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民主斗争

时代潮流是客观的,现实前进却必须依靠众人的努力。1877年6月,立志社总代表片冈键吉向天皇递交了《立志社建议书》,列举日本转型时期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比如行政机构权力分布不合理,官员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官员人事任免不民主,财政制度不规范,预算不公开,民财被用来扶植补贴亏空的国有企业,税法不合理,税率太高,富商不仁义,平民乖滑取巧,外交不利,影响国家形象等等。指出,为了改变这些问题,必须立即设立民选议院,确立宪政。

万事人做主,要解决社会问题,需要人的努力,需要通过正确的人以正确的方法来解决。而民主是产生正确的人以及正确的方法的最好的方法。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问题,就必须采取民主政体。

当然,实际的发展绝对不如理论推论那样通畅。事情的发展需要一步一步的移动。民主政体的建立,不是说要建立就能马上建立的,需要时间,需要过程。

要求立即实行民选议院的《立志社建议书》遭到政府的拒绝。被拒绝后,立志社在全国各地发表演说,广泛宣传该建议书,激起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有的人甚至喊出了“枪毙太政大臣三条实美”的过激言论。更有激进人物如立志社的林有造还秘密组织武装,武力发难,但很快被镇压。1877年,前陆军大将西乡隆盛率几万人发动叛乱而失败,一代名将西乡自杀。1878年5月,大久保被刺杀,凶手被斩首。林有造等激进派被判刑10年。如此,1877-1878年间,日本经过了一段血腥暴力的阶段。

民主规则的本质是和平协商。暴力可以推翻暴力统治,但是根本无法产生民主。民主政治的发展,绝对不能依靠暴力,而必须是结合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全方位的和平改革过程。暴力的结果只能带来专制,而且迫于激烈的对抗,更可能产生军人的独裁统治。法国的拿破伦独裁如此,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地百年来曾出现的众多的独裁统治皆是此理。

当然,如果执政者不识时务,顽固阻挡时代潮流,阻碍民主发展,甚至不惜采取武装暴力,那么,结果必将被暴力地推翻,如中国的蒋介石政府。

武装激进派被镇压后,立志社明白了只能通过和平的方式推动民主的发展。1878年10月,爱国社进行了改组。1879年3月,爱国社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11月,爱国社采纳了立志社片冈的建议,把设立国会作为民主斗争的最重要的目标,而不再是要争取政权。1880年3月,举行第四次代表大会,更名为“国会期成同盟”,制定了“规约”,把设立国会作为首要斗争目标。4月,片冈、河野广中等29名代表向政府递交了《允许开设国会请愿书》,指出既然政府已经许诺渐次建立国家宪政,那么,就应该开始进行设立国会的工作。太政官拒绝了这个请愿书,片冈等把请愿书被拒的情况写成《请愿始末书》,散发全国,引起全国民众的愤怒,各地发出54份要求开设国会的请愿书,递交给政府。1880年11月,“国会期成同盟”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盟员增加到13万人,在请愿书上签字的人数增加到24万。

“国会期成同盟”举行“二大”时,平民出身的河野出任议长,出席会议的平民代表人数超过士族代表,意味着民主斗争的主体已经从士族转变为日本平民,标志着已经进入全民民主斗争的阶段。

当工商阶层加入民主斗争队伍后,政府为了拉拢这些阶层,颁布了《渐次确立立宪政体诏书》,当广泛的日本平民加入了民主斗争的队伍之后,意味着政府处于广大人民支持或者反对的政治边缘线上,如果继续反对全民主张的民主要求,政府就走在了全体人民的敌对面,所以,明治政府只能面对现实,做出符合日本人民民主要求的政治体制改革。

1879年12月,面对全国高涨的民主请愿活动,明治政府开始制宪调查。1881年1月,伊藤、大隈、井上馨、黑田清隆等在静冈县的温泉疗养地讨论召开国会制定宪法的问题。

大隈的主张是采用英国君主立宪政体,实行政党内阁制,1882年举行大选,1883年召开国会。伊藤主张渐进式,倾向于扶持天皇权力。两派经过激烈的谈判,1881年10月,大隈被逐出政府,同时,伊藤以天皇名义颁布《召开国会诏敕》,决定1890年召开国会。

至此,以召开国会为目标的“国会期成同盟”的愿望得到满足。虽然要在9年后施行,但是,总算得到了政府的同意,大家也的确需要时间为召开国会和立宪做很好的准备。所以,1881年颁布的《召开国会诏敕》可以标志着日本全民民主斗争的初步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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