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云法案》对中国云市场的影响

今天有幸听了华为首席合规官宋柳平关于华为公司全球合规管理实践的讲坛。其中他提到了美国的《云法案》,美国的司法机关、政府机构凭借这部法案可以有权调取所有在美公司、或者在美上市公司的云平台中的客户数据。

经过DPO社群中热心同学的努力,美国司法部白皮书2019年4月发布的白皮书——《云法案的目的和影响》中文翻译版本出炉。引用如下,完整版下载在文末。

美国司法部对“云法案”,管辖范围做出了官方的解释,对此摘录如下:

美国对外国公司管辖权的法律限制是基于美国宪法中的约束,并且是美国法院多年来指定的。当公司位于美国时,属人管辖权是最容易确立的。位于美国境外但在美国提供服务的外国公司是否与美国有足够的联系且受美国管辖,是基于对个案中该公司与美国的联系的性质、数量和质量的考查。公司越是有目的地将其行为引导到美国,法院就越有可能认定该公司受美国管辖。例如,美国法院将这一分析应用于设计网站的民事案件,重点关注网站与其辖区内的客户的互动程度,同时考虑到网站的功能和机制、对客户的任何特定促销、通过网络招揽业务以及客户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

从上述文字可以清晰看出,“云法案”绝不仅仅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境外的公司只要在经营活动中与美国有足够的联系,就足以触发美国法律的管辖权。换句话说,在中国成立的公司,在不同情形下都可能触发“云法案”的管辖。

直白的说,阿里云、百度云,因为其母公司在美国上市,因此,同样是可以触发美国的这部“云法案”的,因此为了保障国家利益,国家应该限制大数据公司出国上市。

下载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中文全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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