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20190423)

        改革总是要经历阵痛的,就不知道一番痛苦之后,会生出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还是一个“四不像”,大家都无法预料,而我们身在其中,更是倍感煎熬。

       市里的综合执法是从几年前就开始酝酿,但是因为涉及的执法部门众多、法律法规众多,最终综合执法其实只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也就是城管,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文化等方面的执法并没有并入其中。但是自从去年中央机构改革的精神一传达,市里的领导又重提行政综合执法。先是到省里调研,省里相关部门说这是他们几年前的做法,已经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又到各部门调研,大家提出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模式问题,要市法制部门沟通法院充分论证可行性。

        直到今年,市里把机构改革方案报省里批准后,市行政综合已是板上钉钉的了,新成立单位挂牌,但是挂了牌后,因各单位“三定”未出,该在哪还在哪,但是因为已经不是原单位执法力量,甚至原单位已撤销或变成二级局,主体资格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就更不用说了,执法就是不依法,大家翘首等待一个月,三月底没消息,又听说到四月底并过去,但是还有一周就四月底了,却一点动静没有。现在各执法部门都在等待,只做一般事务性工作,执法工作几乎停止。想立个案,法规科说单位已被合并到市自然资源局,虽说保留了我们局,但只是市自然资源局后面括号里的一个单位,没有主体资格,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立案就是犯法,甚至连执法文书都不能加盖我们局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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