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就抢劫你——严歌苓《抢劫犯查理和我》

之前我对于爱情的理解,是一生一世、海誓山盟、忠贞不二和符合道德伦理的爱恋。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才发现,世界上的爱情,是多种多样的,有的甚至是违背伦理道德的。

该如何评价这样多样化的爱恋?有些是我无法理解、接受的,但是生活至今,看着这人世间的千姿百态,开始明白,只要是真爱,无论是否被世人接受,都应当获得人们的尊重,如同性之恋,如违背伦理之恋,如婚外恋,如禁忌之恋···

读了严歌苓和村上春树的作品,对世间爱恋的多样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就像严歌苓的《抢劫犯查理和我》,这种起源于犯罪的恋情,让我不解又吃惊,但是我愿意试着去理解。

其实到现在我都有些不明白,查理是因为爱恋才滋生了抢劫女主之心,还是在见到女主最初心中就已存歹念。这种复杂爱恋的起源如何让人说的清楚呢。

故事的主要情节是:女主三十出头,有一个体面的美国未婚夫,毕业后就要结婚,但是偏偏在毕业前偶遇外表典雅柔弱的美少年查理,查理尾随到女主住处,在短暂的交流后,非常儒雅体面的抢劫了她。而后女主和未婚夫在酒吧偶遇查理,女主因为种种复杂的爱恋情绪未能当面指认查理的抢劫犯身份。后来因为女主和同学的毕业作品,查理阴差阳错的成为义务帮忙的男演员。于是女主和查理开始接触并约会,在两人的交往中,查理仍旧去抢劫他人,并且再次抢劫了女主。最后查理在应征上前线参加伊拉克和科威特的战争前,最后一次和女主见面表达情愫。

这是一个复杂的故事,严歌苓在女主和查理的性格塑造上可谓非常匠心独运,但又给人一种置身于大雾中的朦胧困惑。

先说女主的性格:三十出头的中国留学生,有体面的男友和稳定的生活,但是却迷恋上了19岁的混血美少年兼抢劫犯。女主自知这种感情不可为,不正常,过于冒险和堕落,但是仍旧忍不住的和查理秘密交往着。她的整个感情都是复杂和痛苦的,这种痛苦来源于她对查理的种种罪恶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也来源于她所处的年龄阶段和环境下对于稳定、平凡生活的一种渴望。所以当她再一次目睹查理抢劫时,已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只是,还未提分手,查理又一次的抢劫了她。

再说查理的性格:最初看这篇小说,看到查理这样的人物,着实让人困惑,对于他的身份、他抢劫的动机,以及他对女主的感情,都很难用好与坏、黑或白、对或错、爱与不爱来形容。

查理19岁,白种人和印度人的后代,长相典雅美丽,有犯罪瘾,喜欢太极。他所处的是一个追求叛逆、暴力、刺激和标新立异的青春期,这一时期的男孩往往是危险的,他们追求爱情的手段也是不理智和疯狂又大胆的。

查理最初与女主相遇,他问女主:要不要他的帮助,女主拒绝离开后,但是又回头的一撇,导致他尾随女主到家附近。故事的曲折精妙之处就在于,查理最初是很平静的和女主交谈,没有直接袒露自己的犯罪动机,直到女主发现他身份的可疑,他似乎才顺势又不得已的抢劫了一下。似乎不抢劫就很难解释这种尾随。

查理在和女主的整个相处过程中,总计抢劫女主两次,一次在第一次相遇,一次在被女主发现再次抢劫准备和他分手之时。仔细分析这两次抢劫,揣测查理对女主犯罪的动机,实在秒及,用他的一句话来说:他恨没有动作的生活。没有动作,没有愤怒,日子里的无数可能性都在慢慢死去。生命该有动作,动作是生活的证明。他在谈论暴力电影时也说过:这些电影有“爆”无“力”,因为内心没有动作。所以,他的抢劫是一种动作,是一种利用女主的愤怒记住他的手段。

这样的爱情观似乎有些扭曲,但是对于一个19岁的混血美少年,在美国那种充斥着暴力、犯罪和民族歧视的国度,他的这种做法似乎能让人理解一些了。查理是个有犯罪瘾的抢劫犯,抢劫对他来说是一种动作,是一种维持生命的动作,是一种生活的证明,这里面有对暴力的渴望,有追求刺激的歪曲需求,所以他才能想到以抢劫这种另类、相反的方式让女主用愤怒或者恨意记住他,记住他对她的爱。

多么独特的表达爱意的方式。好在他所做的一切女主理解了。

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美少年,一个有犯罪瘾、追求暴力、且在平静生活中无法满足的人,作者也只能给他安排一个上战场的结局,因为只有在战场上他才能尽情释放情感、挥洒热情、施展暴力,满足自我。

查理是个抢劫犯,是个可怜的不会表达自己的孩子,是个不是很坏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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