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文前:比之前一篇阿娇,这一篇要难写很多,因为想要符合史实真的很难很难,所以考究党们或者看出有什么不符合的地方可以给我评论,还让我更了解一下历史哈哈。不过我已经尽量贴近了。。。。
引子
她是东汉光武帝刘秀一生最爱的女人。
她出生于新野阴氏,是春秋大夫管仲的后代,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她恭谨俭约,仁爱孝顺,历经风波,终是母仪天下。
刘秀从阴家门前走过,只一瞥便难忘佳人美貌。又至长安见执金吾仪仗宏伟,不禁感慨:“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刘秀说到做到,甚至远远超出了目标。在他自身努力的同时,不得不说,阴丽华为他带去了福音。
我们至今仍传唱他们的故事,即便真实的历史已经不能完整地还原。 但你可以想象,与刘秀一同经历战乱,已不再年轻的阴丽华在夫君登基,却无法以正妻身份站在身旁时内心的无奈与悲哀。从那时起她变得更加从容,皇后的虚名、奢华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在历经生死的爱情面前,只是转瞬即逝的云烟。
后来她登上后位,与光武帝并肩欣赏他们创造的秀丽山河,这种感觉是何等幸福?
私以为阴丽华是汉朝皇后中最优秀的,她的优秀并不仅在外现的才华,更在一种内在的华美。 她爱一个人,便随他到天涯海角;她做一件事,便要倾尽全力坚持到底;她也许不说一句话,却什么都了然于胸。即便放在今日,阴丽华仍是一位杰出的女性。
转瞬千年,佳人已逝,山河依旧壮丽,我们回过头再寻找她的香迹,也许依旧可以窥见她宁静的微笑。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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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就见过他,是你想象不到的早。他说他是在我十岁那年路过我家门口第一次看到彼时正凶狠地将泥巴往一个小男孩身上砸的我。 我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解释了那个男孩是我弟弟阴兴,而我不过是作为姐姐“严厉的”教训了不听话的弟弟。
其实我最初是在新野郊外的小河边看到刘秀的,大哥带我去舅母家探亲,我从车中探出头,只一眼就看到了他。他将裤脚卷到膝盖,站在溪涧摸鱼。我想一定是因为那天的阳光太好,少年白皙的面庞在阳光下像闪着光一样夺目,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他。
刘秀来我家定亲时我就站在门帘后,那时我刚及笄,离第一次看到他却已经过去了十年。可是他的面容在我的脑海里鲜活如初,我没跟任何人说我曾经见过他,没有缘由地坚守着这个小秘密。我想,是命运让我们相识。
地皇四年,刘秀出征昆阳,出征前他对我说,胜了就回来娶我。我问他,要是没胜怎么办。刘秀俯下身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说:“我已经等不及要娶你了。”
昆阳那场战争历时四个月,刘秀作为汉军偏将军立下了汗马功劳,以二万兵力击败新军四十万大军,一下子就被人们传颂为神一般的人物。
我在家中听到消息激动得整晚睡不着。当然不仅是因为刘秀打了胜仗,更重要的是,我就要出嫁了!
然而在刘秀回来之前,我们先听到的却是刘縯的死讯。刘縯是刘秀最亲近的大哥,不同于刘秀温暖的笑容,刘縯是豪放不羁的,他从不掩饰自己熊熊勃发的野心,和我们谈及他的宏图总是信心满满。谁也没预料到这样一个强势的人突然死去。
绿林军拥立的刘玄设计杀死了刘縯。在他称帝之前,刘縯本是众将领拥立的对象。所以他登基后立即杀掉了这个野心勃勃的将军,足以见得他内心的惶然。
刘秀完好无损地回来了,还被刘玄封为武信侯。这件事本身就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就连待字闺中的我也听到了很多难听的流言。 更加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刘秀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派人把我接到宛城,筹备我和他的婚礼。
出嫁那天,我穿的是母亲亲手做给我的红嫁衣,特别漂亮。“我们的丽华这么漂亮,以后,一定会幸福的。”临走前,母亲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脸说。我强忍泪水,使劲点了点头。
代替刘秀来我家接我的是表哥邓晨。刘秀的二姐刘元是他的妻子,因着阴邓两家的关系,又时不时想打探一下刘秀的消息,新军攻到新野之前我都常往邓府跑,所以和刘元姐姐的关系特别好。然而因为连月以来的战乱,我们有半年时间没见过了。
坐上去宛城的马车,我迫不及待问起了邓晨:“表哥,元姐姐最近如何了?”邓晨的表情却一下子僵住了。 半晌,他才嗫嗫说出一句话:“她不在了……”
不在了?
我好像用了好几分钟才消化这句话。刘縯充满野心,他的死虽然令人悲痛但并不意外——朝中为官自然如履薄冰,更何况相当有实力的刘縯。可是刘元,一个普普通通的养育了三个孩子的女人,为什么也会突遭厄运?
恍然间我失去了力气。我忽然开始痛恨这个乱世——其实在这以前我并没有对战乱有过多的看法。我是阴家养在深闺的大小姐,父母兄弟都对我很好,我曾经想,打仗怕什么呢,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战乱来了就逃到安全的地方去,不会引来杀身之祸。而战争,总会结束。
我自然是过分天真了。在这个乱世,没人躲得过灾难。
一路颠簸。我悄悄从马车里探出头,看见路上有衣衫褴褛的乞人,有匆匆赶路的妇人孩童。他们是去干什么呢?明天,他们还能活着吗? 我恍恍惚惚地向前望去,天空阴沉沉的,就像是我晦暗不明的未来。
下马车时,一双手伸了过来搀扶我。那双手苍白修长,布满了老茧,微微颤抖着。是刘秀。四周热热闹闹,锣鼓喧嚣,我披着红盖头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紧紧拉住他的手。刘秀的手微微发凉,却从掌心透出了一股温暖,瞬间安定了我的心。
那晚,刘秀与宾客喝完酒已经很迟了,他进门时,我已经自己取掉了红盖头。他歪歪扭扭地走向我,眼神迷离,说不清是醉了还是清醒。
夜已深,只有红烛在微微颤动。和我想象中的激动不同,我们的新婚之夜,安静极了。刘秀拥抱着我。我们很久都静默无言。
“丽华,我对不住你。在这种时候,让你出嫁。”半晌,刘秀压抑的声音响起。眼泪忽然无法克制,我闭上眼,把头埋在他的怀里。
刘秀的苦心我又何尝不知呢。虽然一开始我也困惑过,但仔细一想又忽然明白了。刘玄杀掉了刘縯,必然也对才立军功的刘秀虎视眈眈。如果刘秀此时露出一丝端倪被刘玄抓住把柄,下一个要除去的,就是他呀! 刘秀一直在忍耐。甚至现在亲人被杀,也得装作若无其事,封爵娶妻,吃喝玩乐。只有在夜深人静时,他才得以喘息。
那天晚上,刘秀进入我的身体时我哭了,嚎啕大哭,刘秀别无他法,只得一遍遍低声哄着我:“对不起,是我不好,我太用力了……不疼了不疼了,马上就好了……”我的眼泪却是止不住。
其实我知道,我不是因为疼。我在害怕。害怕离开阴家的庇护,害怕模糊不清的未来,甚至有点害怕刘秀。他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人,我害怕,懵懂无知的我,跟不上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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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天下最终会属于谁呢?新婚三个月,刘秀就被刘玄派去洛阳。他将我送回了新野的娘家躲避战乱。临走前的那一晚,我问了他这个问题。
刘秀揽着我久久没说话,我以为他睡着了,就也闭上了眼睛。却忽然听到他说:“如果我说,属于我呢?”我的心头忽然狠狠一跳,刷地睁开了眼睛。刘秀的眼眸深如古井,他说:“丽华,等着我。”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温和,我用手细细拂过他的棱角分明的脸廓,用从没有过的坚定语调对他说:“我会等着你,你一定要做到你想做的事。”
我是那么相信刘秀。所以当我从风尘仆仆回来的邓禹口中听到,刘秀在真定以正妻之礼迎娶了郭圣通时,并没有太过悲伤和惊讶。倒是刘秀的妹妹刘伯姬一向与我交好,她率先站了起来,怒气冲冲直指邓禹:“说什么郭氏也只是后入门的人!再怎么样只是个妾!若是以娶妻的礼数迎进门,丽华怎么办!”
邓禹被伯姬的质问弄得有点尴尬,毕竟娶了妻子的人又不是他。我拉住伯姬,对邓禹说:“有劳仲华了,文叔最近如何?”“一切都好,他让我带话给阴姬,让你等他。”伯姬是个烈性子,她忍不住冲道:“才娶了新夫人,会不好吗!”我却是有些怔忪。每每到大事来临之前,刘秀总让我等他。这一次,他一定是狠下决心,要和刘玄对抗了。
这是我和刘秀分别两年里,唯一一次正面得到他的消息。
直至刘秀称帝。
从临走那天晚上刘秀说的话开始,我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乱世之中,称帝的不止刘秀一人,割据政权遍布全国。但是我没想到,刘秀这么快就脱离了刘玄的控制,自立为帝。
建武元年十月,刘秀派人接我前去洛阳。
仍然是颠簸的马车。就像我嫁给他的那一天。虽然称帝了,但显然刘秀的政权仍然不稳定且贫穷,我坐的马车甚至不如出嫁时的。坦白说我这几年过得并不好,我和哥哥阴识住在邓晨表哥的侄子邓奉家中,因为阴识跟随邓奉起兵,邓家人待我们很客气。但是寄人篱下的感觉不是就这样轻易消失的,更何况,名义上已经嫁给刘秀的我,因为他的再娶变得名不正言不顺了。
这次牵我下马的不再是刘秀。一位年轻的将军将我送至城下,我看见刘秀站在城门口,他的身边站着一个身材瘦小容貌秀丽的女孩子,看着比我小三四岁的样子。想必这就是郭圣通了。
说不嫉妒那是假的。我和刘秀,自结婚以来只相处过三个月,而郭圣通却在没有我的这两年陪伴刘秀四处征战,甚至陪他度过了“称帝”这样至关重要的时刻。
我在离刘秀十步之遥的地方停住了脚步。我看到他微微张开双臂,眼神中是久别重逢的喜悦。我又一次害怕了。 我很想扑上去抱住他,向他哭诉这两年来的相思之苦,向他撒娇,或是亲亲他明亮的眼眸。但是我不能。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是。然而刘秀,他是皇帝了。他看起来明明和离开的那天没有什么区别,可身份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和他,甚至不能再并肩站立。这种感觉再一次让我感到畏惧和难受。
刘秀用眼神示意我上前,可是我的双脚似有千斤重,怎么也迈不开这一步。他终是按捺不住,快步向我走来,伸手牵住我。我挤出了一个苦涩的微笑。我听见有人向刘秀道喜:“恭喜皇上迎回阴贵人!”
这一瞬间我实在没忍住,一把抽回了被刘秀握住的手。我在刘秀震惊的目光中泪流满面,“对不起,文叔,我……”努力平复了情绪,我费力地说道:“这么多年,有劳皇上惦记臣妾了。”
洛阳的宫殿是前朝遗留下来的,历经战乱稍有破败,刘秀登基之后并没有急于修宫殿,我和郭圣通就随意被安排住在西宫的宫殿内。 郭圣通已为刘秀生下长子刘强,甚至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孩子。 虽然心中有点膈应,但是刘强这孩子十分讨喜,漂漂亮亮聪明伶俐,我没有孩子,免不了更喜欢他,常常给他做点小玩意儿。
郭圣通并没有对我表现出敌意,也没和我多说她和刘秀在一起的这两年发生的事,我就假装不想知道。
刘秀几乎每天晚上都休息在我的殿内。不得不说,我对他感到了陌生。身份地位的变化让我产生了距离感,我不能和他随意开玩笑,见到他要跪拜。这些我其实也能接受,毕竟,刘秀成为了帝王,他不再属于我,或者属于郭圣通,而是属于这个天下万千子民。
但是两年,听起来很短,过起来却很长。我不再是十八岁的天真少女,青涩的笑容已经逐渐从我脸上褪去。刘秀显然也感觉到了,我排斥他的亲吻,排斥他的拥抱,他睡在我身旁的时候,我甚至不能将他当作是我的夫君。
刘秀很温柔,也足够耐心。即便察觉到我的生分,也不责问我。他空闲的时候就过来和我一起看书写字——就像我们新婚三个月的时候常做的那样。他和我说起当年他许下的“仕官当得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豪言壮语,这一晃而过这么多年,他不仅做到了,而且远远超过预期。
每日这样,在刘秀的耐心之下,我觉得自己慢慢适应了过来。
后宫虽然远离前朝,但是最是能听到流言蜚语的地方。我时常能听到宫女内侍们对我和郭圣通两位贵人谁能当皇后的揣测。皇后这个位子,太具有吸引力了。成为皇后意味着成为刘秀的正妻,那才是唯一一个可以和刘秀并肩站立的女人。 这不是多年以来我盼望着的吗?
有意无意间,刘秀问过我的意思。我问他:“你想让我当皇后吗?”刘秀听我问的这么直接,哈哈笑了起来:“丽华,本来你就是我的妻呀。”我听了心里一暖,我说:“那就好了,你当我是你的妻,皇后之位就不重要了。”刘秀轻轻叹了口气,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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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二年正月,郭圣通的舅舅真定王刘扬谋反,刘秀遣耿纯诛杀刘扬,但封其子,复故国,未牵连刘、郭族人。同年六月,立郭圣通为皇后,刘强为太子,并大赦天下。
这一举措可谓是给混乱的朝廷吃了一颗定心丸。特别是河北追随刘秀而来的一帮重臣。这是我和刘秀商量好的,我们彼此都不是为了儿女情长不顾大局的人,立郭圣通为后,对现在风雨飘摇根基不稳的朝廷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如此宽容,公私分明的帝王,会招来更多的支持。
更何况,刘秀的长子是郭圣通所出。
别的不说,郭圣通的肚子真的很争气,她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甚至刘秀只宠幸过一次的许美人都生下了一子,我的肚子却一直风平浪静。我一度怀疑我身子有问题,接连看了很多太医,都说我挺好。刘秀跟我说,那是缘分还没到。
那就先别急吧,我这么安慰自己。我们的未来还很长。
其实,我私心里并不想让我的孩子出生在这个时候。并未统一的天下、贫穷的政权、一触即发的战争,说到底,是个大乱的时代。即便是在皇宫,吃穿用度还是有所拮据。郭圣通的孩子都是她亲自哺育的,我时不时去帮她一把,因为宫中没有合适的奶娘。她本就瘦小,自己的母乳不够,就只能调米糊喂孩子。 后宫只有三个女人和三个孩子就这么难,我若是再怀孕,刘秀不得愁白了头。
刘秀却是一直盼着这个“缘分”的到来,每月看我来了月事都愁眉苦脸。只有我长吁一口气。
建武四年,刘秀率军亲征,北上讨伐彭宠。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难以忘怀的一次经历——我跟着刘秀的军队一起出发了。
这个主意是刘秀提起的。其实我从来没和他明说过,我心中对郭圣通陪伴他四处征战的那几年稍有芥蒂,但是刘秀太了解我了。当他提出带我出征时我欣喜若狂,他却是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不无炫耀地对我说:“好好准备,这次给你打一场漂亮的胜仗。”
我知道我怀孕的时候距离出征只有十天。那段时间我明明食欲不振,却感觉自己还是在长胖。我甚至有几个月没来月事。但是我都没放在心上,随军出征的巨大喜悦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以为自己是太兴奋了,身体就有点异常。
那天我早上起来觉得特别难受,刘秀已经去上朝了,我让贴身宫女去请了太医来给我看看,怕刘秀担心,我让她偷偷去。太医的诊断结果让我一晚上都没有睡着。他说我怀孕三个月了,而第一次怀孕的我完全没有这个意识。
辗转反侧,最终我决定向刘秀隐瞒这个消息。十天之后,我们出发北上。 我当然没能隐瞒多久。刘秀知道消息后目瞪口呆:“丽华,你太大胆了。”我摸摸我微微隆起的小腹,心里默默对这个孩子说了声对不起。是我任性了,可是,我不想错过这个机会。我知道刘秀一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说要带我行军的,在前线的大将军耿弇被称为“战神”,刘秀对他很是放心,我们这一队军马将行军速度压到最低,不紧不慢地前行。
我终于如愿看到了刘秀在军队中的样子。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军队中的刘秀是稳重可靠的。他和战士们同吃同住,态度亲切,完全没有帝王的样子。他凡事都亲力亲为,以至于我很多天都不能看见他。偶尔来我的营帐中看我,也只是叮嘱我好好吃饭好好休息,然后又匆忙离开。
他一定是一个特别优秀的皇帝,也会是一个优秀的父亲。看着我日渐隆起的肚子,我时常这样想。腹中胎儿的律动令我和刘秀都异常兴奋,我第一次见证一个孩子的出生,其实他也是。郭圣通的三个孩子都出生在刘秀在外征战的时候。我的这一次任性,碰巧让他亲眼看到了这个小生命的孕育和诞生。
阳儿出生在元氏。阵痛持续了两整天,我的指甲把刘秀的手掐出了数十道深痕。他却面色不变,亲吻我汗湿的脸颊:“别怕,丽华,我会一直陪着你。”谅是我疼痛难忍也因为他语气中的过分严肃笑了:“我不怕,倒是你……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就要出生了,你不开心吗?”
刘秀还是面无表情,我很清楚地感觉到,他在害怕,但又不想在我面前表现出来,就只能板着脸。“文叔,我会好好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的——”话没说完刘秀就接口道:“嗯,你也会好好的。”
除去那两天的疼痛,生产的过程很顺利。刘秀请来的产婆十分有经验,在阳儿响亮的啼哭声中,我只来得及看上一眼,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好小好丑啊。在睡过去之前我想。
刘秀高兴到不能自持,他抱着孩子对前来汇报的耿弇说:“你看,我儿子像我吗?”就算耿弇是文官也找不到合适的词去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刘阳那么小,完全看不出来长相,更何况他是个上阵杀敌的武将。怕他尴尬,我上前接过孩子,嗔怪地瞪了下刘秀,对耿弇说:“大将军不必在意,陛下是被喜悦冲昏了头呢!”
抱着阳儿再次站在洛阳城下,我感慨万千。不过数月,我的心境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成为了一个母亲。这是我从前从没经历过的感受,“成为母亲”对一个女人来说无疑是一次成长——充满喜悦而又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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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八年开始我时常见不到刘秀。他频繁亲征,虽然操心他的身体,但我也不能说什么。这是刘秀倾尽全力打来的天下,我所能做的只能在背后默默支持。
从接我到洛阳开始,刘秀就像要补偿我似的,想把他能给的最好的东西都给我。他还和我说过几次要给阴家族人封赏,我都拒绝了。阴家多年未有从政者,阴识已经是侍中,刘秀还想赐他侯位,阴识拒绝了。
刘秀和我谈到此事不禁叹气:“阴识勇猛诚信,忠厚仁义,我是不想浪费人才,并不是仅因着你的缘故才提拔他。”我笑道:“哥哥肯定领会了陛下的美意。人才终归不会被埋没,能得陛下赏识已是三生有幸,更何况天下还没完全平定,日后天下归一,再封赏也不迟呀。” 刘秀听了点点头,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如果我或者阴识、阴兴之中有一个人答应了刘秀的封赏,也许我的母亲和四弟阴䜣就不会这么轻易惨遭杀害。“阴贵人”没什么名声和威力,但一个响当当的侯爵之位会护我的亲人周全。
每当面临生离死别时,我都会想起当年的元姐姐。新朝末期的战乱中,我听闻过很多人的死讯,甚至亲眼见过残忍的杀戮,但是因为元姐姐是尤为亲密的人,所以她的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我又觉得她的死是伟大而又有意义的——如果不是当年她当年的一句“不能相救,无为两没”,也许刘秀和伯姬也会一同死在战乱中。
她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自己的亲人。
可是我母亲和弟弟的死是没有意义的。他们被盗贼挟持,未及营救,就被杀死了。
我在灵堂前跪了一个下午。
回去时我混沌的大脑才稍微清醒了一点。为什么盗贼偏偏洗劫了阴家?恐怕不仅是为了钱财,也许是和阴家甚至刘家邓家有仇。刘秀也向我表达了类似的看法,这群盗贼在杀了人后很有默契地全部自刎身亡,显然是不想被抓到把柄。
即便有仇,也是多年之前的事情,我们甚至无处可查。一阵无助感席卷了我。是阴贵人有什么用?坐拥着别人羡慕的荣华富贵有什么用?连自己亲人都不能保护。他们在面临死亡的那一刻,也许我还在宫里无忧无虑地欢笑。
刘秀在第二日颁下一道诏书:“吾微贱之时,娶于阴氏,因将兵征伐,遂各别离。幸得安全,俱脱虎口。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弗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未及爵士,而遭患逢祸,母子同命,愍伤于怀。《小雅》曰:‘将恐将惧,惟予与汝。将安将乐。汝转弃予。’风人之戒,可不慎乎?其追爵谥贵人父陆为宣恩哀侯,弟䜣为宣义恭侯,以弟就嗣哀侯后。及尸柩在堂,使太中大夫拜授印绶,如在国列侯礼。魂而有灵,嘉其宠荣!”
诏书引起一片喧哗。其一是因为刘秀不由分说封赏了阴家,其二是因为这道诏书无形中打了做了八年皇后的郭圣通一记耳光。
那天下了朝,刘秀直奔我的寝宫。他也没进门,只是站在门口对我笑。我轻轻走上前抱住了他。“辞让后位”这种话完全没必要说出来,刘秀这么做,无疑向天下昭示了对我的宠爱。“我的丽华,永远不能被别人欺负。”刘秀亲吻着我的发顶,声音里满是温柔。“现在,全天下一定都知道了阴贵人才应该是皇后。”
那一瞬间我想让自己就沉溺在刘秀的宠爱之中,什么也不去考虑。但我知道,我不能。
刘秀“逞一时口舌之快”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我不敢再去见郭圣通。郭圣通本无错,皇后之位却被说是让来的。我虽然感动于刘秀的深情,却也得承认这道诏书对郭圣通是无情的。我和刘秀,注定是亏欠于她。
不过没等我想好怎么去面对郭圣通,她就先来了。她一个人到我寝宫的时候我正在给小女儿穿衣服,小孩子调皮好动,我才给她穿上的左脚的鞋子,右脚的又被她踢了下来。郭圣通上前给她穿上了鞋子,我一愣,正要向她行礼,就被她摆摆手拒绝了。
“行这些虚礼做什么,过不了多久,也许姐姐就是皇后了。”郭圣通苦涩一笑,“嫁给陛下这么些年,他还是最爱你呀。”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说些什么。郭圣通也不在意,她眼神淡淡看向窗外,又继续说道:“其实有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爱不爱陛下。因为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最爱的是你。所以即便嫁给他,和他生孩子,我也告诉自己不能陷得太深,更何况,他娶我更多是因为我舅舅的势力。”说到这儿郭圣通忽然看向我:“但是陛下真的是一个很好很温柔的人。”我忍不住嗯了一声。是呀,刘秀就是这样的人。很好很温柔,会忍不住让人爱上他。
郭圣通继续说道:“所以我有一丝侥幸,我跟随他多年,无论如何我在他心里都是拥有一席之地的。可是,姐姐——”她看向我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恨意,“我没想到,这么多年他的心中竟然根本没有我。”
郭圣通说完就站了起来,背对着我快步走向宫门。我听见她说:“阴丽华,希望我们两不相欠。”
打那以后我们俩极少有交流。她还是淡淡的那样,后宫人少,刘秀繁忙,除了每年新年宴席和祭祀,竟真的找不到几次需要皇后出面的场合。
建武十七年五月,刘秀病体初愈,那天我正在寝宫内督促着他喝药。他笑眯眯看着我,才喝过药的嘴就要凑过来亲我。我作势要打他,门外突然匆匆跑来一个宫女,她神色慌乱:“陛下,娘娘……”话还没说清几乎就要哭出来。我一眼就认出,她是刘衡的贴身宫女秀兰。衡儿今年才三岁,因为早产加之我怀他的时候身体欠佳,衡儿的体质虚弱,直到现在连路都走不稳,为此我操了不少心。
秀兰紧张得语无伦次,我只听清她说的“花园、池子”。我心中咯噔一下,推开她就跑了出去。我一边跑一边喊:“衡儿!衡儿!”
在后花园的水池边,我看见一群人围着什么。我疯了一般冲过去拨开人群。 我的衡儿静静躺在地上,小脸苍白毫无血色。心脏好似被撕裂般疼痛了起来,我失声尖叫:“衡儿!你快醒醒!看看娘!衡儿!”“贵人,贵人!”大概我脸上的表情太过于可怕,很多人过来拉住了我。
挣扎间我看见远处站着一个人,她面无表情,看着我,看着人群,看着刚刚溺水的衡儿。
是郭圣通。
“郭圣通……”我喃喃道,然后我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刘秀坐在我床边,神色憔悴。我挣扎着要坐起来,他连忙过来扶住我。端起床边的药,刘秀声音沙哑:“丽华,先喝药吧。” 我没张嘴,只是定定看着他。
“丽华……”刘秀红了眼眶,“衡儿……”
“不是郭圣通。”我说。
刘秀没预料到我开口说的是这个,他说:“郭氏已经承认是她把衡儿推进池中。”
“这你也信?”
刘秀沉默了一会儿,说:“她亲口承认了。”
我忽然厉声叫道:“不是她!不是郭圣通!”
刘秀一惊,他赶忙把我搂在怀里:“别激动,我知道,不是郭圣通,不是她。”
“阴贵人,是我把刘衡推进池中的。”郭圣通清冷的声音突然响起。不知什么时候,她站在了门口。
刘秀微蹙眉头,起身要喊人把她带出去。我拉住了刘秀。
“郭圣通,不是你。”我只是这么说着,直视着郭圣通的眼睛。沉默着对视良久,郭圣通“哧”地笑了一下。 “贵人不如就相信是我害死了刘衡。我看到他在池子边一个人玩,那里有一块青苔,他没站稳滑了下去。可是我没上前去救他。”郭圣通的语调非常平静,“所以,还是我害死了他。”
我的声音此时竟然也出奇的平静:“不,是衡儿自己的问题。他本就体弱,即便你上前,也救不回他。”郭圣通皱起了眉,正想开口说什么,我又说道:“但是你没有上前去救他,所以,说是你害死的也没错。”我转头看向刘秀:“陛下,您听到了吗?郭皇后害死了衡儿。”
郭圣通去了衡儿的葬礼。她还是那副冷漠的表情,在衡儿的小棺材前站了一个时辰。离开的时候,我发现我给衡儿准备随葬的小衣服多了一件。那件衣服做工细致,我把它拿起来压到了最底下。
郭圣通,我们,两不相欠。
三天后皇后郭氏被废黜,刘秀封其子刘辅为中山王,封废后郭氏为中山王太后,居北宫,以常山郡划给中山国,以二郡奉养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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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冠华服,细眉红唇。镜中的女人,端庄而高贵,完全不像是已经孕育过六个孩子的三十六岁妇人。我想到不久前逝去的衡儿,心中狠狠一痛。正在出神间,突然听到孩童咿咿呀呀的叫喊声。
我的小女儿礼刘跌跌撞撞向我跑来,身后的刘阳小心护着她:“妹妹,别跑,小心点!”我弯下腰一把抱起她,软乎乎的小身子香喷喷的。她甜甜地对我笑,凑过来亲了我一口,口水都沾在我脸上,这下刚才画好的妆又花了。
“啊呀我的小祖宗!”奶娘连忙过来抱走她,一看到我的脸更是慌了神,“娘娘,马上就是封后大典了,这、这可……”
“没事没事,母后您妆花了还是很美!”刘阳把手背在身后,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我敲了敲他的脑袋,笑道:“就你会说话!”
儿女们的嬉闹冲淡了我的紧张。马上就是封后大典了,嫁给刘秀十八载,我终于将和他并肩站立。
嫁给他的那一天,阴识送我上车之前对我说:“文叔必成大事。”我一直很赞同这句话,嫁给刘秀,是我一辈子最大的福气。刘秀却和我说,娶到我是他人生幸运的开始。
我扶着侍从的手走过御道。头上的金钗有些沉重,但我的精神在此刻尤为清明。我一步一步走向前面那个男人。他身姿挺拔,面带微笑,一如我们初见时那般耀眼。我走到他面前,将手递给他。他的掌心温热,透着一股令我安心的温度。
我们之间,谁是谁的幸运呢?大概,因为彼此是对方的幸运,所以才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吧。
使劲握紧了他的手,我们一同转身,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
东升的旭日照在我的华服之上,我微微眯起眼睛。刘秀微微侧过头,用只有我们俩能听到的声音说:“丽华,终于等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