始了他和洛的旅游性爱,他们开着汽车穿越美国。好像她劫持了这个女孩,他用漂亮的衣服和美食来讨好洛,实际上他被洛控制了。有个词叫猫奴,洛在隐晦地指挥着她的奴隶。每一次接吻开始被提高价格,生活已经陷入了如此可笑的地步,像一场交易。
亨伯特变得越来越多疑,他害怕洛接触其他的男孩,然后离开他。
“我什么也没说。我将她柔软的后背推进屋内。我剥下她的衬衣,将其余的衣服统统脱光,我拽掉她的凉鞋。我疯狂地搜寻她不贞的影子;但我探询到的气味却是那么纤弱,实际上很难同一个疯子的幻想加以分辨。”
他加紧控制洛。终于有一天洛还是离开了他。之前他们已经在外面漂泊了几年。
亨伯特寻找着他的洛丽塔,一无所获。终于有天他收到封信,洛丽塔希望她的继父亨伯特能经济资助她,她怀孕了,她需要钱。亨伯特带着所有的钱包括他刚卖掉的房子钱,义无反顾地去找洛。
洛说,她喜欢的那个天才男人逼她跟其他男人拍情色电影,她不肯,被赶了出来。亨伯特还是抱着一丝希望,他希望洛跟他走。洛拒绝了。
亨伯特伤心地把所有的钱给了洛,走了。这就是最凄美的地方。洛不曾喜欢过他,对洛而言,他不过是个玩伴,玩了一场奇异的游戏。亨伯特最后是爱上洛的了,他应该战胜了他的恋童癖。一种病最终成了一种爱,就像他的病的起源也是爱。
洛是个完美的孩子,即使在个一点都不完美的故事里。她任性,诱惑,叛逆,她,最后难产死了。洛丽塔,17岁。漂亮的小妖精,跟亨伯特无关的亨伯特的小妖精。
而我尊重、喜欢此般结果,因为生活本是如此。有时候它繁杂得不真实,有时候清澈得不真实。你细细咀嚼,不真实恰恰就是你欺骗了自己的那部分最真实。我们总在避免让自己落魄无助,却不可否认我们有着下贱的本性。当你说贱的时候,却忘了这更是个自我形容的单词。当你说爱时,你就先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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