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电商试点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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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即,农村电商又获政策加持。1月19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 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力求突破当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障碍,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鲜活农产品电商

落地: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
目标:“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批发市场+宅配”模式,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的探索。

农资电商

落地: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
目标: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农资电商服务体系农资电商监管体系的探索。

休闲农业电商

落地:北京、海南
目标:休闲农业电商平台的探索。

预期成果

  1. 逐步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
  2. 初步形成以下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
  • 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
  • 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 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
  • 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 “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
  • 农资线上销售模式。
  1. 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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