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与产业政策的中庸之道

最近一场论争引起了中国学界的广泛关注,北大朗润园里,两名中国久负盛名的经济学家林毅夫和张维迎展开了一场有关产业政策的论争——如我所料,结果是没有结果。

但我以为双方在定义上首先就出了问题。何为产业政策?对此林毅夫的定义是:政府为了促进产业发展而有意识地采取的政策措施;而张维迎则认为是政府对私人生产领域进行的选择性干预和歧视性对待。首先,我想提出的是,产业政策一定是为促进产业的发展吗?以不直接产生价值的科研为例,国家之所以对其投资,是因为预期会产生科技成果,并最终转化为价值,所以这种产业可以是有基础,也可以是预期中的,不仅于此,产业政策可以是为国家利益,也可以是为防止外资垄断本国市场而扶持本国企业;再者产业政策一定干预和歧视吗?张维迎明显把产业政策等同于旧时期的计划经济,尤其是在定义中指出是针对私人产品领域,不免显得有些偏颇。

显然提出对一个问题的定义之前,我们不应当预持立场。如果用中立和客观的态度来评价产业政策,我认为理想的定义应当是:旨在促进国家的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崛起,而以政府的看得见的手去施行的政策。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国家不希望自己的产业崛起而且发展,那么是不是可以把我们的产业政策作为一种在生产领域的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我们又回到了这个在凯恩斯时代无限让人们困惑而且纠结的命题。主张干预经济的罗斯福赢了,致力于推广自由市场的撒切尔也赢了;但同时我们也看见,试图建立起一个全知全能的政府的苏联政权最终一败涂地,一味让着市场自己行事的胡佛政府最后被无数的胡佛村无声地嘲笑。

在长期的实践当中,大多数经济学家已经达成了共识,不存在彻底的计划经济,也没有理想中的自由市场。我们面对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度”的问题。

这又回到了经济学的千年之争:政府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干预经济?

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下科斯定理:在不存在外部性、公共品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竞争市场总是能达到效率最大化。在这段话里其实包含了很多的内容:一,自由市场是我们的经济活动达到效率最大化的基石;二,竞争市场的局限性,即一些因素(外部性使得私人利益不等于社会利益,公共品让自由市场的童话成了公地悲剧,信息不对称扭曲了经济活动)的存在使得竞争市场并不能达到效率最大化。显然完全竞争市场是不存在的,市场中总会存在或这样或那样的干扰因素使市场或不能达到完全竞争,或虽然使得私人利益最大化却损害了社会利益。

既然凭借现实中的市场不能达到完全竞争,那就可以提出一个标准来判断产业政策是否是“有利的”——是否有利于当下的市场更加趋近于完全竞争。

我们不妨来考察一下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许多人奉李氏的理论为反对亚丹斯密古典自由贸易学说的一个代表,然而这仅仅是从区域视角来考察,认为保护幼稚工业仅仅对该国或者该地区有利,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不妨假设两种情况:如果不保护幼稚工业,那么外国的成熟工业就会逐渐的由商品输出抢占本国市场份额,再到资本输出毁灭本国幼稚工业,面对外国廉价的工业品,刚刚成长起来的民族工业根本毫无反抗之力,这样的“自由竞争”的结果只能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这明显与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理论相违背,因为所谓的“自由贸易”使得市场更加的垄断而没有效率。而如果我们通过对外国商品和资本施加一定的限制,保护幼稚工业,在产业成熟而且富有竞争力后逐渐消除贸易壁垒,是不是市场会更加富有竞争性和活力呢?现成的例子就摆在眼前,在中国刚刚入世之初,曾有多少人怀疑中国的企业有多少能力抵抗外国的资本入侵,然而时至今日,华为阿里等一批富有竞争性的企业如雨后春笋,更把中国人的商业思维播洒向世界——这是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政策所做不到的。

第二个问题是林毅夫认为产业政策可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从结果上来看,这种歼灭战的后果和当下三桶油的现状十分相似,企业内部腐败,大而不倒,靠吃政策饭来盈利,这违反了国企创办为人民的初衷,通过政策向垄断企业输血消耗的实质上还是纳税人的财富,政府默许在石油产业的一家独大实际是允许垄断者向人民征税,政府应该做的,不应该是限制外国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石油产业,而是在一个竞争的基础上通过国有企业来保护国家石油产业的安全,兼顾国家利益与市场竞争;反观中国对动漫产业的补贴有时竟高达企业盈利的一半,然而时至今日中国的动漫产业仍然落后发达国家几十年,过高的补贴政策不免会导致某些人为了补贴而装做“吃螃蟹”的模样(我所认同的补贴应该是对那些从事不盈利工作的人进行,像科研工作往往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价值,却没有得到市场的承认,这个时候就应当由政府出面来正确的评估科学家的工作),可见歼灭战的后果只能是使市场状况越发恶化,更不用说最近国家对新能源企业的调查,曝光了一大批通过伪报新能源汽车销售来骗取补贴的新能源企业,这样外强中干的产业政策真的有利于促进国家的发展与人民的福祉?——产业政策的目的应该是服务扶持更多的后来者,减少进入壁垒对创新创业的负面影响,而不是为垄断企业垒起更高的高墙,为某些政府官员制造更大的寻租空间。

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实行一定的产业政策,否则政府对于经济的职责又体现在哪里呢?产业政策只是一种工具,归根结底并不存在,好与坏之分,有区别的只是使用者。假如利用产业正政策能够使市场更加竞争,更加富有活力,又为何要对政府的干预谈虎色变?毕竟我们都仅靠市场的力量是无法调解所有问题的。产业政策不等于计划经济,同样自由市场也不等于听天由命,我们现实中的市场永远遵循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永远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式的逻辑。假如一片大海全是大鱼,这样的大海必将死去;假如一片丛林充满了狮子,这样的生态的不能长久,政府的任务应当是调节市场平衡,就像长江后浪推前浪,让新的力量不断去冲击旧有的体系,才能使国家这个整体新陈代谢,持续发展——用一句简单的话说,政府就是那个向桶里扔鲶鱼的渔夫。

从这个角度出发,就得出了我的结论:产业政策是可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判断标准是看施行政策后的市场是否更加完全竞争。我们的政府的看不见的手并不是对市场的一种阻碍,相反的,政府可以作为自由市场的保护伞,政府的干预可以使市场更加的自由。

你可能感兴趣的:(自由市场与产业政策的中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