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使命

文/陈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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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的时候,我打发蹲茅坑漫长时间的办法是看点字。那时因为没有手机,所以进厕所前我会到奶奶屋里一口大缸上的木盆中挑一本发黄的课本再进入厕所,如有时屎意太急,一个空药盒也会被我带进去,之后专心致志地看着盒上的“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擦完屁股后兴味索然地将其丢入垃圾桶中。不知是否由于这个因素,使我喜欢上了阅读。


     慢慢大了之后,读了一些闲书,写了一些打发心中郁积之气的文字后,渐渐喜欢上了写作。但是随着那些不知文体的文章越来越多之后,我也或多或少地思考了些关于文字本身作用使命的问题来,最近突然被《三体》打开大脑枷锁,醍醐灌顶,隐隐有大成之感,故大言不惭地写下“文学使命”四字。


     其实在很长时间里,糊涂的我多次试着想为“文学”下一个概念,不成。后来看到龙应台女士的一篇文章中为文学下的定义,即“使看不见的看见”,拍手叫好,视为精辟。以为若将这句定义拉长延展开来,则应为——记录,探索,发现,升华的过程,其最终的目的,“看见”之后应能有“升华”之用,方可称为好文学。一篇好文章,或是一部好作品,应该是能带来美的,而这个“美”也就是所升华之物。


   《三体2黑暗森林》中提到了两个宇宙法则: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二,宇宙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而无法逃离这两个法则的人类,也决定了其本性只能是“自私”,而这个“自私”是与生俱来的,是由最基本生存的需要和矛盾来决定的,它坚如磐石。所以我明白了,就是在文明发展中,与“自私”做着无止境斗争的过程中,才诞生了个人的修养素质,道德体系。如果整个世界都是以“生存”为目的,那构成这个世界的线条就是僵硬而冰冷的,泛着灵灵的寒光。以这个为基础,概括出来文学的作用,目的,就是要使世界的线条变得柔和而温暖。文学作为作家心灵世界的载体,它同时也承载着作家的美好盼望,会如丝如缕地流入读者的心中。其实同样概括出来的还应包括各类艺术品,所有有着相同属性的文化载体,一切美好的事物。


     想通了这些之后,许多的困惑也随之解开了。之前我在阅读莎翁剧本集时,总是不解为何剧中的女主角多是完美的——善良,专情,美貌,坚毅——,而至此方知莎翁几十年的笔耕不辍不仅创造了丰富人性的世界,也同时饱含着莎翁最真挚美好的盼望。爱情,这个被无数人无数遍地描写了上千年的主题,至今却依然是许许多多作品的中心或不可缺少的成分。爱情——其来自一对陌生人对彼此近乎无限不求回报的感情投入——象征着人类情感的极致,与自私格格不入,美好的顶峰,其永恒的价值是永远表述不完的,如莫言表示的那样,爱情故事是要写的。一部优秀的作品,其最本质,其最里层的内核定是美好,这使人类不再只会局限于生存斗争的追求,斤斤计较,尔虞我诈。


     在最后,我想起了王朔对“你写作的目的是什么”问题的回答。他回答道,“当然是为了名和利。”这个回答就像是故意伸出的一根刺,狠狠地扎着“大多数”人。其实隐藏在他这句回答下许多隐而不发的话,可对照《圣经》<历代志下>1中所罗门王向神求智慧一节中看出。1中,所罗门向耶和华只求智慧,而耶和华说“……你既有这心意,并不求资财丰富尊容,也不求灭绝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寿数,只求智慧聪明好判断我的民;我必赐你智慧聪明,也必赐你资财丰富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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