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个公交车

我爱上一个姑娘,且叫她Y。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高中时其实并没有什么交集,或者说并未对彼此产生什么情愫,毕业后听说她去了东北的一座城市学法律。

一个曾经的同事在外借高利贷被讹了,他找我寻求帮助,我想到了Y。我让她把签的合同拍给我看看,看不出任何端倪,我转发给了Y。

“这份合同没有什么问题,不能作为打官司的依据,只能说他被讹了。”原话转发给了曾经的同事,他只能作罢。

那时候刚和相恋六年的女友分手,抑郁万分,魂不守舍,无心工作,于是经常找Y聊天,久而久之无话不谈,聊到深夜是常有的事情。也就是这样,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姑娘。

Y本科毕业后读了研究生,有大把的时光可以娱乐。她喜欢打英雄联盟,我周末便陪她玩个通宵。于是乎英雄联盟又成了我俩为数不多的共同话题之一。

我想,既然聊了那么久,那是不是应该向电视里说的那样,要“确立关系”。于是我和她表白了,她也欣然接受,成了我的新女友。

在高中时,她有很多很多不好的传言,关键词基本不离“滥交”、“非处”等。好在我并不介意。

后来,我去她在的那个城市看她。住在她们学校旁边的宾馆里。大床房。

事罢,她搂着我说,你不介意我不是处女了吗?

我说,我有什么资格介意你不是处女?我也不是第一次。

她告诉我,她的第一次给了她大四时的那个男朋友。我惊讶,心想,不是高中的时候就说她是公交车的吗?

高中时,她因为让一个离家出走的同班同学借住在她家一个星期,被那个同学的母亲指着鼻子骂贱货。

高中时,因为叛逆,她经常喜欢去学校外面的台球室玩,喜欢去网吧上网。

高中时,她因为和别的女生闹矛盾,被一帮子人按在教室的一角又打又踹。

高中时,她被喜欢她的小混混推到墙角又亲又摸,被路过的同学发现,在没有给她提供任何帮助的同事,还送给她一个“公交车”的外号。

高中时,因为母亲突然因病去世和其他的种种,她自卑得差点轻生。

索性这一切已经过去了六年。

她说,遇到你真的很幸运。

一个深夜,我发微信给我高中时的挚友,我说,我和Y在一起了。她惊讶,她不是公交车么?

我又问了和她同一所初中的我的远房亲戚。她说,我并不觉得Y有什么不好,我和她接触过,她特别随和特别好,家里惨了点,但是人真的很不错,和外面传的真的不像。

我说,以后谁再说Y是公交车我就撕烂他的狗嘴,打断他的狗腿。

远房亲戚笑了,问我,是不是和她有故事?

我说,是啊她现在是我对象。

她说,那你真的得好好对她,她受的苦太多了,胸大有的时候真不是什么好事。

我敲下这段文字并不是想炫耀我的女友有对大胸。最近看了太多关于校园暴力的新闻,听说了太多的故事,我想说,校园暴力可能并不仅仅来源于肉体上的伤害和摧残,有时候,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足以要了人的小命,“公交车”、“兼职妹”、“一块钱”这样的外号可能就摧毁了一个姑娘的一生。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那时候她是我的女友,我可能会把那个小混混的手给他掰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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