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需要仪式感吗?

叶三在她的《九万字》形象地描述了一个女写手的日常。

“稿 通常是这样拖的:编辑威逼利诱、哭诉哀求,于是答应下来;于是架好电脑桌,电脑桌周边一米内安置毛毯、茶杯、零食、耳机、烟、火机、烟灰缸、干湿纸巾、手机、靠枕;然后花半小时玩祖玛稳定情绪,再花半小时找合适音乐,又花半小时说服自己打开WORD,随后尿急,起身如厕,回来重新部署,然后花半小时玩祖玛稳定情绪,再花半小时找合适音乐,又花半小时说服自己打开WORD,随后尿急……周而复始,直到天亮,意识到苦主将于一小时后上线,自责、自悔、自鄙、自抽后,仓促成篇交货,关机睡觉。“

她把这种做法描述为是自甘堕落。乍看起来,这分明就是作,就是矫情,就是浪费时间嘛。

生活需要很多很多的仪式感,比如,喝红茶一定要用紫砂壶、每天家里都要有鲜花、生日一定要互送礼物、记录孩子开心的每一刻、每年全家一起拍张全家福……这些,都是生活的仪式感。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尽做些虚里巴拉的事情,看不到价值,毫无意义。然而,等你回首时,你会发现,原来你能记得的真的就只有这些小细节。

我永远记得老公第一次送我去机场时围的围巾、也记得在一起一个月时他送的蛋糕和杯子、记得我们去拍结婚照时的郑重其事、记得婚礼上的小细节和小用心、记得我从产房出来时他的翘首以盼……

这些都是生活的仪式感,但跟写作的仪式感没有任何关系。虽然写作是一件非常需要专注的事情,但怎么开始写作其实也挺随意的。你可以在地铁上写、你可以蹲在马桶上写、你可以穿着睡衣披散着头发写、你可以一手抱娃一手码字……只要你有灵感,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方式都可以进行创作。况且,写作本身对于生活而言,就是一种仪式感呢。

写作的仪式感在于你的头脑,对写作有一种近乎迷恋的惯性,一天不写手痒、两天不写心里痒,我认为,这才是对写作的尊重,也是在写作前需遵循的一个最重要的仪式感。即使你写不出来任何东西,心里也会默默想:不妨先写写试试看,说不定写着写着就有灵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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