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拍器在音乐教学中的使用

节拍器是一种可以设定每分钟发出有规律的特定节拍的机械。一般节拍器可以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机械节拍器有个带有刻度的钟摆,刻度一般从每分钟40拍到208拍。电子节拍器是通过液晶显示器显示节拍并以微型扬声器发声,节拍范围可以从38到250。

虽然Winkel早在19世纪早期就发明了第一部节拍器,但是梅尔策尔(Maelzel)却在1816年获得了专利并开设了一家工厂专门制作节拍器。日后,贝多芬开始在他的作品中以梅尔策尔节拍器为准标注速度,他还将自己的《第八交响曲》献给了梅尔策尔。

在教学中如何使用节拍器并没有一致的看法。比较通常的看法是,如果太频繁地使用节拍器,对学生内在的速度感觉的培养和发展是不利的。

节拍器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使用得当那么还是有帮助的,特别是对于“纯技能练习”。以下三种情况通常可以使用节拍器:

1. 核对作品的速度。很多作曲家,上至贝多芬下到我们当代的作曲家,都在乐谱上注明了乐曲的参考速度,我们可以借助节拍器了解这些标注所指示的具体速度。

2. 检查演奏过程是否严重偏离了速度要求。 

3. 有助于促进和控制基本功的练习,比如音阶、琶音、乐曲的特定段落等,包括一些练习曲的练习和某些不排斥“呆板”节奏的现代作品。开始基本功练习时可以设定一个较慢的速度,然后逐渐加快,一直到目标速度。

如今,大多数音乐教育者的意见可以归纳为:在特定的情况下偶尔使用节拍器在教学上是有益的,特别是对于上述三种情况。无论如何,过度使用或者依赖节拍器都要严格避免。因此,需要讨论的不是是否要在教学中使用节拍器,而是如何科学地使用节拍器。

众多伟大的作曲家和著名的音乐教师对以节拍器作为教学工具持有对立的看法。肖邦在教学中使用节拍器,他视节拍器为“节拍疾病的医师”,但没有证据表明他过度依赖节拍器以及他在教学中如何运用节拍器;巴克豪斯(Backhaus)、戈多斯基(Godowsky)等比较中立,他们认为只要学生需要就使用它(同样没有说如何使用)。拉赫马尼诺夫对经常使用它的人提出警告。科尔托不允许他的学生使用节拍器。德彪西认为节拍器只有测量它所代表的节拍的作用。贝多芬在一首歌曲的手稿上写道“按照Maelzel节拍器(每分钟)100,这个指示只对第一小节有效,‘情感的速度’是不能够完全以数字表示的。”后世有很多人认为贝多芬是节拍器最大的推崇者,实际上,他更多地只是将节拍器视为核对作品速度的工具。而傅雷老先生则非常青睐节拍器的使用,遗憾的是,我们并不知道他如何使用节拍器。

人们总是希望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量化,有个依据。因此,很多人都愿意给艺术标注上某些“刻度”,这些“刻度”赋予他们某种安全感。在乐曲中大量的使用节拍器或多或少也是基于这种潜意识。

节奏(rhythm)和速度(tempo)的概念并不同。节拍器可以规范演奏者的速度,但是却无法培养“正确的”节奏感。节奏感,之所以用到“感”字,更多的是强调它是一种感觉。比如说维也纳华尔兹、马祖卡、波罗乃兹、Zamba、Chacarera等节奏观念的形成,唯一可靠的途径就是让学生多听。因为严格来说,这些节奏中的拍子时值并非完全相同。非洲、澳洲的土著音乐具有非常强烈鲜明的节奏感,他们的演奏家的节奏感训练当然不是靠节拍器得来的,而是祖祖辈辈的传承、潜移默化。同样的道理,要培养学生的节奏感,就要求老师多做示范(如果老师的示范是正确的话),或者让学生多听风格纯正的演奏,这样学生自然而然就会形成节奏感。培养某种特定节奏的节奏感觉在一开始并不需要用到节拍器,教师可以让学生以他们认为舒适的速度反复练习实践。当学生们的技能能够比较准确地实现他们的节奏感觉的时候(在没有形成这种节奏感觉之前甚至没有必要上乐器练习,要知道,一节有意义的钢琴课或者吉他课有时候并不需要乐器)再让他们持续地演奏这种特定的节奏,比如,连续演奏8小节或者16小节的华尔兹节奏。如果学生不能以稳定的速度(而不是节奏感)演奏,这时候可以根据情况,就像巴克豪斯们所说的那样,对于该用(节拍器)的学生就让他们用一下来规范速度。特别要注意的是,没必要在16小节或者更长的的演奏中贯穿使用节拍器,正确的做法是当老师感觉到学生的速度不稳定的时候,打开节拍器将他们的速度稳定下来,通常只需要持续一两个小节即可。这样,学生就不会对节拍器形成依赖心理。

乐曲演奏中节拍器的用法和上述情况类似。一定要尽量避免从头至尾打开节拍器让学生弹奏乐曲。音乐如人的会话,我们说话的时候根据内容和语境的不同尚有轻重缓急,伴以不同的心律节奏,更何况更为高级的音乐感情的表达。无论是巴洛克时期的音乐还是现代派音乐,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Rubato(自由节奏)的用法,这种相对自由的节奏是人类情感的自然抒发。而节拍器却是rubato的终极杀手。需要注意的是,在“旋律Rubato”(melodic rubato)的情况下,有经验的老师会适当使用节拍器来帮助学生掌握。所谓旋律rubato是指节奏固定的情况下旋律相对自由演奏。我们可以在肖邦的作品或者现代爵士乐中听到很多这样的演奏。一些学生可能在旋律自由表达的同时让节奏趋于松散,因此可以通过节拍器来帮助他们。而结构性rubato(旋律和节奏一起自由发挥,有时候这两个元素是同步自由,有时候却是不同步的)的演奏基本上没有必要用到节拍器,此时如果用节拍器反倒会添乱。如果老师认定某个学生必须在乐曲练习中从头至尾使用节拍器,那么,也只能偶尔为之,如此才能培养学生内心的速度感觉。让学生经常性地贯穿使用节拍器,那么他们日后的演奏可能就会像机器一样的精确但是却毫无情趣可言。如果学生在演奏某一乐曲时速度极其不稳定,我认为老师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这个学生是否能胜任这首乐曲?是什么原因造成他速度的不稳定,是技术的问题还是感觉的问题?我碰到的似乎以老师强迫学生弹奏难度过高的曲子而造成速度不稳定的情况居多。

有些老师可能会认为从头到尾贯穿使用节拍器有助于学生掌握乐曲的结构,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结构的本质是一种平衡,艺术的平衡,而不是整齐划一的呆板叠加。结构的平衡是无数“不平衡”和“不稳定”的高度统一,这就是艺术的魅力。

还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认为巴洛克作品需要及其精确的节拍,否则无法将各个声部对应起来,这种认识恐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须知,巴洛克时期乃至古典时期的早期还没有发明节拍器,难道当时的演奏家演奏的时值都不稳定?

总之,节拍器决不是一件简单的工具,作为一种教学辅助工具,我们不要过分夸大它的作用,更不能对它产生依赖。我们要一种慎重的态度来对待节拍器的使用,如何使用它,将折射出一位老师的教学水平和艺术取向。


来源:http://www.wyguitar.com/html/tomqq_zxjx/4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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