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神探(8)“日本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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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哥哥”不是日本人,是土生土长的混事魔头——王小虎的“江湖外号”,混的比他好的,叫他“小日本”!混的不如他的,叫他“日本哥哥……“

        叮!叮!叮......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突然打断了值班民警正在观看的足球比赛,把他们从给中国队加油的兴奋中,拉回到严肃紧张的警营生活中来了。

        “喂.什么?有人闹事?还打了人?好,我们马上过去!”。小李报告:“有人报警:说集贤路七彩茶楼有人闹事,还把一名女服务员打了”。“什么?大胆!朗朗乾坤,岂容毛贼横行霸道?”!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特别对于一身正气、疾恶如仇、常以“青天”自居的李所而言,历来对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决不留情!而且,李所坚持认为:“敢来本辖区滋事,就是不把本所放在眼里,就是藐视法律!藐视本所的权威!”。警情就是命令!“集合!出发!”。李所气愤地命令值班民警!

        与处警民警同行的还有市电视台的刘记者。他是为了收集报道素材,特来驻所守候,争取拍到最直接、最真实的一线视频资料。朋友们都戏称刘记者是李所的随身记者!一到七彩茶楼,只见横桌竖椅,满地玻璃,一遍狼籍。显然是刚刚被砸了场子!经初步了解得知:一群小青年来喝茶,其中一人似乎是有意碰了一下服务员,洒了点茶水到自己身上,然后,要求赔偿衣服损失并免单!店方怎么赔礼道歉都不行,最后就砸场子打人,扬长而去......“人刚走,应该没走远”。老板汇报道。“追!”李所立即带领民警下楼:“一组向东,二组向西,仔细搜索,发现可疑人员当场控制,及时报告,行动!”......

        刘记者肩扛笨重的摄像器材和电源,吃力地跟随李所向西搜索。50米,100米......“慢,前方有几个小青年,中间那个有点像小虎啊?”。王小虎,外号“小日本”、小的们都叫他“日本哥哥”。刘记者和李所都不陌生,其兄王大龙,前几年因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被处决了!每年的忌日、清明、七月半等“鬼节”,其家属都要到公安局大院烧纸、放鞭、做法事,大哭大闹一番!影响极其恶劣!大人吓唬小孩,只要一提大龙小虎,立即止哭变乖!现在,大龙走了,小虎的恶名不亚于其兄,光在李所手上就劳教两次了!“继续向前搜索,注意发现情见......”。这时,只见前方的王小虎回头望了一下,撒腿就跑!李所一行奋起真追,过马路、左转、右拐、上坡、下坡......李所紧跟小虎不放,直追了有近千米,到了一个停车场,小虎和李所分别在车辆的左右侧,两人左转右转,就是够不着,也甩不掉......最后,小虎蹲地上,束手就擒。“老大,我实再跑不动了,你饶了我吧、饶了我吧.......”。“你跑呀,断续跑呀,看你往哪跑?你跑得了吗?!”。这时,刘记者也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他一直跟在后面拍呢,其他民警先后赶到。“把小虎押回所里再说,收队!”。

        到了所里,小虎看到有记者在场,马上耍起了无奈:借着酒劲发酒疯,躺在大厅里,又哭又闹,大喊大叫:“警察打人,警察打人啦,记者同志,你可要为我作主啊.......”。呵呵,小虎也会玩这个?看来今晚的审讯是无法进行下去了,李所让民警将小虎约束起来,明天酒醒了再说。先对受害人一方进行调查取证:做笔录,现场走访、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同时要求刘记者把今晚的录像资料做成光盘,明早9时前送给到所里,作为视听证据附卷!

        次日8时,让小虎先洗漱、用餐。然后到押到办公室。“请坐”。我李所端茶让坐,客气的让人发擅......其实,李所就是想轻松一下气氛:“小虎啊,你昨晚再坚持跑一百米,我也就追不上你了,其实我也真跑不动了,后面你怎么不跑了呀?”。小虎说:“李所呀,我前几天打球崴了一下脚,要不然你真追不上我!”。“呵呵,是啊,狭路相逢勇者胜,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坚持就是胜利嘛......”。接着就是沉默,死一般的沉默......随后,小虎又装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李所:三年两年没搞头,要搞你就给我多搞几年!”。乖乖,这是要挟吗?因为小虎知道:这点事最多也就拘留几天,即使劳教也就最多三年,再往上就够不着了......

        人说久病成医,看来犯法多了,也能成法律专家呢!“是吗?”。李所怒斥:“你是不是想步大龙的后尘而去啊?那我可要就成全你了!今天咱不光是算新帐,得新帐旧帐一起算才行啊!”。李所估摸着,小虎这种人,身上总会有些事的,只是你没掌握证据而已,但只要诈一诈,必有收获!李所装作胸有成竹的样子,看小虎的反应......毕竟小虎的心里是虚的嘛。“新帐怎么算,旧帐又怎么算呀,'老大`?”。小虎小心翼翼地试探。李所答道:“这个,你懂的!大家心里有数,如果你要乖一点,咱今天就算新帐,寻衅滋事15天,妨碍公务15天!如果新帐旧帐一起算,那就不是多少天的事,而是多少年的问题了,你心里明白的,嚆?......”。

        突然,噗通一声,小虎跪在地上,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哭哭渧渧道:“李所,我错了,我在里面实再是蹲怕了,里面可真不好受啊,我再也不想进去了!‘老大’你放我一马吧......”。“呵呵,小虎,你刚才还说三年两年不过瘾啊,这是怎么啦?”。“李所,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错了,咱就算新帐,不过,我寻衅滋事不假,可没有妨碍公务啊?“。”怎么没有?我追你,你逃跑,这就是拒绝和妨碍公务!等会,给你看看法律条文啊”。李所翻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看看,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你逃跑,不就是拒绝执行公务吗?!”。小虎听罢大惊失色:“啊,老大,算你狠,咱只算新帐,你怎么处罚我都认了,好吧?”。看来,小虎真以为我掌握了他的其他违法犯罪证据了。诈他一下还真灵!可毕竟其他的也没证据,因此,李所赶紧就坡下驴:“好,就算新帐,这就要看你的态度了!”。“谢谢李所、谢谢李所......”。小虎知足地连声道谢!“哼,跟我玩?还嫩了点!”。李所默念道。

        正在这时,刘记者把昨晚的视频资料已刻成光盘送过来了,李所举着光盘对小虎说:“你昨晚一直都在喊叫,说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这是昨晚的录像,我现在放给你看,看看警察有没有打你,好吧?”。小虎知趣地说:“‘老大’,我错了,不看了,警察没打我,没打我,不看了,好吧?”。“哟呵,怎么一下变的这么乖?那好,你现在就去录口供,配合民警把昨晚的事调查清楚,怎么处理看你表现,好吧?”。“好、好、好,我配合、和配合......”。小虎点头称是,像鸡啄米似的,然后跟着另一民警做口供去了。

        忙到下午16时,小虎的拘留手续办好了,李所向他和家属宣读拘留决定书。当他们听到合并执行拘留30日时,其家属大喊大叫:“凭什么拘留30天呀?不是最多拘留15天的吗?”。情绪失控的家属甚至还拍起了桌子,指着李所:“你也太狠了吧?我们家和你有仇啊?没你这么整人的吧?”。李所正要向他们解释,只见小虎大声怒吼:“你们吵什么吵?闹什么闹啊?拘留30天?李哥对我已经很照顾了,我心里有数,你们懂个屁,都给我滚,给我滚......”。随即把他的家属通通轰到所外面去了.......“算你明智,小虎毕竟是小虎,难得糊涂,难得糊涂!”

        转眼又到年底了,近期有不少群众反映,戏校南路美食一条街,接连有好几家大排档发生案件:顾客在用餐完毕,准备结帐时发现手机被盗的情况!每次经双方协商,基本都是以免单的形式了结。另一个情况是市府路的小店铺不断有业主反映:有人强行推销茶叶、强买强卖。针对上述现象,李所不声不响地派警力暗中走访,了解情况,外围调查,掌握内情再作决定。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怠嘛。

        一周过后,李所召开案情汇报会,听取各路民警掌握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基本案情是:有一帮20岁以下的小混混,趁夜色。在市府路一带挨个店面发茶叶,每个店两斤,丢下就走,当时也不管老板要钱。但店主心知肚明:他们过几天就会像往常一样来收钱的!20元一斤的茶叶,收200元一斤那是相当给“面子”了。收完钱,他们就会到戏校南路吃宵夜。在用餐途中,通常会把手机放在餐桌上,有意让老板或服务员看到。结帐时,再反问老板:“看到刚才的手机了吗?在哪?放哪去了?”。老板自然无法接招,最后双方确认:手机肯定是被盗了?!咋办?。“我在你这消费,你老板得负责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吧?”。是啊,这也符合法律精神!“私了?我把宵夜钱付了,你老板赔偿我手机一部”。“公了?报警呀,警察来了也是各负其责,相互赔偿对方损失摆了!两条路你老板选一条”呵呵,不管哪条,都是老板吃亏。但此时,往往会有人出来,从中劝说一下,各退一步,只要老板把宵夜的单免了,顾客就会放弃赔偿手机的要求,给中间人一个“面子”完事......

        很明显,这种蹊跷现象,就是一系列敲诈勒索案件!事实就摆在那,可问题是证据在哪?李所认为“事实有三种:一种是根本不存在的虚构‘事实’,一种是客观存在确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还有一种就是客观存在又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而法律只承认第三种:即有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虽然有那么多店主反映情况,可一旦要进入立案程序,白纸黑字要他签名,他们马上就摇头摆手不干了:“当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发生,我不报案了”,便起身告辞.........看来,这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淫威心有余悸,怕他们事后报复!同时对法律,对人民警察缺乏应有的信心!生意人基本都是宁愿吃点小亏也要保平安,不愿为了几百元小钱而闹得鸡犬不宁,影响生意。和气生财嘛,这就是小本生意人的算盘经,可以理解。所里得想办法让受害人相信才行,要给他们信心!李所思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倒查法”,即先根据现有证据把嫌犯捉拿归案,再分别审讯,收集线索,完善证据链。只有确认我们是真抓严打,群众才敢对我们说真话,配合我们调查取证,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通过进一步的暗中走访,许多线索直接指向北门一霸:以外号“小日本”为首的团伙!该团伙成员数十人,年龄基本在18岁以下。小混混称呼“老大”为“日本哥哥”。原来,这“小日本”心狠手辣,象日本鬼子一般,抢、打、盗,无恶不作而得名。“是时候正面接触‘日本哥哥’了!”。李所决定主动出击。其实,李所对这“日本哥哥”并不陌生。他就是上文提到的王小虎!半年前刚被李所处理过!因此,也算是“老朋友”、老对手了。只有控制了该团伙,群众才敢出来作证,这是最有效的破案方法了。

        次日十点,李所拨通了“小日本”的电话:“喂,是小虎吗?你在哪呀?”。对方显然听出了李所的声音。马上答到:“‘老大’,我又怎么了?我可没犯什么事呀?”。李所接着说:“没事我就不能打你电话了,是吧?你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听到李所严厉的口气,小虎有点哆嗦了,马上恭维道:“‘老大’,我错了,是小弟做的不好,好久没去看哥哥了哈,不过,我不在城里啊,我在江南哩。回来后,我马上就去看望哥哥您啊?”。狡滑的小虎玩起什么把戏?李所高速思考着:“什么?你在江南?你回头看看?我的人就在你后头盯着哩!”。小虎知道警察都有许多线人,这下心里发慌了!马上改口道:”哦,哦,我是说,我马上要去江南,正准备去江南。好、好、好,哥哥有令,我这就去你办公室,马上到啊“。呵呵,跟李所玩?略施小计,乖乖就范!

        不到十分钟,小日本就喘着粗气来到李所办公室。李所又是上茶让坐,客气一番,让小虎受宠若惊!两人闲聊了一会,李所诱敌深入......然后敲山震虎道:“现在都忙了些啥?”小虎答:”哥哥你的脾气我是知道的,哪敢乱来呀,做守法公民呗”。“呵呵,蛮乖的,是吧?”。小虎答:“是,跟哥哥打交道,不乖怎么行啊?”。“呵呵,学聪明了?”。“听说最近你混的不怎么样啊,甚至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境地,是真的吗?”小虎额头开始冒汗了:“哥哥何出此言?”。“有人说,你已经到了混吃混喝的地步了,带着你的‘老小们’到大排档吃白食?这种小儿科的事你也干的出来?丑不丑啊?”。小日本见李所话锋一转,知道找他来的本意了,头一低:“哪有啊,都是这帮不争气的罗罗给我惹的!我年龄也不小了,本来想做些正经生意,不想在外混了,可是,‘老小们’几十张嘴也要饭吃呀,见到我就‘日本哥哥、日本哥哥’地叫不不停!我于心不忍啊,就让他们去弄点吃的喝的,然后......唉,对不起哥哥,是我糊涂,没管好‘老小们’,哥哥你看怎么处理吧?裁在你手里,是我的荣幸,不丢人.........”。呵呵,小日本越来越会说话了!

        “茶叶的事咱再聊聊?”。小虎:”还聊啥呀,哥哥你都知道了,你的办案作风我又不是不知道,没有足够的证据,你是不会找我的,算了,我都认了,行吧?只望哥哥从轻发落,以后我就退出‘江湖’了,再也不想以这种方式和哥哥你打交道了.......“ 。“好,痛快!”。李所迅即安排民警前往二环路、戏校南路等地段,广泛动员各店主,耐心做好工作,消除其顾虑,积极配合我们调查取证。并指令小虎先回去,明天带着涉案的‘小罗罗’们前来投案自首。“只有这样才能从轻处罚”,李所显得很“关心”小虎的样子。这“日本哥哥”也很领情,连忙点头称是。就这样轻轻松松地把小虎拿下了,还千恩万谢地告辞,回去帮李所捉人,前来自首归案..........

        此案的受害人损失虽然都不大,但涉及面相当广,影响极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威信和群众的信任。

        经过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终于彻底查清了案件的全部事实。证据确实充分,涉案的12人均依法给予了处理,对未成年人和投案自首等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都获得了从轻处罚。圆满结案,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为稳定辖区社会治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更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两年前,”小日本”从“里面”出来后,在政府的帮助下,“招兵买马”,成立了自己的劳务公司,依法经营,生意有声有色,红红火火,效益可观。现在“日本哥哥”买了房,购了车,娶了妻,生了子,过着平安富足的正常生活,不时也会和李所联系,没事在一起喝茶聊天,成了真正的朋友,美哉!

李 国 平

201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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