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漫天霞霓 可恨的小偷就该打死吗?

     早上看到腾讯新闻一则题为“小偷被追后跳河挣扎近10分钟溺亡 百人围观无人相救”,看完这条新闻,无意间注意到了它下面的相关新闻“小偷被扒光,挂作案工具绑树示众”等关于群众惩治小偷的做法。

     的确,小偷的偷盗行为令人憎恶,他们也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们是可恨的,但有时善与恶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界限。有时,我们揭开小偷令人憎恶的面纱,也许你会看到一个可怜人心酸历程和悲惨命运。记得,读高中时,我们当地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一个私人养鸡场发现自己的鸡饲料总被人偷,就报案了。没多久小偷被民警抓获,但是当民警到小偷家里后,看到的一幕却让在场所有的人为之动容。揭开他家的锅,里面所有的食物就是鸡饲料。大家才知道原来家里一点儿吃的东西都没有了,偷来的鸡饲料不是为了卖钱,而且为了果腹。民警们没有追究这件偷盗行为,反倒是每个人离开前都留下几十块钱。这家人有两个孩子。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并不知道他们现在长成了什么样的成年人,但我想,不管他们是不是事业成功的,最起码小时候接受过善良的种子,现在应该也拥有一颗充满同情和善良的心。试想,如果养鸡场没有报案而是自己暴打小偷一顿,那么看到遍身伤痕累累的父亲会给两个孩子的心灵种下什么样的种子,除了耻辱和仇恨,我再也想不到什么了。这样的种子长大后自然开出丑恶的花,结出罪恶的果,继续带给社会不尽的灾难。

      无独有偶,又看了一篇讲了德国人一家在南京惨遭灭门,受害人的母亲从德国赶到南京,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她写信给法院,认为对四个凶手的刑罚过重。“德国没有死刑。我们觉得,他们的死不能改变现实。”虽然法院最终还是维持原判,将四人判处死刑,这毕竟是在中国国土上,应该按中国法律来行使权力。但是就在那年的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国人设立了纪念普方一家的协会,致力于改变当地贫困地区儿童生活状况。他们认为,社会不公和缺乏教育是滋生犯罪的土壤。要杜绝再出现杀害普方那样的年轻人,靠仇恨是没有用的,处决犯罪的根源比处决罪犯更重要。这个社会需要法庭和监狱,但是更需要的是互助与教育,前者通过资源共享让困乏的人免于绝境,后者通过开发人的智慧与道德让人学会正确抉择。

      记得以前看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为了钱而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了面包而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了尊严而犯罪,世人皆有罪”。我们去惩治小偷并不仅仅为了发泄仇恨,我们更多的是为了让这个社会少一些或者没有这样的丑恶行为。我们以恶制恶带来的只能是仇恨和更多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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