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光学工程:
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
2、 仪器科学与技术:
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
3、 电子科学与技术:
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
获得1个授权的发明专利,可以替代在第三层次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4、 信息与通信工程:
至少发表EI刊源论文或EI检索论文1篇(排名前三)。
获得1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防发明专利,等同发表EI刊源论文或EI检索论文1篇。
5、 控制科学与工程:
至少发表1篇EI刊源论文(录用即可)。
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可视同学生发表论文。
授权1项发明专利(排名前2)等同于1篇EI论文。
申请并受理2项发明专利(排名前2)等同于1篇EI论文。
6、 电气工程:
至少发表1篇EI刊源论文(录用即可)。
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可视同学生发表论文。
授权1项发明专利(排名前2)等同于1篇EI论文。
申请并受理2项发明专利(排名前2)等同于1篇EI论文。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
8、 软件工程:
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
1、物理学: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作者(导师需挂名)公开在期刊或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
发表影响因子在2.0以上SCI源刊论文1篇(排名不限,1篇论文只能供1名硕士研究生使用);
申请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可替代1篇SCI收录论文。
2、生物学、药学: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在SCI源期刊、EI源期刊、SCI或EI检索的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
3、化学: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发表1篇SCI或EI检索论文;
申请发明专利1项;
理论化学方向不要求公开发表论文。
4、材料科学与工程: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期刊或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
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5、化学工程与技术:
在SCI源期刊、EI源期刊、SCI或EI检索的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
6、环境科学与工程:
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期刊发表1篇论文。
7、数学、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
不要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1、法学、哲学(伦理学)、哲学(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中国近现代史)、科学技术史、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
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美术学、设计学:
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公开发表1篇论文(含作品),或获国际、国家级专业竞赛优秀奖以上(排名前三名),或获省部级及专业协会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二名)。
3、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不要求公开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